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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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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熟门熟路地进了大厅,往左边走廊走,就看到陈警官从走廊另一端走过来。

他向我打招呼:“季律师。”向我伸出了手。

我伸出手握住:“陈警官。”

陈警官带我进了间会客室,简单客套了两句后,我们便直奔主题。

“鉴定结果呢,是韩晖超速,负全责。鉴定书在这里,你可以拿回去看。”陈警官拿出一份文件放在茶几上推过来,我拖过来翻了翻。

鉴定书里写:

“事故车在事故发生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我质疑:“这速度范围也太宽了,有没有更准确的范围?”

陈警官回答:“警方把所有能提供的东西都提供了,其他的,就是鉴定公司的事了。”

这根本不能算是一个回答。我继续问:“我们警方自己的鉴定结果呢?”

陈警官:“现在一切数据都以这份鉴定书为准。”

“……”怎么每个案子都要这样?

榆州马路上到处都是电子警察,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就这条主干路上最繁华的一段上一个也没有。这里韩晖超速超了百分之多少,性质也不一样,考过驾照的应该都知道。

虽然鉴定公司是我方指定的,但也不保证完全中立。我又找了做技术鉴定的同学分析了事故现场的视频,梁新那边也找了榆大的鉴定所,给出的结论都是在时速110到120左右。

怎么会差这么多?

我没有贸然拿出这些信息提出质疑,放过了这个话题,又问了警方之后的打算。说是按流程起诉。

我又问定什么罪名。陈警官说这个是标准的交通肇事罪,应该会按交通肇事罪定。

我又问:“怎么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你比我专业,肯定知道,这也符合了。”

陈警官:“没有这么严重。”

我搞不过那些老油条。我连挂职检察长梁教授都搞不过,更不要说这些正统警察出身的人了。最后什么也没问出来,只拿了鉴定书。

我立马拍照传了梁新,又联系了冯利金。

这次就在电话里说了。

先转告了鉴定书的内容,告诉冯利金,现在的情况是,韩晖超速,负全责,但鉴定出来的速度有问题,比我们自己找人鉴定的结论要低不少,范围又很大。这份鉴定并不一定可信。

冯利金问我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直接道:“您可以不承认这份鉴定书。”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才道了“好”,又补了句“谢谢季律师”。

我继续和他说:“我们不承认这份鉴定,后面可能要重新鉴定,时间会越拖越长,您要做好准备。”

又问他家里情况怎么样。

冯利金表示一切都按我说得来。

我最怕当事人说这种话。

当天晚上我又查了这家鉴定公司的背景。想在股东、高管等人里面找出一个和韩家有联系的,能推动重新鉴定。但收效甚微。

正值周末夜晚,我实在是不好意思麻烦小章,还是自己慢慢扒,不过一无所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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