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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落客踏秋钱塘县(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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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令我白头。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

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

这是一首流传甚久的歌谣,名为《古歌》。

歌者气运丹田,以极为沉郁的嗓音唱完一曲,已然泪眼朦胧。

悲风飒飒,黄芦飘飘,寒雀惊呼,老乌长鸣,绝谷中只见一个离家甚久的游子,只闻一首在记忆深处盘旋的歌谣。他背井离乡,离开中原,不知何日归还......

乔元策是听着歌声醒过来的,睁眼后一阵头晕目眩,许久才看清眼前人。

男子蹲在地上,双臂交叠于卧榻,脑袋枕于其上,一双凹陷却有神的眼睛直勾勾得盯着自己,咧嘴一笑,眼尾叠出几条皱纹,一条伤疤从眉心、左眼连接到下颌,狭长而恐怖,虽然年深日久,愈合新肉依旧泛着嫩红的色泽,像屠夫刚刚宰杀的新鲜猪肉一样。乔元策吓得一个激灵,顿时睡意全无。

他直起身,把滑落到腰际的被子往上一扯,咽了咽口水,低声问道:“你是?”

“我叫傻蛋!”他爽快得回答道。

乔元策有些不可置信,哪有父母给孩子取名叫傻蛋的?虽然他脸上有很长很恐怖的一条疤,但是原本的面相生的很善,比不上他认识的羊二爷貌若潘安,但也算得上是谦谦君子了。细看之下,他年纪已经四十有余,可那双眼睛,比顽童还澄澈无邪,整个人说不出的怪异。

“我叫傻蛋,你叫什么?”

“我......我叫乔元策。”

“乔元策......是哪三个字?”他伸出一只手掌,“你会写字吗?我认识字,你在我手心上写一遍我就知道了。”

乔元策照做。

“哇,我知道了!你就是羊二哥哥带来的那个大个子!”

乔元策才跟他说了这么几句话,就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叫他羊二哥哥?”

一个不惑之年的男人居然称一个双十年华的少年为兄长?真乃奇闻。从沙洲来到扬州,一路上都没碰上过如此稀奇之事,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提起羊二哥哥,他兴奋得在屋子里蹦蹦跳跳好几圈,格格两声轻笑,单手在腰间一摸,一颗圆溜溜的东西飞了出来,正中乔元策脑门。

“啊——”乔元策一声痛呼,一抹脑门,果然肿起一个大包,定睛一看掉落在床上的硬物,竟是颗石子,“你怎么随便打人!”一觉醒来平白无故遭了一顿打,量是谁也不会舒坦。

这傻蛋根本不知收敛,一下子跳到乔元策的身上,整个身体压下来,按住他双手,不许他乱动,全神贯注得端详着他写满晦气的脸,惋惜道:“哎,打偏了,应该右边打一个,左边也打一个,两个龙犄角。羊二哥哥说带我骑大龙,昨天我等了他一晚上他都没来,结果把你给等来了。”双手用力一捏,把乔元策的脸蛋捏成了圆圆的大包子,“你这个坏家伙!把大龙还给我!”

乔元策一阵恼火,一脚将他踹下床去,“咚”的一声巨响。

“两个大男人,你也不嫌害臊!”

傻蛋一脸委屈得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有话好好说嘛......干嘛踢我......”

看他是个傻子的份上,乔元策不打算跟他计较,抓了抓顶心的头发,思索片刻,拍了拍床沿儿,示意他坐过来,自己还有事想问他。

“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还有......你可知道羊兄弟到哪里去了?”

傻蛋的注意力突然移至到他的耳朵上,“你这银环挺好看的,哪里弄的?”

“呃......这是我从小戴到大的。”

“你的头发打卷......”傻蛋摸着自己的头发,好生羡慕,“你长得跟我不一样,虽然没有羊二哥哥生得好看,不过我还挺喜欢你的,你走在大街上,应该会有不少女孩子注意到你。”

“呵,”乔元策哭笑不得,“你一个傻子,还知道女孩子会注意什么样的男人?”

“我当然知道喽,云姐姐教过我的,她说女孩子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自己爱慕的男人身上,”他来了兴致,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数,“比如风姐姐,她有很多客人,但唯独看那个大和尚的眼神是放光的,还有雪姐姐,她总是偷瞄羊二哥哥,但羊二哥哥是云姐姐的,所以我讨厌她!还有月姐姐,她没有喜欢的人,每天东跑西颠的,而且可馋了,总跟我抢吃的......还有......还有......”

“等一下,你先别数了,回答我的问题行吗......”乔元策越听头越大,除了云娘和羊二爷,其余人他都不认识,也根本听不进去旁的。而且,看着一个不惑之年的男人像小孩子一样掰手指数人头,实在是莫名其妙。

傻蛋挠了挠后脑,“你要问什么?”

乔元策不得不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傻蛋点点头,“哦,你问羊二哥哥啊......”他的神情倏忽间显出几分落寞,“昨天是羊二哥哥把你打晕了扛回来的,然后他跟云姐姐就吵架了,云姐姐一晚上都没理他,后来他就走了。”

“他可否说明去向?”

“嗯......不在遗香坞的话,应该是回自己家去了。羊二哥哥真可怜,总被云姐姐欺负。”

听他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姐姐的,乔元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自己几岁了吗?”

“不知道......”

“哪年出生的?”

“不知道......”

乔元策不禁抚额长叹,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就遇见一个傻子?

“连我都能叫你叔叔了......”他诚恳道。

傻蛋茫然得泛了泛眼,一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二是把注意力又转移到对方的断指上去了。

“你的手该不会是自己砍的吧?”

乔元策闻言,抬起左手,发现伤口已经换过药了,“咦?怎么......”

“是云姐姐早上给你换的药,你睡得像死猪一样,根本不知道吧。她还让我好生看护你,寸步不离。”

“云.....云姑娘给我换的药?”

见他不信,傻蛋有些恼怒,“你可真不识好歹,云姐姐好心给你换药,你一个谢字都没有。”

“我只是没想到而已。”乔元策所言的确属实,昨夜他们因为一场夜火起了争执,彼此话不投机,

云娘曾用无比冷酷的语气讽刺自己,直到现在,回想起她所说的话,他还是觉得意难平。

“对了,”傻蛋站起身,走到床边的前,打开柜门,抱了一堆东西出来,放在房间中央处,铺上了四方形暗红色团纹花布、四角垂萤黄色流苏的圆桌上,“这些都是你的东西,有长剑、铁鞭、包袱、旧衣服、一个漂亮盒子,还有云姐姐给你带的新衣服,她说让你把她借给你的外褂换下来。”

一阵惊讶之后,乔元策下床,行至圆桌前,将这堆东西查看了一番,确无缺损。他趁着傻蛋不注意,打开他放断指的盒子,一阵血腥味扑鼻而来,忙把这盒子塞进包袱里,系好四脚......

他又拿起傻蛋所指的那套新衣,发现是骑马时所穿的劲装——浅蓝色短褐,袖口两端有手工缝制的软皮护腕,束成便于驰射的窄袖,仰仗森林为生的狩猎人用手一摸便知是野猪皮。深蓝色直裤面料厚实、耐磨,既舒适又实用。再搭配以便于涉草的靛色长靿靴和靛色宽腰带,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气宇轩昂。

“哇,很不错哟,”傻蛋绕着换好衣服的乔元策转了两个圈,“没想到你这个邋遢的家伙也能变得这么帅气。”又凑到他脸上又看又闻,皱了皱眉,“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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