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有时候想要成为姐姐的尸体 > 13.第 13 章

13.第 13 章(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张彩华把巾子勒到李氏的脖子上的时候正哄着李财,他们两刚刚欢好过一场,衣衫不整。她将李氏勒住了哄人:“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帮你保守这个秘密,我会帮你......”

“这样,我们像这样勒住她,不就可以仿造她是自杀的了?”她感觉到李氏的身体微微动了一下,动作细微,不是她环着这个人几乎就察觉不出来。

她下意识地一提,将巾子拉高,另一只手却在把巾子往下扯,扯到了喉结下头。

王勇他们杀人都是这么做的,她看的时候觉得厌恶,这会儿却下意识地做了出来。

张彩华就这么将人杀了,她想若是她一辈子也不认识王勇就好了。

张彩华曾经过得挺好,以为自己还会一辈子好下去,谁知道她的福数在前二十年里就都用光了,一点没剩下。

她自小生得好看,家里的父母又娇宠她。那时候,几个姑娘有自己的名字呢?

通常都是大丫、二丫、三丫的叫唤。好一点的就是菊花、菜花、桃花......俗气得很。最惨的不过是招娣、迎娣、来娣......这就很丧气了,说明没人想要生她们。

可是她不一样,父母给了她一个正式的名字——彩华。可见是受家人疼宠的,希望她身有华彩,熠熠生光。

张彩华自小就有了几分傲气,她凡事比人都好,就该活得光彩。

长大了,她成了十里乡有名的美人儿,家里的门槛儿都被踏平了。从许多的好儿郎里,父母帮着她挑中的是米铺的刘掌柜。

他年少时也是读过的,有些才名。只是他身体过于文弱,就没继续了。凭着聪明、识字,在县里大户周家开的米铺做了掌柜。

他没有功名,可是看上去像是读人,温文尔雅,笑起来的时候让人心酥了一片。

他来张家相看的时候,张彩华隔着帘子偷眼瞧过,一下子心就跳得厉害,砰砰的,连带着她的脸染上了一片红粉。

她盖上了红盖头,晃着晃着,晃到了刘掌柜的小院子里。他掀起了她的盖头,在红烛的光晕里,张彩华想:他们会做一世的好夫妻。

事实上,两个人确实过得不错。说不上富足,要买些什么都要精打细算,可是相公温柔知意,两个人琴瑟和鸣。

他会捉着她的手,教她写字;也会买来颜料,给她画像。

那么些人婚后就过得糟了,哪里像她?张彩华就是张彩华,婚后过着的话本故事里的神仙眷侣过的日子。

婚后第三年,婆婆生了病没撑过去,她临走的时候,抓着张彩华的手,留着眼泪说着:“好孩子,你要好好过啊。”

她撑着自己的丈夫,默默地流眼泪:他们会好好在一起的,等到过了丧期,他们一起要个孩子,再美满不过了。

谁知道,文弱的丈夫经历丧母之后,心情沮丧,天气一变,他就染上了风寒。他的身体本来就弱,这一场来势汹汹的风寒要了他的命。

张彩华想起那一段时间,只觉得眼睛发疼,她抓着相公彻底凉下去的手,死死不放。她觉得再灰暗也不过如此了。

结果,还有其他的伤痛等着她熬。

相公下葬那一日,她哭到肚子疼,低下头,发现白色的衣裙见了血。

那个孩子很乖,直到他离开,张彩华都没觉察到一点不便利。只可惜,没缘分。

这会儿,真的是什么指望都没有了。

张彩华的父母提出接她回家去,再帮她寻个人家嫁了。可是张彩华不愿意,她摇了摇头,留在了这个小小的院落里。

纵然她往后的生命大概是什么欢愉都没有了,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了将来,可是她还是想要守着。

