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这片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凌乱,拥堵,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有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一对孪生兄弟并排站在镜子前。
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却答非所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你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收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抬腿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将卧室一览无余。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何岸已经不在这里。
郑飞鸾站在过道与卧室交界处,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煤气灶。也是同样天寒地冻、空调失修的日子,何岸曾站在这儿,为他煮了一碗香甜的银耳汤。
他又转过身,看向旁边的旧柜子。柜角油漆剥落了一块,是那天他在过道施暴时撞翻的。
还有……
水池边的塑料钩子上挂着一块橘红色的抹布,又脏又皱,犹如随手撕扯下来的紫菜。郑飞鸾见了它,神色俱变,扬手一把摘下,紧紧攥在了掌心。
他认得它。
这是属于何岸的小毛毯,每当他失去安全感,不愿离开何岸的时候,这条小毛毯就会带给他短暂的慰藉。
而现在,绒毛早已沾满油污,斑结成条,不复从前的柔软温暖。又因为搓洗过太多次,何岸的味道被洗洁精俗劣的柠檬香浸染,再也回不来了。
“这、这是我在床底下找到的,以为没人要,就拿来当抹布了……”那姑娘见他重视小毛毯,不由紧张起来,“是他的东西吗?我买一条赔你行不行?”
“不用了。”郑飞鸾低声说,“我只要这一条就够了。”
世上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没有替代品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珍宝,即使弄脏了、撕破了,终归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曾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都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似乎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已经不远,却多多少少还差着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两小时后,渊江西郊公寓。
郑飞鸾以户主的身份从物业拿到钥匙,踏上半截楼梯,走向了那扇紧闭的房门。他将钥匙插进锁孔,深吸一口气,向左轻轻一拧。
咔哒。
随后是一声寂寥的:吱呀——
门开瞬间,闷窒到缺氧的空气扑面而来,安静沉睡了一年的灰尘受了惊扰,飞到空中,呛得他咳出了眼泪。
而在这混杂的气味中,郑飞鸾辨认出了一丝血腥的铃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