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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低血糖,一会儿就醒了。”
“脑震荡?绝对不是脑震荡,你也太能瞎想了,要实在不放心我可以现在给他做个检查。”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本来血糖浓度就偏低,又一整天没吃东西,能不晕吗?”
“所以那小孩是你同学?以前没见过诶——哎,我发现你小子是不是看脸交朋友啊?”李主任脱了白大褂,理了理袖口,拿起腕表戴上,锁上抽屉站起来。“还有事没,没事我下班了啊。”
我忙摇头,狗腿地替他拉开办公室的门。“您慢走,今天真是谢谢您了。”
“跟干爹还这么客气。”他抬手,大概想摸我的头,无奈我现在已经高出他一截,这个动作不太好操作,于是转而拍拍我的肩。“最近学习很忙?我看你现在都不去我那看电影了,哦,还有你那个大老板朋友,也很久没见了。”
“他租了又不用,这不是白给我送钱吗,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吧,回头你记得说他。”
“嗯……”我胸口猛地一窒,连忙岔开话题,希望没有被他看出什么慌张的行迹。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维持住嘻嘻哈哈的表情送李主任进的电梯,又和他挥手道别的。电梯门合上的瞬间,我脸就垮了下来,站在原地愣了会儿神,想起被自己遗忘的佘茗,转身往病房跑。
佘茗还昏着,脸色倒是好看了很多,不再那么惨白惨白的了。我走过去,帮他把无意识捏紧的左手掰开了,调慢了点滴的速度,兑了杯糖水搁床头放凉,他醒来就能喝。
我轻手轻脚关门退出病房,一转身差点撞上一个人。
我张了张嘴,闻伍在唇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用口型说:“出去说。”
我默默跟在他身后下了楼,楼下是个小花园,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仍有不少病人和家属在这散步乘凉。他也没刻意带我往人少的地方去,在观景喷泉旁站定,靠着灯柱点起一支烟。
他的身影比这个没有星星的夜晚还要漆黑,显得深邃,迎风而立,如同水墨画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怎么说?”
我神经绷了一晚上,眼下陡然放松才觉出来累,无心计较干净与否,一屁股在喷泉边缘的平台上坐下。“晕是因为低血糖,除了脸和后腰有点淤青,没别的外伤。”
他点点头,说:“手机给我。”
我递过去,他摸了摸屏幕,还给我。“碎的是膜,屏没事。”
“哦。”
“哦?”他脚尖踢了踢我小腿:“那怎么还这么不高兴?”
我没接这话,仰头看着他。“佘茗想见你。”
他脸上轻松的神色淡了些,帽檐下的眉眼沉寂如夜。“小不点,这不是你该管的事。”
“他要我拖住你,”我踩住他一只脚:“我答应他了。”
我紧盯着他:“人要言而有信,这还是你教我的。”
他看了眼我们交叠的两只脚,人没动,只将脸扭到一旁吐出一口烟,姿势熟稔到令我陌生。
“你们怎么认识的?”
随后又一摆手,“算了,这不重要。我就想知道,佘茗不懂事就算了,你怎么也跟着胡闹?如果不是我赶到,你知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还是说你们真的都不怕死?”
我不想话题被他带偏,反问道:“我们为什么闹,原因你不知道?”
这次他沉默了,脸上仍然看不出多少情绪,只是把烟抽得更凶。我想,他也并不是像他表现出的那样完全不在乎,毕竟他也曾是……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的闻伍。
一支烟的时间说短不长,恰好足够我平复这一晚起伏不宁的心绪,我在他准备点燃第二支烟时开了口。
“所以都是真的?”
他点烟的动作一顿,继而又若无其事擦亮火光,低头深吸一口,在缭绕的烟雾里眯起眼睛。我夜间视物不清,不敢确定是不是在他眼里看见了一闪而过的悲意。
我望着那一截掉落的烟灰,在半空被风撞碎,又被吹去不知哪里,问他:“为什么?”
他笑了笑:“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不信!”
