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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时候,淅淅沥沥绵延了一夜的雨终于暂时落幕。
我经过公园石铺的小径时,空气清澈干净,有泥土与残花的芬香,那湿润柔软的气息浓得坠在身边,萦绕成大团的雾气,氤氲的水汽沾衣欲湿。
好像直到街边的树叶依次染上金黄,才意识到季节又辗转而过一轮。银杏叶的颜色很漂亮,在如洗的天空下光彩照人,几乎熠熠生辉。
我很久没有从这里经过。
上次在日记里提及时,还是那猫眼石一样翠绿的天空,与远处汪洋一样的湛蓝过渡到一起,交汇处有橙红的霞光灿烂。在如火的光线下,云被风吹散,羽毛般轻盈而纤长,一碰就散成丝缕。
我和他手牵着手散步,在华灯初上时拥在霓虹灯的阑珊里,逆着光接吻,好像在末日里抵死缠绵。
——我这样想象的。
他的嘴停留在我的皮肤上时,总令人无端战栗,而亲吻着嘴唇相触的感觉已轻得像一阵风,蹁跹而逝。
或许柔软而湿热,带着烟草淡淡的气息,该死的性感——我就很吃这一套。他在抽烟后也老是故意来熏我,我躲却躲不开,最后只是喘着气,恼怒地勒令他戒烟。
“我正在戒。”他漫不尽心,像一只粘人的大猫,下巴枕在我的肩上,“所以得给糖。”厚着脸皮覆过来咬着我的下唇,声音含混:“啧,宝贝,你真甜。”
为什么会有一个男的叫另一个男的宝贝?用这么甜蜜肉麻的语气?
是了,我还是很吃这一套。各方面都被吃得死死的。
对于他的太多生活习惯与细节我都了然于心,然而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一种热恋期的毛头小子一样的甜蜜与悸动。
比方说我折腾了好久才勉强教会他做蛋炒饭和熬粥,他新鲜了好几天,吵着要给我做早饭。我实在是吃得腻味,看他自己也一脸痛苦,还是决定自己爬起来做。久而久之我煮咖啡和煎吐司的手艺都变得很好。少爷享用完会笑着夸我贤惠,我懒得争辩,只凑过去帮他系好领带,出门前交换一个湿漉漉的吻。
周末不用上班,我也偷懒不去理会商稿,两个人私奔一样偷溜出去约会,走到公共场合立刻默不作声松开手,扯出几步的距离。而一到没人的阴影里,他长腿一跨追上来,轻轻勾住我的手,撒娇一样挠挠手心,心里也跟着一同酥痒,快化成了水。因为我知道,四目相对,一米外橙黄的灯光远不如他眼里盛的星光璀璨。
没有人比这一瞬的我更幸福。
在国内实在憋屈得难受,于是同居第二年,恰逢他跳槽到学长的公司,我们一拍板,去了意大利旅游。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兜兜转转一遍,生活慢下来了,才能切实感受到生命的张力,以及正从我们的生命里蓬勃而出的爱,在异国他肆意张狂地燃烧,温度灼灼。
就像那一夜我们在威尼斯的游船上看的烟火,在亘古不息的河川上听远方十二下钟声悠扬。树林里有惊起的飞鸟,只仰望梢头的月亮。而爱人与我并肩躺在船中,晚风拂过吹起涟漪,他的发间有令我沉醉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