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 6 章(1 / 2)
“他们也把你劫过来了?”齐季瑄诧异了不过一会就释然了,他早该想到的,就说看那个仵作的时候觉得面熟来着。
“不算吧?应该是我准备救你的时候被他们的埋伏发现了,然后绑过来了。”谢之芽笑笑,只是表情好像有点儿遗憾。
这倒是让他惊讶了。齐季瑄的声音不小心高了几调:“你,救我?怎么会?”
外面响起了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就在门外看守着。谢之芽朝着齐季瑄踢了一脚,低声说了一句:“趴下!”
齐季瑄迅速反应过来,闭上眼睛往地上一躺,甚至响起了平缓的呼吸声。
谢姑娘开始唱作俱佳地喊起来:“欸?这位老爷,您怎么了?醒醒啊!这是哪里啊?有没有人,快把我们放了!老爷,老爷,您醒醒啊!快放人,你们放了我!救命啊!有没有人啊!救命啊!救命啊!”
她的声音也跟着慌乱起来,完美地演绎着一位刚刚发现自己被绑架所以思绪混乱心情迫切的被绑住的男人。
外面的脚步声顿了顿,有人站在门口,朝着里面喊了一声:“别吵了。”
谢之芽稍微顿了顿,又喊了起来,呼救声一声高过一声。
齐季瑄闭着眼睛听得有点想笑——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实际上这姑娘哪里有过慌张?她的胆子可壮着呢,这会儿偏又装得这般像。若是之前没跟她说过两句话,说不定他也被唬过去了。
谢之芽的表现毫无破绽,声音都带着点颤抖,拉高了调门高喊,听上去还是个男人的音色,说不上多粗犷,但是肯定不会被当成是姑娘了。
齐季瑄暗暗羡慕:高人啊!
他原以为帮自己易容的钟铠已经是易容高手了。
齐季瑄本身的容貌极好,走在路上自然会惹人注目的,全大渚都知道十一岁中举的齐公子。真要这么慢慢走,打量谁还看不出来呢?
钟铠肯定要帮他易容,他也没有动许多手脚,不过是这里补一点,那里改个色,就让他的容色减损了四分,贴上胡子就像是一个长得还行的中年男子。
这是钟铠跟他爹学的。
钟父少年时曾经跑过一段时间的江湖,拜了门派学艺,艺还没学完,门派先一步没落了。
钟父带着伤痛回了乡,娶妻生子当差,几经辗转,最后投到齐府门下。这老人倒是个讲义气的,虽然说门派的弟子都已经散了,他又在齐府做工,教一教齐季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钟父还是拒绝了:“万望小少爷见谅。属下这等技法算不上高深,可也算是我门派不传之秘,轻易不得教授外人。钟铠是我之子,能学一二皮毛,其他人,唉,恕我不能传授。”当时,他卡顿了好一会,最后还是向他行了个礼:“恕属下不能传授啊。”
不能就不能吧。齐季瑄虽然喜欢学些稀奇的技能,可他不喜欢强迫,特别是对方还是个老人。
不过,他格外崇拜会易容的人,大概是因为学不到,惦念久了,所以格外喜欢?
这会儿见到谢之芽展现出来,而且这个姑娘的技法似乎比钟铠还高明不少,至少她的假声就是钟铠做不到了。
但是也说不好,钟铠那个人天天都在神游,常常都忘了说话这件事了,假声这技能也没见过他用。
反正,齐季瑄没说出来,可内心实在觉得谢姑娘是个聪明极了的人。
他人还在破屋子里躺着呢,外面的人马上就要进来了,可他脑子里已经转过许多的念头,最后停在了:不然,出去后找姑娘学会这个本事呢?
他这边想着呢,对方终于打开了门。那个人用手拿了块布巾子捂在脸上,瓮声瓮气地说着:“你别吵了,这边可没有人能听见你们。安静些,到时候把大老爷给吵醒了,你就再别想活命了!”
