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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各提着一杯奶茶,走在森林公园那个小山包脚下的林间小路。
夜里人烟寥寥,有风吹过林间,涛声阵阵。往上走二百五十一个台阶,是一处观光台,我们倚在护栏上,抬头看满天的星辰,树影朦胧掩了清寂。
我吸着奶茶,他就凑过来咬我的吸管,从我口中抢走一个珍珠丸子,再认真吻过来。
那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带着清香,又带着奶茶的甘甜黏腻,交换了满腔热烈的爱意。此时天地寂静无声,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人。我的脑海里忽然弹出四个字:岁月静好。
诚然,他属于我了。
我们一起去自习室一起吃食堂,晚上沿着中心湖散步,偶尔溜到校外,在那个公园里放肆的接吻。
其实我学文学他学金融,学区是分开的,图都隔了八个书架,绕道到味道不错的三食堂也得乘六分钟的观光车,甚至宿舍楼都往相对的方向,回去的时候也没有办法送来送去。
但我们乐此不彼地“约会”。
后来他买了辆小电驴,成为我了的专属司机。我偶尔向他推荐名著,他则给我讲有趣的案例。
以及我终于热衷起吃辣,周末的搜街活动也日益丰富起来——他总在我眼泪汪汪地灌水时心疼又好笑地摇摇头,接着狭促地盯着我,说我此时双目含泪嘴唇鲜红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在勾引他。
有些事情就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或许上帝把性与爱联系起来,就是为了赋予爱一种仪式,给性一个理想。为什么性常被认为是羞耻的呢?或许禁忌只是自由的背景,如同分离是相聚的前提。灵肉结合的性爱让人在抵死缠绵的时候有一种近乎奢足的快感。
我几乎是飞速胖了五六斤,气色见好,连眼梢都是春意——这是我朋友小北的描述,我坚决否认,并且认为这只是他孤苦无一时对我恋爱生活的嫉妒。
大学生活就这样庸碌却充实地过去了。我读书早,他大我两岁,却只长一届,在我为社会调研和实践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保研,顺顺利利告别这四年光阴匆匆,朝更远的未来进发。
我们碰面的机会少了,电话里只有寥寥数语,碰面也无非是约会、上床,第二天各忙各的去。
但我相信他爱我,正如我一样爱他。
我会突然有一天寄去一封信,或者干脆把人快递过去(我们对慢吞吞的观光车的戏称)。
他更夸张,有一次直接回了一束红玫瑰,九朵,缀着满天星。我硬着头皮带回宿舍,受到无数目光与语言的轰炸。这么两次之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大骂他败家,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电话那头的人认真道歉,语气透出迷茫,还有一丝委屈。这让我连气都气不起来。
于是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支百合,清丽的香,这让我彻底没脾气了。
奇妙的是,这个两三个月就赠送一束百合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包括我们同居之后。
是的,一年半以后我顺利毕业,选择呆在家里,成为一名写手,他也搬出了学校,和我一起在外边租了一个小公寓,一室一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软装修一下,更显温馨。他负责预算与行情对比,我则尽情发挥艺术细胞,有那么一点过日子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