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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是所有北方城市里最早加入改革浪潮的城市,尽管城市边缘还有不少弄堂巷落能找到老旧的年代感,但市中心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以迅猛的速度拔起了不少高楼大厦,堪称繁华至极。你若初来乍到,走在街上,会听到不少下象棋或是卖水的老头对你吹嘘:“咱这是国际城!一点不比皇城差!”
其实能找到年代感的不止还未拆迁改造的老路旧巷,西面郊区垂垂老去的废弃“江城第一钢厂”,才是这个城市三十年沧桑风雨的真正见证者。
它在江城开始茁壮成长时以光辉的姿态拔地而起,又在江城最荣耀辉煌的时候被抛弃。
预报说今天傍晚开始会有大到暴雨,乌云从西面的天空开始堆积,浓浓的灰黑色渐渐向下沉,向城中扩散。
顾北南站在车边,踩灭刚丢下来的烟,眯起目光凌厉的眼睛,轻咳两声,他要等的人终于到了。
“顾哥!”来人个子不高,留着寸头,身穿洗得掉色的短袖和牛仔裤,骑一辆黑色摩托车,停在路边下来后忙不迭对他打招呼,然后从肩上卸下包裹递给顾北南,“这是上次的钱,一共两万,你点点……”
顾北南拿过去后看都没看,直接往车里一扔,伸手递给他一根烟。
寸头接过烟,见他要走,忙跟上去说:“顾哥,老大说最近还有一单货需要你送,问你行不行……给的价很高。”
顾北南开车门的风带起了他深灰色外套的衣角,他叼着烟,从口袋里拿出钥匙,面无表情地回答:“不去。”
寸头卡在牙齿间还未点燃的烟往地上一掉,他慌张地挽留:“老大说这单很轻松,比上一单容易。”
上一单也说轻松,还说跟警察那边都搞好了关系,不会查,结果差点查出来把他送进去。顾北南坐进驾驶座把门狠狠一带,隔着车窗露出的一点缝隙瞪了他一眼,细长的手指轻轻搭在方向盘上,依旧冷硬地重复:“不去。”
黑色牧马人的车头在沙地上迅速一转,扬起蒙天的灰,寸头闪躲及时,也还是吃了一脸的灰。灰尘渐渐落定,通往钢厂出口的小路两边,长满了齐人高的芦苇,牧马人在两道芦苇墙间扬长而去。
滚轴云一路向东,黑色幕布很快笼罩了整个城市。暴雨坠落的时分,江城师范大学的声乐排练室里,于小野正握着满手的扑克牌,大笑着站起来宣布:“哈哈哈哈哈你家死定了!”
“看!同花顺!”她皮衣上的铆钉碰撞着桌子发出叮当响,伸手把一副从8到Q的同花顺扔了下去,随后叉腰仰天长笑,得意洋洋地说,“没有更大的了吧?没有我就头游了啊!”
坐在她正对面的林飞一直表情哀伤,直到她迫不及待地显山露水后才暴露出自己牌的真实实力,奸笑一声:“不好意思!”
然后扔下来一副七个2的炸。
于小野当场愣在原地,扎在头顶的翘马尾都被气歪了,不敢相信地低下头摸了摸已经打下来的牌,呢喃:“卧槽!我说怎么一直没人打2呢?!原来都他妈在你家?!”
坐在她斜角对面的何必手里还有十多张扑克,全是烂牌,一脸丧气地埋怨于小野:“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那么膨胀?你的小心思全写在脸上,跟你一家真的很倒霉!我一手牌都出不出去!你能考虑考虑我吗?”
于小野打牌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冲冲冲”!甭管手里是什么牌……烂牌她也东拼西凑硬凑出同花顺,反正她爽任她爽,最后能留下什么散牌也无所谓;要是好牌,她就更得意了,恨不得开局前就反手给所有人展示一波,然后带着气势通通甩下来。跟她一家,真的要脾气特别好,不然就得让救护车时刻在门口准备着。
于小野委屈地辩解:“那我哪知道啊?我这把牌无敌了好吗?一手的炸还有个这么大的同花顺!”