说完了,他转头就走,一刻也不愿意多留。
谢之芽噤了声,她将自己放倒在地上,贴着地听了好一会儿。
然后,她挪到了齐季瑄的边上,两个人贴得很近,说话的气息喷了些出来,就这么带到了他的脸上,轻轻的。
“欸,齐县令,您可有麻烦啦!”
“我知道。”齐季瑄睁开眼,微微有些不自在。这可是个姑娘呢,他自小被自家老爹抓着耳朵,两个哥哥絮絮叨叨地学着规矩长大的——
如今,和个姑娘贴得这样近,真是害臊。
幸好天已经黑了,这里又没点着灯,他什么都没看见,只是那气呼出来,还是让他觉得痒。好像千万只蚂蚁爬到了他的身上,乱哄哄地在他身上跑过一阵。
不过,这些情绪很快就消失了,到底这是个危险的境地容不下这些小心思,刚刚谢之芽的试探探出来了许多的东西——
周边住着人,所以不能让他们继续喊下去。只是太偏僻或者是太热闹,让他们发出来的声音不容易被人察觉,只是会给绑架他们的犯人带来一点危险罢了。
另外,这些绑匪的目标就是他,他们可不准备让他活着离开这里!
呵,真是好大的胆子!
朝廷命官也敢谋害?当真是无法无天!应该,是张县令吧?就他那个样子,说不准明天就下不了床了,他要做什么?拖时间好修改账本?还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
无论如何,杀了他,朝廷只能另外派新的官吏前来上任,张知县任期会被迫延长,他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做手脚。
来新余县的路途崎岖,基本是一座接着一座的高山,要逆着船只漂流而上,还得走过一条条崎岖的山道。路上的行程大概就要耗去两月。
一来一去又一来,他起码能拖上个大半年。
所以,张县令藏着什么秘密吗?
“我建议你不要把事情想得过于复杂。比如说,张县令是这件事的主谋。”
他的想法一下被谢之芽给猜到了。
她的声音甜蜜蜜的,好像在笑:“我会易容之术啊。帮你掩饰的人挺高明的,本来嘛,我也只当你是个普通行商。可是那天我看到你跃上屋顶了,就为了偷看张氏的剖白。一个行商会这么好奇的吗?
我越想越觉得你奇怪啊,自然会注意你呗。多盯着你看了一会,自然就看穿了你脸上的那些破绽。就比如,你的左眼眼底有一颗痣啊。”
话说到这里就明白了。
齐季瑄的左眼眼角有一颗胭脂色的红痣,米粒大小,形状其实还有点特别。
京城人口极多,全国的人都往那里聚集着,有才子,有名士,自然也有许多美人儿。竞争力自然大。
长得俊的男人那也容易招惹是非,这京城里的老老少少就评选出了十二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京城里长得最为出名的四位公子,其中属齐季瑄的年纪最小。
受了前朝影响,先帝偏好艳色的美人儿。他为前朝那位堪称传奇的孙贵妃建造了一座奢靡的宫室,那里头摆放着的金银玉石所雕琢出来的花树,人间富贵之极。
虽然已是前朝的旧事,可是这样的传奇实实在在让人向往,孙贵妃已经随着先帝去了,人走了却还是影响了大渚男女老少的审美。
人人都好艳色装扮,曾经被评为上品的文雅高洁已经过时了许久。所以席铖席公子的面色明明清俊,那也得装扮起风流妖娆来,这才能彰显名流公子的风采。
齐季瑄只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哪里说得上风流呢?他的五官好看,却还没长大,看上去不甚分明,少年的面庞圆润、柔和,看上去好似慈眉善目的神佛座下的童子,怎么看都是可亲讨喜的。
他生得好看,却算不上现在最讨喜的类型,偏偏左眼之下被嵌了那一粒胭脂痣。
这颗胭脂痣就轻巧一生,让他原本可爱端正的眉目染上了一层艳色,瞬间就合上了如今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