信鸽(1 / 2)
地牢很昏暗,没日没夜地点着夹瓷盏,就是油灯,这是防止老鼠偷油吃的一种特别设计。关押老马的牢房不大,虽不甚干净,跟樊楼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是也不甚污浊。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怀念他樊楼的居所,怀念樊楼的饮食,怀念那些蝴蝶一样围着他前后左右团团转的婢女们。看到自己有这样的念头时,他有些鄙视自己,他之前为风雨飘摇的大宋提命四处奔走,于今终于在这温暖的江南得到了一点安慰,想不到这安慰在软化了他的肠胃,皮肤,容颜的同时,也开始软化他做人的骨气。
不过,他相信自己还可以坚持住。
他的十根手指头都被插进去过竹签,那滋味,他可能一辈子都不想再记起,如果还能出的去这牢房,回到樊楼,他一定会废了竹签烤肉那道菜。他的两根肩胛骨都被钉进去过大铁钉。他的六颗后槽牙也都被照顾拔掉了,他没有蛀牙了。只是后半生只能改吃素了。
牢房里还关押着一个人,一个经常昏睡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昏迷。他俩从未交谈过,他是做什么的,因为什么被抓到了这里,老马都无从得知。只要这个汉子一醒过来,坐着的狱卒就会站起来,拿起锋利的小刀片,在年轻人身上慢条斯理地一块块割下鲜血淋淋的肉,旁边一条狗各种腾挪跳跃,接住了狱卒扔过来的每一块人肉。那人努力忍住疼痛,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嘶喊两声,他的声音早就哑了,说明他嘶喊的次数并不少。那狗被栓在一根大铁链上,每次腾挪铁链弄疼了它的时候,亦或是年轻人的叫喊刺激了它的时候,它也偶尔掺和进来,露出尖锐的狗牙,汪汪叫两声。
狱卒的刀是从胳膊开始的,那里已经被割的干干净净,只有白花花的骨头,让人看一眼就瘆得慌,肚子里酸水横流,想吐。
这种地方不是完颜宗翰想出现的,代替他的是高庆裔。
“马兄,肚子里有什么料都自己痛痛快快倒出来吧,非得让兄弟属下用铁钩子从你嘴里插进去,再捅进你的肠胃里去掏,这个太不省力,对你也折磨太大,何必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和和气气的把事情给解决了,非得弄的见血,还要血溅四地啊,是不是?你再看看你对面那一位,充硬骨头,难道你也要尝一下这千刀万剐的滋味?也想死后挫骨扬灰,连个全尸都没有?大英雄啊,这天下从来就不缺,你不要跟他抢,让他去做,我们就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享受享受美食,享受美女,不是更好?大帅说了,念你们故人一场,你只要说了你肚子里的东西,他不会杀你,他会放了你,天南海北随你去。”
“人不是我杀的。你们还要我说多少遍?我只是下了蒙汗药。”
这句话他的确说了太多遍了,高庆裔也听烦了,他沉思了一下,终于换了个话题。“那你说说你的酒楼,说说你自己。”
“我有什么好说的。”
“你养信鸽干什么?”
老马没有作声。
“你酒楼里的伙计有人骨头没有你硬,什么都招了。你看看是不是也说两句,补充补充我们大帅还不知道的?”
“他们都说了什么?”
高庆裔哈哈哈大笑起来,“老马,是我问你呢,还是你问我?”
老马沉默了。
高庆裔拿话引他,“你也是抗金名将,不去正面战场厮杀,怎的没来由的躲进这临安城当起掌柜的来了?你自诩对赵家的天下忠心耿耿,可这天下依然姓赵,赵家的皇帝老儿就在临安城的凤凰山下,你不去巴巴的为他效命,却躲进樊楼,养着信鸽,在临安城广布眼线,你这是想干什么?你到底在跟什么人互通款曲?你究竟是为什么人卖命?”
老马还是沉默。
“子夜是谁?”
老马原本耷拉的眼皮抖动了一下,他最担心的问题还是被问到了。
他应该算到像完颜宗翰这样的人出行,一定会封锁四周的,他们一定会在樊楼周围设下第一道,第二道,第三道埋伏线。老马跟着完颜家打过几次猎,知道天下万物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猎物,所以无论行军打仗,还是平常做人做事,他们都是打猎的法子,以不变应万变。在如此缜密的防范下,老马的那个心腹根本就逃不出去,或者逃出去,也会被跟踪监视,那顺藤摸瓜找到子夜并不难。
如果这样,那他就是犯了大错啊,他丢了这条老命,能赎得过这错吗?
老马从来没有如此心神不宁。不过,他继而想到,即使那一夜没有通风报信,以樊楼出了软骨头来看,金人也会找到那个别院,找到子夜。子夜要逃过这一劫,总是很难。这就是命吧,自己一片护主之心,本是为了护他周全的,结果却因为自己偶然被完颜宗翰认出,而给子夜带来了杀身之祸,老马想到这,不知道怎么安慰自己,怎么才能让自己不丧气,让骨头重新硬起来。
“还是不肯说?”
“我有一个女儿。”
“这个我们知道。”高庆裔诡异的迅速接话。
“我觉得子夜这个小伙子无论从品性长相上都不错,是将来有出息的那种小子。所以我就动了招纳之心,想撮合他和我女儿,所以我尽量尽我之力,对他提供一些钱物上的接济。那日我在樊楼遇见了完颜大帅,就知道自己凶多吉少,所以我想只会子夜一声,让他离开临安,不要被我的祸事牵连,等个一年半载的,等到事情过去再回来不迟。”这基本上就是老马那夜叮嘱心腹的原话大意,说的也是合情合理,但是以这种说词说服完颜宗翰,说服眼前这位聪明的高庆裔,老马不抱什么希望。
“就这些?”
“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