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第十六章 华夏城的底牌(2 / 2)
王蓉再次问道:“那么三界还有哪些大能?”
元始天尊言道:“现在逗留在三界最多的是截教门徒,他们也找不到出口,通天师弟想要解救他们都难。你可以去璇玑宗,询问一下七大圣的传说,肯定能查出一些眉目。”
王蓉叹声道:“老师明明知道,却不敢告诉我。”
元始天尊叹道:“对,我不敢告诉你,因为你还没做好准备。”
勾动几个道符,直接把王蓉的战舰挪移出银河系。
坐在上清宫的元始天尊,心情异常愁闷,他推算不出未来的走向。
在他下方盘膝打坐的姬月言道:“请师尊不要参与那些因果了,既然斩断了过往,就不要再接触。”
元始天尊苦叹道:“三十三天是我们抢来了,我能斩断过往的因果,可人家不会完结这场因果。不然的话,萼儿就不会遭此劫难,上一代的恩怨已经影响到你们这一代了,而我还要受到中央大陆的牵制,稍微走错一步,三十三天就会崩塌。”
姬月言道:“华夏城再胡闹,也不敢顶撞红尘学院。”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出现在他们身边,正是华夏城,只见她言道:“三皇启动了竞争机制,三十三天也要选择站队,难道你们真选择那个可恶的血凡殿下吗?”
元始天尊苦笑道:“我哪有选择的权力?我宁可三十三天崩塌,也不会选其他皇族天骄。”
姬月言道:“城妹妹,你无权干涉师尊他们的决定,他们那一代的人对皇族恨意太大。道统之争,绝大部分都是皇族引起的,既然要站队,当然选择小凡哥哥。我知道你气他不给你面子,可要是换了其他皇族天骄,做的比他还要绝,到时候认主你,很可能会直接扼杀掉你,起码小凡哥哥从未想过扼杀你。”
华夏城愁苦道:“我跟血凡殿下的因果,只是认主后谁能占据主导权,就算这一代的血凡死了,未来晓月姐姐也能复活他。我把银河系当成比赛用图,乃是红尘学院的决定,你们看看,姬氏皇族根本就没死人。真等到最后一刻,在两大星系相撞之前,我把那个战争堡垒和盘古大陆挪移走就行了,这个心思你们不许对外人说。”
“如果这样的劫难血凡殿下还能挺过来,还能够走到中央大陆认主,那才有资格成为我的主人。这个过程会非常艰难,我可不愿像上一代灵体生命那样死的不明不白,那些法宝的主人,对我们灵体生命太不重视了,我们是伙伴关系,不是真正的奴役关系。”
姬月和元始天尊齐声问道:“你的姐姐是怎么死的?”
华夏城的姐姐,自然是上一任灵体生命,只听她苦涩言道:“自裁而死,灵体生命的自裁,乃是世上最惨的死法,我们也是修道者啊。”
姬月痛恨道:“上一代华夏城城主在干什么?让法宝之灵自裁而死,已经违背了我皇族的家规。灵体生命想要自裁,需要一丝丝消散灵魂,这个过程将持续一个纪元,每时每刻都将遭受难忍的煎熬。那样的折磨,城妹妹绝对受不了,那比直接扼杀掉你还要好。”
华夏城言道:“所以我对三圣母挪移走杨冰巧,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个可恶的老太婆还以为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跟她计较罢了。还是蓉姐姐做的好,她本身有能力出去,却还要跟元始打招呼,变向地告诉我她要带人出去的消息。”
“你们谨记,三十三天只能交给血凡殿下,那个家伙虽然经常气我,但是真的不会害我,这一点我感应的很清楚。他骨子里只想拿我出气,让我低头认输,让他姬氏族长的地位在中央大陆抬高到最巅峰。至始至终,他都没有一丝要扼杀我的想法,就算他想杀我,晓月姐姐也不会同意,因为我知道晓月姐姐的准确位置,也知道她在做什么。”
姬月直接言道:“别告诉我们,等未来小凡哥哥来了,你亲自告诉他。”
华夏城笑道:“想让我说出来,根本不可能,这可是我的底牌,血凡殿下还是会低头的。晓月姐姐是他最在乎的人,她在未知区域,你们任何人都联系不到她,但是我们灵体生命只要进行一些秘术传递,还是能彼此联系的。”
“我的这张底牌,对血凡殿下最管用。现在我反而不那么恨他了,还是希望他能渡过寿元流逝的隐患,因为皇族的其他人,我一点都不熟悉。那些天骄要是来中央大陆认主,我也无法阻止,可不管来的是谁,都会得罪三位道祖,甚至是整个三十三天。”
“与其如此,血凡殿下反而是最顺眼的一个,起码他有勇气惹我生气,也是原宇宙唯一跟顶撞我的人。”
“不管我的未来如何,我都要找一位主人,特别是在红尘学院下达命令的时候,由不得我再胡闹了。”
“红尘学院的考核,这一次会非常难,将牵涉整个修真界。你们知道的隐秘,只是冰山一角,当我得知玉帝的死因,已经吓得不敢害血凡殿下,一心祈求他渡过难关。只有这样,我才能不死。”
元始天尊和姬月同时问道:“为什么?”
华夏城苦笑道:“因为这一次学院的考核,其中一个对皇族生命的考核,就是谁能认主我。如果没有人能认主,估计我是活不了了,因为这是三皇的命令。青帝伏羲创造了我,自然有灭掉我的办法,真怀念跟白矖吵架的日子,估计以后再也没机会了,因为我已经被警告,不许与三十三天外的大能交际,以免我不小心泄露了口风。”
“也就是说,你们也要闭门不出,元始面对外界的投影,该说的和不该说的,最好统统都不要说。”
三皇的命令,新生的灵体生命本能的不敢违背,这段时期,面临生死的危机,她好似成熟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