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锦色鲤(1 / 2)
李永逸的确将她护得好,脏活累活不是疾苦,受人轻蔑被人嘲笑如鱼肉人刀俎方是疾苦。
余尔砚有些替沈缚不值,明白这样的事儿开了一个头,便会无休止地做下去:“原先还以为义庄散了是你最不愿见到的事,但如今还是趁早拆到尚书省来得好,至少还有一处屋檐可以挡挡风雨。”
沈缚面色淡淡:“算了,不过一滩烂肉。若不把它当回事,自然也就不是事了。”反而是努力笑了笑说,“原先我剖了一人,粪也被溅到过,笙哥儿晓得,他也没逃过,我们熏了三天香,鼻子都嗅不出味道了。”
看向沈缚寡淡的侧脸,余尔砚讲不出话来,知道她是在宽慰彼此,了解自己的无能为力,只是道:“也不是不能避开。”
事情发展得太快,他纵然被告知,却毫无回天之力,想要从他手中拦下那一对兴风作浪的公公,根本来不及,也根本够不住。拦不住上游,便要从下游想想对策。
哪里知道沈缚摇了摇头,定下心,同他道:“我避不开的,难道要借口人不在义庄么?一次违抗,上头今后多得是法子惩戒。我纵然逃过,李主事却不能。”
二人皆是沙河之中的沙砾,若想以一己之力拦住奔流的江河,是痴人说梦,螳臂当车罢了。
沈缚因此事并不踏实,回去路上脑子里也在思忖,不知李永逸是否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该不该去找他讲一讲,又怕她去说了李永逸会替她挡着,叫他为难了。
她前脚落地,后脚内侍省就有人上门来了。李永逸还没来得及准备,公公已经在前厅等着,叫了义庄的几位一起听候,听闻宫里来人的来意之后,蹙了眉未有多言。
倒是沈缚替他接下了话:“吉时可是选好了?大公公如今被放在何处?”
“大公公的身子已经移送到了自个儿府上,离御街也不远,就是那金贵宝贝儿还未取到,已经通知了净身房妥帖收着了,就等挑好日子一起送过来,还要劳烦沈姑娘伺候了。”乐公公打量了一番沈缚,笑着说。
“义庄的意思是,早些落葬为妙,尸身容易腐臭,魂魄方离身,对阳间也有留念,若及时入殓,大公公便能早升西方极乐了。”
“李主事是个明白人儿,杂家看过黄历,明儿个便是宜动土的好日子。”
“世钩,明天手上的活先放一放,准备下大公公的大事儿。“
吴世钩正应下,乐公公瞧了一眼李主事皱成川字的眉头,拢着嘴笑:“李主事,杂家可刚夸过你明白事理。”
一时之间,厅内氛围有些冷滞。
沈缚有些坐不住了,出声不想让人难堪,便顺遂其意地揽了下来:“既然公公将此事交给了我,便是对我的信任,义庄自然不会辜负公公的一番好意,能为大公公这等的人物入殓,是我的荣幸。”
李永逸咬了咬牙,望向沈缚。
本朝不如从前李氏武氏当政时开明,后唐主又兴了裹小脚这一时兴审美,流传至今,似是千家万户的女子都被安上了这一规矩。
沈缚因父母落罪,在年幼时便未曾束过脚,后又入了义庄,要干体力活,自然也不方便束脚。在大宋女子中,在原先她本应在的身份里,她已经是个异类。
义庄男女大防没有坊间那么严苛,她自幼生长在与男孩儿同进同出的院子里,处理着各色老弱病残无关性别与否的尸首,沈缚如今还要去做不必做的事情,去讨得阉臣的欢心,李永逸本就有些愧疚。而眼下更多的则是自责了。
因她这么答应下来,也是对义庄最好的一种解决方式。算不上什么极大的牺牲,只不过说出去,名声不好罢了。
然而沈缚并不稀罕什么名声这类东西。
散场后严笙来她屋里寻烦恼,为沈缚鸣不平,二人说了没两句话,沈缚便被李永逸叫去,只落下一句话:
“明儿我也一道进去。“
沈缚闻言蓦然鼻酸,抛开先前他拒收乌木珠子的不快,别过头去说了句:“多谢李主事。”
晚上用饭时也少不了闲言碎语,纵然不想听,却也落进了沈缚的耳里。
“本就说女子抛头露面的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不就吃到了苦果了么?”
“原先李主事也没想沈缚做司祠,这可都是她自个儿要求的。”
“今儿这是也是她自己应下来的,真想不通她这是图什么呀,吃力不讨好,还得受太监欺负。”
“这不是为了保住义庄么?要我说,赶紧地把义庄分出去得了,你我也好有个小吏当当吃吃皇粮呐。”
严笙气不过,吼了那些人几句,这才发觉沈缚也在场,又有人喝了点小酒,张口就道:“小缚你也好快些嫁人,嫁了人不干这事儿,自然也就没这么多堵心事儿了。”
“那吴山书院的余老板还要不要你了?这么多年也没个准信儿。”
沈缚闻言心中倏忽生出一股气,看向那人,摆了一回臭脸,咬字斥道:“同你们何干?”
难得见她甩脸色,大伙儿便自讨没趣地不再议论,低头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