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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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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进行到尾声的时候,陆一麾说了声抱歉,暂时离开去了厕所。方渝把老板叫过来付完了账,然后坐在座位上陷入沉思。

他盯着北冰洋罐子,心里不大畅快,索性拿了个玻璃杯过来,将罐子里剩的饮料全都倒进了玻璃杯里。橘黄色的汽水只灌了半杯,细小的气泡成群结队地冲来冲去。这种较为热烈的视觉冲击感反倒让方渝内心更加平静,但他的身体还是有些燥热。

他也喜欢陆一麾。

喜欢这种感觉不需要想,喜欢就是喜欢——就是一系列不合理行为的合集:闲下来没事的时候会花那么几秒钟想他,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的时候也会想他,不满足于两人之间的距离太远,又不敢急于拉近关系,害怕一切自然的事情变得不自然——但其实沾上感情这玩意儿,原本很自然的事情都能通通变得不自然了。

喜欢是种感觉,看不见摸不着,也很难说清是从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只是冥冥之中有种引力作用在两颗心上,刺激着双方都散发出迷幻的荷尔蒙——但这种作用力,也可以是单向的。它有一种魔力,让一个人变得不太像往常的自己,怯懦的勇敢起来,自信的卑微起来,激进的保守起来,理智的疯狂起来……

刚认识陆一麾的时候,方渝就觉得一切不妙,那个命中注定可以降服他的人好像出现了。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人好像是对照着他的喜好定做的一般,哪儿哪儿都让他觉得顺心,随着交往的深入,他又不断地发现这个人令他觉得惊喜的一面。

这种感觉就像在挖宝藏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角钻石,欣喜若狂,原以为这就是最大的收获了,却没想到再继续挖下去,就发现这颗钻石大得惊人,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窥见它的全貌。

方渝伸出手捏住玻璃杯,看着杯里不停扑腾着的气泡,眸光一沉。

不管外表看起来如何,他内里确实就是个骄傲的人。骄者,满也;傲者,不屈也。满有满的艺术,不屈也有不屈的道理。他喜欢掌控感、征服感,不会任由别人牵着鼻子走。所有游走在他的预判圈子以外的东西都为他所排斥,但却又都像长着钩子似的拉扯着他,诱惑着他。

陆一麾一开始是被他排斥着的,但是这种排斥感在吸引感面前,不过小打小闹一番就溃不成军。那么,就只能互相拥有了。他拥有他,他也拥有他——而不是陆一麾拥有方渝,不是你喜欢我,我就是你的。

还不够。

这是方渝逼出了陆一麾的自白以后的唯一想法。

他可真是太理智了,还能分析出自己是如何一步步喜欢上方渝的。这种喜欢,就像小孩儿经过玩具店的橱窗,突然看见了一个新的玩具,被它的外形吸引了注意,然后又发现它的玩法也比较新奇,最后一看价格也还可以接受,于是兴高采烈地对店长说,我喜欢这个,请帮我打包。

人类的感情相当复杂,又抽象至极,没办法说透彻它的道理。但只需知道一条,一切感情都需要经营。经者,治也;营者,谋求也。爱情,也需要动脑子,没有标准答案,只有正确答案。

方渝在陆一麾那里想得到的,是一个“非其不可”。既然看上了就要做唯一,而不是其一。陆一麾也是个骄傲的人,不然凭他的条件,也不至于洁身自好这么多年,可见他的眼光也是极高的。

方渝清楚,从自己说出潜台词为拒绝的话语那刻起,他和陆一麾之间你来我往没有硝烟却又凶险异常的战争便打响了。对此,陆一麾也看得非常清楚,所以他笑了。

“哗啦”一声响,抽水器运作起来。

陆一麾走到盥洗槽边,拧开水龙头,搓洗双手。盯着奔涌不停的水流看了两秒,他俯下身,拍了两把水在脑门儿上,然后又拧紧水龙头,在一旁的纸盒里抽出两张纸来,擦了擦水珠。站在镜子面前整理了一下衣领。

从裤兜里掏出烟盒来,抽出一支,“咔嚓”一声弹开打火机盖儿,叼烟,点火。

自从考上军校以后就戒烟了,但随身带烟和打火机的习惯还留着。这是他四年来抽的第一支烟。八岁以后的人生过得比这世上大多数人都顺遂,但他很少感到满足,就像一个圆老缺了一角似的。那一角,已经被光阴远远甩开,掉在时间的长河里无处寻觅,和早就不存在了的童年融于一体,相偕而葬。

陆一麾将烟浅浅地抽了一口,就掐灭在了烟灰缸里,走进夜晚的寒风中后,才长长地吐出一口白雾。到底是寒气还是烟,看不明白。他裹着大衣,循着记忆中的路线往灯火通明的方向走去。

四周黑压压的一片,他走着走着,就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走在时空长廊上,脚下都是雪,抬头就是孤寂。背后好像有个小孩儿在追,嘴里叫着另一个小孩儿的小名儿,让他不要走不要走;往前看,是一个颀长而又骄傲的背影。

路灯突然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很快形成了一条光的长龙。在这明亮中,前方的人影模糊了,消散了,背后的声音也小了,停了,一切都归于沉寂。

陆一麾的拇指无意识地将打火机的盖子弹开又摁回,弹开又摁回。

又走了约莫百米,他看见了坐在座位上背对着他的方渝,停下了脚步。方渝似有所感,回头扫了一眼,在人群中很快就看见了他,然后捞起了刚刚脱在一旁的大衣,站起身,将其掀开来往身上一披,再把手穿进袖子里,而后快步向他走来。

又是“咔嚓”一声,陆一麾摁紧了打火机盖儿,将其扔进了衣兜。

“回去吧。”方渝走近以后,陆一麾紧了紧衣领,说。

返回校园的路上,呼呼的暖气让方渝再次昏昏欲睡,但是这次陆一麾没放任他睡过去,偏偏要和他作对似的,打开了车载电台。震耳欲聋的摇滚乐突然响起,把迷迷糊糊的方渝吓得打了个激灵,顿时清醒过来,无奈地看了陆一麾一眼,伸手把音量调小了。

过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闹腾得厉害,便换了个台,放起了舒缓催眠的音乐。在音符的流动中,不时还有水滴滴答、钟摆摆动的声音穿插进来。方渝舒适地往后躺了躺,歪着脑袋靠在车窗上,即使额角被车窗震得发麻,也闭着眼睛不肯起来。累了一天,脖颈酸酸的,就想好好放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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