这里有过三年的满满当当的快乐,她还住在这里,似乎能听见丈夫站在房里,拿着笔一声一声地喊着“彩娘”。这样听着,她的身体就一阵儿、一阵儿的发酥,脸上带点笑。

就这么守着呗,长不过是几十年嘛,有什么好怕的呢?她有那些甜蜜的过往啊,回忆着,回忆着,也就不觉得难过了。

刘家不算是当地的名门望族,照顾族里的孤寡实在是难为,虽然每年也会送一笔粮米过来,但是实在是太少了。

她的公公续弦了,兄弟姊妹们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室,逢年过节还会记起她来,也不过是一包糖,一碗米。大家的日子都有些艰难,求也求不了什么。

张彩华只能自己撑着,她定时去绸缎庄领几件绣活回家,绣好了送过去换些米粮。

她长得好看,她带些忧郁的憔悴,单薄的身子,跟涂了蜜一样地勾着那些男人的眼睛,他们一个个地瞅着她,在她的身上裹了“蛛网”,黏黏糊糊的。

漂亮的小寡妇会有什么传闻,这谁都想得到。

可是张彩华没准备妥协,她过着自己平平静静的日子。反正那些男人看吧看吧,也没有人真的敢扑上来。过的时间久了,她就还是她清清白白的刘家妻。

可是,她撞见了王勇那个煞神。

张县令就是个糊涂王蛋,所谓“民不举,官不究”。他一个老眼昏花的知县,坐在府衙里喘口气都艰难,被下面的捕快们欺瞒着,能知道什么事情呢?

结果,王勇这个被通缉的山匪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县衙来,做着生意,嚣张得不行。别说张知县不知道这件事,就是真的知道了,他也未必管得动。

来往绸缎庄的路上,她被王勇看上了。

一开始也不过是纠缠几下,王勇不时地凑上来大着胆子调笑几句。有一次,被李财的妻子李氏看见了,她举着烂扁担将王勇赶跑了,救了张彩华一回。

可是,她没救了第二回。

王勇摸清楚了张彩华的底细,不过是个无依无靠无亲无眷的俏寡妇,没有男人来给她撑腰,她又好面子。这样的人,最好对付了。

他就这么大咧咧地走进了张寡妇的院子里,好像那是他的别院一样。

张彩华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那个跟大山一样的匪徒闯了进来,将她逼到了床上。她留了许多的眼泪,哭着喊着,惊动了外头的树梢上的几只麻雀,它们扇动着翅膀飞离了这里,可是没有惊动来什么人。

也许,是因为王勇来的时候是白日,家家户户都出门做工了。

也许,是因为来的人是王勇,周边没人敢惹他。

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小......

她哀哀切切地趟在那一张床榻上,形容破败。

她曾经和她的丈夫躺在这里,她听过丈夫温柔地唤过她“彩娘”。如今,身上压着的是一个野兽一样的男人,他的味道腥臭得让人恶心,他油滑地喊着“美人”、“小娘子”......

越喊越冷。

可是,要怎么办呢?

王勇告诉了她自己的身份,他是太平山上的匪头子。这样的人要她一个没人撑腰的寡妇,怎么办呢?

张彩华生得好,嫁得好,样样比人好。如今呢?如今把这事捅出去,估计她就该脏了、臭了。差一点是被人浸了猪笼,好一点估计也和同情分不开关系了。

丈夫死了,她死了一半;孩子没了,她死了一大半;二十岁的时候,她已经耗光了所有的好运。过了两年,她最后的那一点活气也被耗干净了,她也不是很明白,自己为什么非要活着。

只是,还是想要活下去。

李财的妻子李彩就不同了。

她是家里的长姐,是被叫着“大丫”长大的。临到了出门子的时候,这才让同村的秀才给取了个名字。其实就是同村的李姓多,媒婆好拿出去验看,有个区分。

恰好,她的名字也带了个“彩”字,她叫李彩。

据说,就因为临时起的这个名字和李财的读音很近,父母觉得有缘分,就随意地送嫁了。她一直过得不好,生了死了都没人在意她。

李彩本身也不大好看,家里条件也糟糕,后面跟着一大串弟弟妹妹。她虽然勤快,可是平平无奇,哪里都不值得拿出来说道。

她要嫁的汉子也是没人看的,粗陋、瘦小又猥琐,还是个没有本事的懒汉,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