他不答,只是低头笑着看我,倚靠的那杆灯光泽缈茫,高远遥阔,像旧日的时光那样不可触摸。我忽然间想到什么,在酷暑的燥夜里,手脚都冰凉了。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夏日傍晚……学校门口的甜品店,透明的玻璃橱窗,钻进领口的冷气,和脸上带血的少年佘茗。
他推过来一册纸页泛黄的本子,看街道尽头的残阳,眼神飘得很远,说姓北的,我给你看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万川,主人公是两个小孩儿。
那时的万川,只是南方一座平凡的临海小城,长巷窄街,远不胜今日繁华。那时候的住房鲜有高楼,也不那么讲究私密性,栋与栋之间连得很紧,邻里关系也不像现在这样生疏,休息日在家无聊了,打开门对着楼道喊一嗓子,能在两分钟内组齐一桌麻将。
大多故事的开端,基调都是明快的,这个也不例外。
小男孩是土生土长的万川人,独生子,他七岁那年夏天,闲置多年的对门搬来了新邻居。
新邻居也是一家三口,他们搬来那天恰巧是个饭点,小男孩就端着碗,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张大嘴巴往里扒拉饭。此人天赋异禀,一张嘴既要吃又要说,说的什么已不可考,但他那一人更胜麻雀万千的聒噪却着实给初来乍到的大男孩留下了童年阴影。
大男孩却没大到哪去,只年长小男孩三四岁,其实也是个小东西。只是小男孩单方面地对他一见如故,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喊哥哥,而后又过了几年,这称呼变成了更为郑重的“大哥”。
“从没有人教过我要怎样做一个哥哥,”大男孩在日记里这样写:“可是真奇怪,一听他这么叫我,我好像就会了。”
平铺直叙的文字没有情绪,我却从那力透纸背的横平竖直中感受到了执笔人写下这句话时的认真。
我回到扉页,去看那尚有些稚嫩,笔锋却已初见端倪,一笔到底的署名——
佘茶。
再往后看,我有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和我是同乡。他也来自雁宁,在他九岁这年,因为父亲的人事调动,举家南下,迁至万川。
与我不同的是,我不曾亲眼见过隆冬大雪,冰锥悬檐的北国风光,他则是从未经历过南方小城这样雨季漫长,而又漫长的炎夏。
“外面在下雨,难以置信,从中午下到现在,还他娘的没停。来这之前有个女同学还跟我说羡慕我,她说江南烟雨蒙蒙,诗情画意……
结果呢,刚我听到楼下不知道谁家窗玻璃被风刮碎了,就到窗边往下看了一眼,居然看见一棵树漂在水面,从我漂了过去……不是小树苗,就是街道两旁那种观赏树。我惊了,神他妈诗情画意。
睡前我往窗上多贴了半卷胶带,希望我的窗子能坚强一点。
唉,这破地方。”
“外面又在下雨,难以置信。
不过台风好歹是过去了,我的窗户保住了。
这破地方一天下了三回雨,我衣服也收了三回,每次去阳台都能看见隔壁那个话很多的小孩,挥着根挂了红裤衩的撑衣杆,淋着雨在那表演乘风破浪,简直有病,他爸妈居然也不管,什么破家长。”
“今天也下雨了,我已经难以置信不起来了,我觉得我大概是习惯了?因为我妈居然夸我收衣服的姿势越来越熟练了……什么情况,怎么每一句结尾都是‘了’?
