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1)
岑越亲自捉的鸡兔,亲手烤的肉。他向来自豪于厨艺,烤肉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初时,碍于颜面,岑越伪装矜持,未曾动筷,只殷切侍酒。心道陆生明总要客气劝他一劝。然陆生眀似个木头桩子,一味埋头苦吃。
岑越心下恨恨,涎水将流三千尺,忍不住拾筷抢剩下的鸡腿。
“欸。”陆生明敏捷挡住,揶揄笑道:“越儿身为鬼魂,食俗尘秽物,定不利于身。我替越儿受了便好。”
说罢,一口饮尽岑越杯中酒,夹起鸡腿,狼吞虎咽。
“越儿无饮食杂事,厨艺却甚是精妙。香嫩可口,肉汁淋漓,好肉!好肉!”赞完又啧啧摇首:“可惜越儿不得食。”
岑越气得双目暴突,脸颊通红,恨不得一口将这书生吞入肚中。陆生明无知无觉,正仰头痛饮,赞不绝口:“好酒!”
陆生明一把捉住岑越的腰,凑至耳边,笑道:“五十年女儿红!此生见所未见,为所未闻,不知是谁家女儿,好让我,迎回家门。”
岑越被他哄得笑靥向脸开,双颊带粉桃,瞋道:“人家女儿可不愿嫁与你这等登徒子。知是好酒,还不痛饮三百杯?”
陆生明放声大笑,果然一杯接一杯尽情豪饮。
岑越心喜,满以为今夜便能饮其血啖其肉,吸光这书生的精气。顾不得狐口夺食之仇,温声软语服侍他,任凭陆生明满面笑容占尽他便宜。
谁知陆生明有千杯不醉的雅量,喝尽半坛五十年女儿红,竟无半分醉意。
“唉,兴未尽酒已尽,世间独憾事。”陆生明面上却不见遗憾,只见他笑嘻嘻道:“多谢越儿款待,肉好,酒好,实是良宵。今东方既白,越儿鬼神之身,还是快快离去为好。”
岑越气个倒仰,他的好酒好肉,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一夜做了白工!实是不甘心,他做出可怜哀切的模样,泣道:“公子丰神俊秀,风趣解语,可公子不过借住一宿,天亮便弃小人而去,自此不复得见,小人必将此夜牢牢记于心间,只望公子莫忘了小人,金榜题名,锦绣还乡时,记得进门见小人一面。小人必备佳肴,盛宴公子。”
但见他眉目哀切,泪水盈盈,纵是瘦得皮绷骨,也显出三分娇怯七分楚楚,十分动人。
陆生明忙拥了他,柔声哄道:“我还未读书与你,怎舍得弃你而去?别哭,我暂且不走。你今夜再来。”
岑越偷露一只泪眼瞟他:“此话当真?”
陆生明低声发笑,怜爱亲他的眼:“若有半分虚假,便叫我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