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出走(1 / 2)
梁爷跟我自夸他们年轻那会儿都挺人模狗样的时候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就大笑起来,看他细长的眼睛眯成两道亮晶晶的缝,我知道他并没有骗我。所以那之后我便会常常想象谭葳蕤以前的样子。
“像狗!”他也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说一句我无法准确理解的话后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啊太好笑了真是!”他说,继而笑得更加夸张和大声。
我始终无法理解那样的梁爷的心情,然而日后每每我再看到谭葳蕤,不知为何都会变得愈发同情起他来。他的经历与身世,甚至他口中不断重复着的毫无意义的话,他的磁带,他看向我的混沌眼神,都凝聚成一个黑洞,把我从头到脚尽数吸引进去。
我飞快地结束了手边那部无人问津的短篇小说,因为缺乏相关经验,就连里面H的部分都被我写得味同嚼蜡,有几条表示鼓励和期待的评论也是约莫半年前留的。但我不管什么时候点开它来读完都觉得自己写得还不错。
周日中午我下楼取外卖的时候遇到了住在楼上的那位三十岁左右穿着洛丽塔服饰的女性,即使眼角已经有了些许的细纹依然把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她搬来的时间并不久,所以我与她只有过几次照面,要么是在我下楼处理谭葳蕤制造的垃圾,要么是在我取外卖的时候,她比我矮至少一个头,每次遇到时她都在楼梯上踮着脚尖走路,而与我对视的目光也总是不偏不移不冷不热,等她下完楼梯走出大楼,小区里便会回荡起她高跟鞋的巨大声响。我在家里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谭葳蕤虽然可以自己吃饭,但他好像还是无法通过勺子准确找到自己嘴的位置,我给他戴了围兜,依然无法完全避免汤汁滴漏到他的裤子上。
我半跪在轮椅边,沾着洗洁精替他把裤子上的油渍搓洗干净。
可他突然朝我伸出手来,我吓得往后一退。
“你有毛病啊?别碰我!”我拿起洗洁精的瓶子把他的手打下去,他又抬起来。
“没……”
“干嘛?没吃饱?我知道,把裤子弄干净再吃,一会干了就不好弄了。”
但他好像听不懂我的话,仍然没没没个没完。
我隔着裤子狠狠在他大腿上掐了一把:“别他妈动!打不死你!”
他吃痛,条件反射地捂住被我掐住的地方,捂住我的手。
我小时候曾在超市里偷偷把整个手插进干花茶里,很多人喜欢米,喜欢大豆,但我喜欢干花茶。
那种轻而易举就能被破坏的,粗糙的无力感,像年久失修的门,一弹指就吱吱格格地开了。
门口站着穿碎花长裙的少年,和他身后穿洛丽塔的华丽女人。
我灵光一闪,到菜市场二层卖衣服的摊位上买了条最便宜的棉布碎花裙。
平时擦身子之类的事都是梁爷在做,所以在被我扒掉衣服的时候谭葳蕤显得有些不自然,他甚至好像还有点害羞,但并没有不情愿的样子。
我一直知道他身上有很多深深浅浅的僵疤,但这么近地看到还是会作呕,控制住想去把那些虫子一样凸起的增生物抠掉的手,我开始把那条裙子往他身上套。他可能意识到了我在做什么,极力反抗起来,但枯朽的身体掀不起多大的动作,我听到他干涩的关节咔咔地响,一条腿拼命往前蹬,另一条则吊在空中荡来荡去的。
不得已我丢开裙子双手稳住他,正准备放弃捉弄的时候他突然捡起那团布开始往我头上套。
原来他思维这么清楚!居然还想要报复我对他的羞辱!
我们抢夺起来,实际上这完全是一场单方面欺压,我可以很轻易地把他扯得东倒西歪,但他始终死死抓住裙子的另一头不肯松手,像顽固的寄生虫。
我开始发怒,骂着脏话边拉扯边叫他放手,他在棉布抖动的巨大噪音中痛苦地呻吟,没过一会儿这呻吟就转变成呜咽,伴随着他粗重的呼吸声传入我耳中。
“求……唔……求你了……还……给……”
他左手无名指上的灰指甲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被掀开来的,牵连着肉片吊在手指上,血糊得到处都是。
“你们在干什么?”
争执太过激烈以至于我都没有发现梁爷回来了。
移位的床,被摔得稀烂的磁带机,侧翻的轮椅,赤身裸体的谭葳蕤,染血的碎花裙,还有像疯狗一样凌乱的我。
我无从解释。
梁爷揽过谭葳蕤擦掉他脸上和头上从墙上蹭来的石灰,想给他处理伤口,但他不肯。血已经流得不那么凶,在他手指上凝成发黑的厚厚一坨。
“我不抢你的东西,给我看下手。”
缩手,布料把伤口的阻塞物蹭掉了,鲜血就又开始汩汩。
“听话。”
他摇头。
“痛不痛?”
点头,又摇头。
梁爷脱掉他已经被失禁得一片狼藉的纸尿裤,清理干净身体后把他抱到床上,被子裹了又裹。
他还是执拗地抓着那条裙子,死也不松手。
然后梁爷开始收拾屋子里的残局,我不知道他什么表情,因为他从头到尾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
我如鲠在喉,一瞬间觉得站立不稳,噼里啪啦把自己摔回卧室,脸埋在被子里,眼泪止不住地流。
梁爷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我的门口,我做好了他推门而入把我暴揍一顿的准备,屏住呼吸,心如擂鼓。
“以后别做这种事了。”然后脚步声又由近及远消失在那间向阳的屋子里。
突然之间我开始想念我的母亲,想念美国。我喜欢他吗?或许是这样的,但我对于他可能也就像是沙发背后的蜘蛛壳一样毫无所谓,这种甚至连寄人篱下都算不上的生活,我觉得我也该受够了。他是一个毫无感情的人,他眼里除了那个该死的谭葳蕤,什么也没有。
十八岁,正是容易被无理的嫉妒冲昏头脑的年纪。于是我决定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隔壁小区我自己的家去。但我始终不敢当着梁爷的面做出此类举动,在某个他未归的晚上,我安顿好了谭葳蕤睡觉——他睡前还鬼鬼祟祟地把那条裙子藏到了枕头下面。我内心嘲讽了他一番,把一切收拾规整后提着当年来时的那个帆布书包离开了。
外婆买给我的书包,里面装着两瓶水,两件t恤,袜子,内裤,我自己用稿费在网上买的二手智能机,没有了。
混进隔壁小区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蠢,且不管那间房子现在是否有住户,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它的所在之处。但更多的还是对自己这次幼稚的行为感到羞耻和无端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