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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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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之后,骆驼笑了,这笑容让阿福毛骨悚然,同时让他毛骨悚然的还有骆驼的问话。

骆驼问——“说吧,你和红秃鹫合作多久了?”

阿福觉着自己和骆驼的友谊差不多耗尽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彻底决裂。

既然骆驼愿意说到这话题,阿福也干脆挑明。他一把揪住骆驼的衣领,也不管那领子是不是沾满汗臭和呕出的粥,咬牙切齿地道——“我从来没有和他们合作过,但你现在的态度让我后悔没这么做!”

说完阿福狠狠地把骆驼摔回床中间,用力地开门再用力地把门关上,力量大得直接吵醒了外面的两个年轻人。

阿福说的都是真心话,如果拒绝与敕棍合作是因为把骆驼当朋友,那骆驼的怀疑完全对不起他们的这份友谊。

不过话说回来,阿福也没觉得自己和骆驼有多深的情谊。

他感激骆驼愿意收留他,但这样的收留却十足难熬。他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烦乱,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踩在泥潭里。

阿福意识到自己必须搬走了,一天都不能等,一刻都不想留。

无论是不是要和骆驼划清界限——即便是,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拼命地洗刷着菜叶,恨不得把那些叶子揉烂。而当他总算把可怜巴巴的一点点叶片装回篮子,即将打道回府时,他被一个男人狠狠地撞了一下。

他不耐烦地扭头看去,却见着同时有几个人都在看着他。那些人与他对视一秒后,又低下头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

阿福很想抱怨两句,但最后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算了。

然而回到房间之后,却不由他忍了。骆驼到底还是对那些人说了什么,他洗菜不过花费十几分钟的时间,走回来时屋子又被挤得满满当当。

骆驼的声音从里面传出,不等阿福听清楚,他手中的篮子就被打翻了,紧接着不知道是谁一棍子扫在他的膝盖上,逼着他双膝一软,直接趴下。

而后一伙人便堵住了他的嘴巴,罩住了他的脑袋。

那一天晚上阿福觉得自己做得最错误的事情就是认识了骆驼。

不为别的,就为这莫名其妙的一顿毒打。他想不明白,即便他挨了打又能怎么样,他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他挨打也不证明骆驼就能被放过。

然而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当他们蒙住自己的脑袋拳打脚踢发泄完毕之后,阿福终于恢复了视线。

他的头罩被人摘掉了,而坐在自己面前的则是其中一个帮派的头子。那人抽着一根雪茄,穿着人字拖和马褂,头发蜷曲油腻,皮肤惨白发青,眼袋重得跟十年没睡觉一样。

那个人叫卷毛,像一只长得过于雄壮的贵宾犬。

阿福见过他很多次,他是当地一个毒枭的兄弟。

毒枭和毒贩不同,毒贩是最底层派糖挪砖的小喽啰,毒枭则是幕后的大老板。通俗点说,就是毒贩出货一般按克或千克算,一人能出个十几或几十千克就了不起了,再往上加,一个人也不怎么拿得动。

毒枭的讨论标准一般以“趟”算,一趟五百千克以上,有时候一跑就是好几吨甚至更多。

小喽啰是不可能见到毒枭的,甚至大部分喽啰都不知道谁是毒枭。

毒枭就是那一层看不见的人,他们可能是某个商会的老总,可能是某栋别墅的主人,还有可能就装在闪亮的盒子里,今天还在里头做着慷慨激昂的演讲。

这个卷毛是见过毒枭的,“见过”便很能说明问题。

说明他的地位在这一群类似骆驼的毒贩里是很高的,他也有绝对的权力掌管阿福所在的这一座贫民窟的货源。

阿福一见到他的脸,就知道大事不好了。这家伙平日里连金豺都不接触,现在却见了自己,这代表着他认定阿福知道很多,他要亲自审问叛徒了。

阿福把目光一侧,果不其然,卷毛身旁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骆驼。只不过骆驼仅仅是双手被反绑在一起罢了,眼睛没蒙上,嘴也没堵起来。

所以他可以告诉卷毛——“是他了,我见着他被红鹫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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