说着她语气越来越弱:“我想carry你嘛……”
林飞压了一局的憋屈终于得以翻身,一边喊着“我头游了”一边摇头晃脑地笑。何必把牌往桌上一摊,泄气地说:“不打了不打了……”
和林飞一家的是他女朋友杜雯,还在江城师范念大二,得亏她,他们才能一直霸占这里的排练室排练。这会破玻璃窗外雨越下越大,杜雯也放下牌歉意地说:“我也不打了,我先回去了,晚上还有课,我得抢在澡堂停水前洗个澡。”
林飞抬头问她:“我送你?”
杜雯特别体贴地笑着拒绝了:“不了,你们不还要等新成员吗?我自己回去就行了,我们学校我可比你熟!”
杜雯拿着伞走了。刚刚的话提醒了于小野,她突然不耐烦地问:“诶?这人怎么还不到?!”
两年前于小野和林飞、何必,还有另一个人一起组了个摇滚乐队。其实也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野乐队,平时能求得哪家酒吧让他们上台表演一首歌就谢天谢地了,更不指望能有机会发歌成名。乐队一直不成器,三天两头地东碰西撞,也没个固定的表演场合和捧场群体。那个人就慢慢的没了热情,终于在上个月以“要回家考公务员”为由退出了乐队。
这一走不要紧,乐队一下子就没了贝斯手。要说走的是吉他手的话,于小野还能顶替一下,身兼吉他手和主唱二职。这贝斯手虽然是乐队里存在感最低的角色,但要真没了也是真的头疼。
可走的人说了,他要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好好规划了,不能再这样混吃等死下去,他们又怎么好开口挽留呢?这三个虽然无所谓什么人生规划,反正不排练的日子里兼兼职赚的钱也能糊口,都不怎么急着过所谓的“安稳生活”。可乐队一天是名存实亡的状态,他们,尤其是于小野,就一天不安生。
终于,在上个月的日历翻到最后一页时,他们成功联系到了一个有意愿加入乐队的贝斯手。于是约好今天五点在这里见面,可现在都五点半了,这人连影儿都没见到。
何必一针见血地猜测:“大概是不想来了吧……”
于小野闻言气得瞪她:“何必!你何必咒我们乐队?!盼着点好不行吗?”
何必耸耸肩,站起来走到爵士鼓前,懒洋洋地拿起鼓棒在吊镲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
一声闷雷后,排练室的门终于被推开,一个一身黑色的高瘦男孩走了进来。他淋得浑身湿透,头发耷拉在脸上,面色白得吓人,看着屋里的三个人小声说:“对……对不起,我来晚了……”
男孩走到桌子边,看了看于小野,看了看林飞,又看了看鼓后面的何必,不敢说话。
于小野神色复杂地扫了他好几眼,憋出一句:“你就是陈默?你今年几岁?”
林飞差点没把含在嘴里的水喷出来,这问话的方式也太像半路拦下幼儿园小朋友的怪阿姨了,不过也不怪她,实在是这个新成员长得太稚嫩,瞧上去撑死不过16岁。而陈默竟然正经地回答:“24了……”
林飞这回是真的把水都喷了出来。
于小野咳了几声,点点头,还算满意地说:“OK!那就认识一下!我是主唱,我叫于小野,‘野孩子’的‘野’。”
然后她指了指最近举铁颇有成效、愈加健硕起来的林飞:“这是吉他手,叫林飞,嗯,就是你脑海里第一个冒出来的‘飞’字……”
再指了指握着鼓棒的冷眼艳丽女孩:“那个美女是鼓手,叫何必……你看,大家的名字是不是都很好记?”
陈默扬起嘴角腼腆地笑笑:“嗯,我的也很好记!我叫陈默,‘沉默’的‘默’……如果我有幸加入你们,就会是乐队里的贝斯手……虽然,我贝斯技术也就一般。”
闲话不多说,于小野把铆钉皮衣一脱扔在椅子上,挽起两边的袖子,马上就干劲十足地站了起来:“好!那我们现在就一起练一下,磨合磨合!”
陈默犹豫地后退两步:“我……我其实没带贝斯来……”
“???”三个人都满脸疑问地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