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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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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见他沉默半天不说话,以为他不能接受,又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程厉坤自然不能相信,小家伙脸蛋俊俏,瞧着挺健康伶俐,平常不留口水不傻笑,生活也能自理,怎么就成迟钝痴愚了?

他冷着脸把人带回公馆,为了验证这一想法,又把人丢在门外,派人暗中观察,没想到小孩只是傻傻地在门外站着,他站了老半天,两颊脸蛋冻得通红,有人路过拿糖来哄,他也不为所动,程厉坤直到晚上才想起门外还有个孩子,便叫人去把他抱回来,小孩那时已经被冻得不成样子,却龇着两排小牙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咬完又仍是不哭不闹,不说不笑,自那之后,程厉坤也不由得不认,这孩子就是缺了个心眼。

刚到公馆那会,程渂几乎天天都闹绝食,夜里也不肯合眼睡觉,程厉坤被这个孩子烦得焦头烂额,晚上就把人提到自己房里,又是横眉冷眼地威胁,又是硬邦邦地哄人入睡,情况才总算好一些。

程渂就是在那之后慢慢跟他亲近起来的,程厉坤不喜欢小孩,对这个孩子却是例外,这其中有李武临终前念念不忘嘱托的缘故,更多的,大概也是程渂足够安静,不吵闹的性格恰好讨他欢心。

程渂原本是叫李文,这名儿还是六年前程厉坤给改的,他手把手带了这孩子几年,在这他身上投了大半精力,耗着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心血,自然不容许他只是作为公馆里的客人而存在,他认程渂作义子,是要整个上海都明白,这孩子由他关照着,身后倚仗的,是程前公会易水堂。

程厉坤年轻时很是桀骜叛逆,和父亲程万安关系闹得很僵,十几岁就出去留学,直到程万安死,才赶回来奔丧,并接手程公会,收拾程万安留下的烂摊子,当时上海的局面很乱,像一锅杂粥,逃亡的人往上海来,富贵的人自上海去,人人踽踽,熙熙攘攘,仿佛上海是个滚烫炙热的蒸炉,兵荒马乱里夹裹着歌舞升平,有人一夕沦为街头走乞,有人一夜暴富成名,有人搭着渡轮飘洋过海,也有人蹒跚步履,在茫茫人海中举步维艰。

上海在这片华夏黄土上平地崛起,又在歌舞夜色中惶惶迷失,财富、声誉、权力和地位,一切如明日黄花,在黄浦江滔滔的洗礼下,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稳立滩头,而不被后浪推翻在岸。

日寇侵华的战争打响,炮火着陆在黄浦江滩,又炸穿民巷街坊,冰冷无情的枪口,则对准无畏果敢的反抗者,报刊上的白纸黑字,像匕首一般刺透人心。那是程厉坤最困难的一段日子,老部下不信任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另觅新枝,转而投靠昔日对手,程公会从上海第一公会,沦为人人奚落的笑柄,此后又拆分成易水堂、浦帮和庭门,一并受制于老大哥崇门之下,不得不仰人鼻息度日。

为时几年的情势迁迭,尘事今昔如白云苍狗,浦帮早已被瓜分吞食殆尽,庭门几经周折易主,唯独易水堂苦苦支撑,在枪林弹雨里背水一战,舍了码头烟馆这等大头的利息买卖,壮士断腕、磐涅而生。

程厉坤前半生的苦难,大概都要归结于此,他受着那些人背后给的白眼和唾弃,也对别人的话里藏刀一笑置之,甚至要为手下一个莫须有的罪向仇人求情,他骨子里是很能忍的性子,却不是一味忍让,他的忍就像狼群捕猎一样,只是策略所需,等找准时机,定是出手狠绝,把人折磨至死才方休,之前有家很敢说话的报刊调侃他是艳丽的阿芙.蓉,受外表所惑,都以为美丽无害,谁知这东西竟是祸害烟土的前身。

程厉坤对此不置可否,只知几个月后这家报刊便意外着火,烧得渣.滓不剩,而相关责任的主编和编辑更是从此在报界销声匿迹。

这几年他的忍性似乎有所松弛,不再时刻绷得像弦一般,那些不耐招呼的,看不上眼的,程家有足够的底气直接甩脸,易水堂早已今非昔比,连崇门都开始慎重起来,哪里由得其它阿猫阿狗骑在头上撒野?

不过凡事总有意外,要细细算起来,程渂便是那意外之一。

想起程渂,程厉坤又有些无奈地捏了捏眉心。

深夜静凉,月色终于从窗边隐匿下去,周遭都变得晦涩黯淡起来。一楼客厅的西洋钟敲了十下,程厉坤披衣走出,走过满园月季,折到主楼这边。

客厅仍通着灯火,地上铺柔软的绒毯,洋楼内里的装潢都是西洋设计,墙上挂印象主义的油画,小圆桌摆花饰烛,有专门装咖啡的杯具和高脚酒杯,还有暖融融的壁炉,看着很是温馨舒适,只程厉坤清楚,这栋楼里缺了点人气,入夜除非主人家吩咐,佣人是不敢随意在房子里走动的,程厉坤上了楼,走过长长的廊,在自己房门前稍稍站定,垂眼瞥到底下门缝里透出细微的光,默了半晌,才似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这小东西,怎么又偷偷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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