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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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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的本质是碳单质,与碳同都是C,不值一文。黄赤色的金AU,近似于淡白色但更为明亮的银AG,才是有实用价值的贵重元素。

在火车上,我只剩下发愣这个无法创造任何实用价值的行为。张汐月曾经在某一天做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者是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具体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我应该还在念高中。说来真是奇怪,无论遇到什么,在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总是没有实感――包括在2008年的初夏,只是在那一天有轻微摇晃。那个时候,我正坐在小学五年级的教室里念书,也可能没有,毕竟小学生完全不知道读书的意义,完全不明白读书是通向梦想最简单、最快捷的道路。

无论是远在大洋彼岸的世界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与政治中心,还是同在一个大陆却与我们相差迥异,人均收入甚至超过了世界第一强国。逐渐没落,日渐衰微却仍旧老而不死、死而不僵的中高纬度,显著海洋性气候地区;再往下面走,就无甚可去的地方了,倘若强行算上松散联邦里面的国家或者地区,那还能加上几处生活并不如意的后花园。

总而言之,一个人通过读书学习,可以去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可惜,在最适合读书的年纪,大多数人不具备理解‘读书’二字的能力。只当过了年纪以后,人才会明白,天底下最不能辜负的便是‘学习’,在学习面前,来不得任何弄虚作假。嗤笑天下可笑之事与可鄙之人,但有学习需纯诚。诚然起点不可成为终点,但是没有好的起点,在越来越现代化的世界,几乎不可能收获理想的人生终点。

我觉得有件事情一直让我捉摸不透:我与张汐月的关系,比母子还要亲密,而且还不具备法律上的血缘关系。然而我们从未发生过任何关系,即便只是形式上也从未有过。

克里奥佩特拉――一个如此佶屈聱牙的名字却拥有异乎寻常的影响力,无论是好是坏。埃及艳后与几个罗马人的传奇故事,流传了数千年,脍炙人口的原因在于故事中囊括了人类的两大本质属性:□□与权力。

我认识她已有数年时间,她知道我的时间则不知有多长。我很难理解我与她这种特殊关系,可能比一切狗血剧的设定还要复杂,哪怕说出去都不可能有人相信。我曾狠狠捏过张汐月的□□,虽然因为过小导致毫无手感,更是失去兴趣。我与她的正常展开,本来应该是充满了□□桥段的爱情故事,可是我们一路走来,只有坎坎坷坷,生死离别与背叛。

王玄策设计用火牛阵大破七万印度兵,生擒叛贼阿罗那顺,虽是小说家的戏言,真实事件只会更加曲折离奇。唐人的豪气冲天,唐人的威风凛凛却在外国人的笔端下重现于世间。

唐人的诗歌,基调总体是奋发昂扬,他们的气力以铅字作为载体,传达千年之后。唐诗的壮阔与永恒,似如星罗棋布,高高挂在前人、今人、后人遥不可及的浩渺宇宙之上。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张若虚曰‘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我曾经无数次地妄想,妄想在我生活的土地上面创造出不朽名作的大家们。他们生活的模样,那定然是激烈昂扬,极是雄浑刚强,从头顶一直向下走,全是太阳的温度。一个姹紫嫣红的辉煌梦幻时代,才能诞生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再出现的李太白――大唐与李白,相辅相成。烈酒入豪肠,酿成了月光与盛唐。

时间是威力最大的武器,它诞生一切,又湮灭一切。它经过的地方,什么都无法留下,除了伟大不灭的思想与承接思想的载体。

张汐月当时说过一句话,经过大脑当中的记忆回放,我终于想起了她的原话‘一个人的存在不应当只是为了做什么,无论是唱歌、写作还是经商、务农,这只是获取生存资源的把戏;无论你将来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你想要做什么样的事,这些通通不重要。你只需发现你的内心,然后为之前进。’

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于我则不暇。所以知躬自厚而远责于人,则远怨矣。而我不能为也,小人之德亦不若。今之黎庶竟不及古之小人也。予尝闻五百年有圣人出,圣人既殁,五百年间何所为邪?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也。诸夏既毁,诸夏遗民不存焉,今者苟存,徒具人形而实兽也。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可为了活着,当有必为之事,亦有不可为之事。过去的时候,活着想要获得某些可以被称为‘意义’的东西,或曰仁,或曰义,或曰,道。一朝梦醒,不见仁义,不见天道,亦不见人道。我亲眼见到了用沾满了无辜鲜血的黄金白银与珠宝装饰骨骼,用二恶英与□□填充血液,用深埋于地底世界的恶臭淤泥与□□充做躯体的大恐怖。僭祚称帝,尚需三番辞让;厉鬼害人,亦必巧立名目;唯见今世,竟不知何所言。