我又在阳台见到了那小孩,还是在那乘风破浪,不过今天的船帆换成了条花裤衩,黄黄绿绿,还不如前几天那条大红的。我观赏了一会儿,没忍住,喊他一句,他扭头看见是我,还挺高兴,甩着胳膊腿跑过来叫哥哥。我们隔着一道铁栅栏无言对望,他手还抓在上面,说实话,有点像探监……
扯远了,我问他,你爸妈呢?他说上班去啦。我一看时间,有没有搞错,这都晚上八点多了。我就问他吃饭没,他说吃啦,王婆婆家吃饭,妈妈给婆婆钱。我想了想王婆婆是谁,好像是住102的,不对,那是李奶奶……
又扯远了。我看他湿漉漉的有点可怜,就问他,要不要来我家坐会儿。‘坐’字还没说出来呢,他眼睛就亮了,这小子眼睛本来就大,再这么一睁,眼珠圆溜溜跟个小狗儿似的。我乐了,刚想说那你换套衣服先,我给你开门去,又不等我说完,他就一个侧身从两道栏杆中间钻了过来,登堂入室如行云流水,贼看了估计都得自叹不如。
我说,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他陀螺似的满屋子转,说哥哥你家好漂亮啊,哥哥我可以进你的房间吗,哥哥你好多书啊,哥哥你几年级啊,哥哥这是吉他吗,哥哥你要当歌星吗……(此处省略不知道多少字儿),最后蹭过来贴住我,说哥哥我冷。
……得,我不问了。
我在他头顶比划一下,才到我胸口,就给他拿了套旧衣服。嘿,小东西还挺挑剔,嫌弃那上面的蜘蛛侠,非要穿我身上这件球服背心。我说你凭什么嫌弃蜘蛛侠,人家可是超级英雄,他听完表情还挺茫然的,估计是没看过蜘蛛侠的动画片,就说我没嫌弃呀,我只是害怕蜘蛛,它咬我,很痛的。说完,还抖了抖,大概是想起了被咬的恐惧。我脑子一热,就把身上这件脱下来给他了,脱完才反应过来,不对啊,我想什么呢,明明可以再拿一件别的给他。
他穿上我的球服,跟穿裙子似的,也不用裤子了,就这么光着屁股趴我床上,看我玩赤色要塞,我玩得入迷,打完一局才想起来旁边还一个小孩,就转头问他想不想玩,结果他已经趴我枕头上睡实了,那睡姿不敢恭维,小猪似的,还流口水。我气死了,把他翻起来,叫他回自己家去,他被我叫醒还挺不高兴,迷迷糊糊地嘟囔着什么,一扭身把脸冲着墙,又睡了回去。我凑过去听,他说的是,妈妈你好烦啊。
……………………实在是六个点无以表达我的无语。
说真的,我想揍他,可我优秀少先队员和三好学生的奖状就在他面前贴着,时刻提醒着我要维持人设,所以我忍了。
不过对门确实一直没动静,估计是他爸妈还没下班,我就想着让他睡会儿得了,等他家里人回来了再叫他回去,结果我都写了这么多字,我这辈子没写过这么长的日记,他爸妈还没回来,都快十点了,什么鬼!
我服了,什么破家长。”
自打开了这个头,之后的日记长度便不再局限于寥寥几行,有时写个半张一张,最夸张的时候能写好几页,每当这时,他结尾总要来一句“我这辈子没写过这么长的日记”。后来他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总在打脸,就不再说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破地方”和“破家长”这对组合,前者是佘茶终归是习惯了万川的雨季,后者是他偶然得知了那俩“加班狗”邻居的职业——人民警察,据说还是职业性质比较危险的那种。
“怪不得昼伏夜出,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也太酷了。”只见他写:“也不知道这么酷俩人,怎么就生出个撒娇怪、粘人精,三天两头钻阳台过来,那口水流的,我枕套都不够换。”
我发现佘茶可能是天生对文字敏感,虽然都是非常口语化的表达,讲的也都是些生活琐事,可他描述生动,层次分明,画面感格外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九岁男孩随手一写的日记。而我九岁的时候还在写错别字,偶尔还需拼音凑数……人和人有时候真的没有可比性。
由于佘茶屁话变多,他的字迹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起初是一笔一划的小楷,约摸还带着点瘦金体的意思,好看是好看,缺点也明显,就是写得慢。于是渐渐的,他走笔愈发随心所欲起来,字形非楷非行非草,秀逸疏狂,简直是自创出一种字体。
他这一手字写得实在漂亮,若不是时机不对,我简直想停下来临摹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