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2 / 2)
警方要按交通肇事罪定,检察院却不一定。或许可以在这里做文章。
今天的面谈也很快结束,之前拖了一礼拜都谈不下来的事,今天一天就解决了。
收拾完东西,从会议室里出来,我是真的松了口气。在休息室看到梁新,也不意外,过去打了招呼。
“梁教授,周一也有空过来?”说着在他边上隔了一个位置坐下。
梁新转过来看着我:“下午没课,送老冯过来签字,顺便跟进一下。”
我笑了笑:“堂堂教授,也有沦为司机的一天?”
梁新也笑了,又看我:“我这个教授,不也给你做过司机?你可别说忘了。”
我立马装怂:“我哪里敢忘?我还记得,之前还欠你一杯茶呢。”
我是说那天晚上要请他喝杯茶的事。不过这真的只是玩笑话,应不应都无所谓,应了就请。
“这倒不用,”梁新没应下,却又话音一转,问,“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顿饭。”
我问:“这又有什么原因?鸿门宴我就不去了。”
梁新反问:“这么不信任我?”
我憋笑点头。
梁新呵了声:“不识好人心。这段时间辛苦你了,犒劳你一下,去不去?”
我笑道:“这当然去了。”
吃饭的事说定,时间再约。
我话题一转,聊到这个案子上。我对梁新说:“看交警这边的意思,要定韩晖交通肇事罪。这你怎么看?”
梁新瞥了我一眼,反问:“你怎么看?”
我耸了耸肩:“我觉得应该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梁新:“嗯,法条竞合了。”语气还是平淡,没什么情绪。
我直接问:“你觉得这个罪名,检察院那边,会认可吗?”
梁新盯着我,眉心微蹙,摇了摇头:“不好说。只能说,这里有去试一试的机会。”
我点头,但并不觉得豁然开朗。这两个罪名之间界限实在模糊,要回去找找案例。
我觉得梁新城府太深,人又很冷,并不愿与他深交;却又时常觉得这个人很多时候其实很纯粹,很容易就被他吸引。
这种感觉实在是矛盾,我自己也看不透。
这都是在有闲又无聊的时候才会去想的事。
这一个星期来,每天都跟打仗一样,研究所和事务所两头都要跑,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饱,连周末都贡献出去。
今天我终于不用加班,早早回了家。查了几份案例,整理出需要的部分保存,就结束了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