天翻地覆慨而慷,人间正道是沧桑。梦里不知社稷倾,徒留残躯逐月亡。

猪猡本来过好豚彘的日子就够了,符合每个人的愿景,可是总有些猪猡看见主子的模样,便痴心妄想,盼望着变成人了。这些猪猡,皆是可恶该杀,一个都不能放过。

我曾经幻想过如何谋杀张汐月,这种欲望在我的内心发芽成长,愈发茁壮。这种欲望的成因,连我自己也无法了解,难道是嫉妒?抑或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转向于对他人的报复。那厮本领愈大,愈发显得我百无一用。

在偌大的空房间里面,张汐月被我绑在了檀香木制作的桌子上。姐姐的四肢都被我装上了绝对坚固的拘束带,她没有反抗,大抵以为我只是进行一场小孩子的恶作剧――在她的眼里,我始终只是一个小屁孩,这令我更加恼怒。我急迫地想要做出什么成绩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可是我清楚我不具备这种能力,所以我唯一的方法就是解决对我提出批评之人,即便她只是出于纯粹善意。当我看见大恐怖的时候,我深深知晓无论用多大的勇气亦无法承受,所以我只能选择当一只可笑的鸵鸟――迷失在滚烫炽热的沙漠中,因为饥饿与焦渴失去生理机能,最终缺水而死,总好过直面淋漓鲜血。

说起来,张汐月比我要高一点,这使得我必须踮起脚尖才能摸到她的头顶――用手掌心去揉一个人的头顶,这是我很特殊的癖好,因为这样可以让一事无成的我收获虚无缥缈的上位感。

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比我高,可能与我曾经的过量用药有关。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全身上下没有一根可以被称为体毛的物件,只有看不见摸得着的极细毳毛。若是拍照,在相片中只会呈现光秃秃的白皙皮肤,颇像终年封冻的雪山,一片纯白,人从远处眺望,看不见上面的杂质。我未见好学有如好色者也,当我在社交网络上发布自己自拍照的时候总能收获颇丰――不论是口头上的溢美还是直接通过app转账,即便我已经事先声明了我自己的真实性别属性,他们仍旧愿意埋单。总而言之,这让我的学生时代获得了相对宽裕的资金,毕竟药物的开销实在过于昂贵。

虽然这使得我的身体与我的思想已经发生不可逆的转变,导致我滑入了两性的中端,与每一边都形成了隔阂。奈何我在尚且太年轻的时候,并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选择失去有可能的未来。

我想勒死张汐月,用一条丝巾。我开始认真考虑如何行刑:将丝巾缠绕在她的脖子上,不断用力去绞,直至绞断她的颈椎。我没有青春期,从年少懵懂的少年,立刻跨越到了死寂的晚年。我的灵魂与肉体出现分离,我开始学会用符合大人要求的姿态来伪装自己,可是这令我成为了没有职业素养的滑稽小丑。

张汐月的肤质与我相差无几,如果不是她一直劳碌从未休憩,常年行走于生死线上,想必她的体态仪容定然远胜于我。我抚摸着因为兴奋而开始发烫的颈部皮肤,这令我那根冰冷的食指出现灼烧。虽然没有明火,可是剧痛难忍,仿佛有一条无形的火焰,源于生命的火焰,通过她的颈部血管窜入我的体内,灼烧我的灵肉。我不得不松开手,被迫取消前戏。

丝巾非常坚韧,足够我打上死结。我想要干净利落地完成对张汐月的处决,如同张汐月对他人的处决:我见过她曾经将一个女人绑在地下室的钢制十字架上,然后用铁锤将一颗颗长钉打入那个女人的四肢,最终用一颗尖锐木钉刺穿女人的心脏,结束她的生命。期间,我没有听见哭喊,如同观看默剧,也没有看见鲜血流出――大概是因为张汐月早早地便将那人放光了血,对她的处刑只是收尾步骤。

所以,当我看见女人的心脏被刺穿以后,女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焦炭转变――仿佛被烈火焚烧全身,像是被推进了火葬场里的焚化炉,很快就变成了一滩骨灰,洒落在地上。再也没有人知道这滩骨灰早在数分钟之前还是一个人,虽然我不清楚那个人在受刑之前是否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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