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没想到她要找的人居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林夏夏手里的鸡毛掸子掉了下来。
此时江楷泽背对着林夏夏,兴致盎然地在摇那棵硕果累累的枇杷树,一颗颗黄澄澄的枇杷不停地掉在地上,发出一阵“细细嗦嗦”的响声。
遗传了父亲的好基因,江楷泽的身材颀长清俊,就连后脑勺也十分精致帅气。
金色的阳光透过枇杷树叶洒在他的头发上和衣服上,好像给他整个人都镀了一层金光。
唉,不愧是大帅哥啊,连乱摇别人家的枇杷树都风度翩翩的,一点也不像小毛贼在作案,反而好像……一个初次下凡的神仙。
林夏夏开心地看著江楷泽的背影,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觉得自己何其有幸,心里不停地冒着幸福的泡泡。
不过,她突然想到一个要命的问题!既然他们之间就只有一墙之隔,那自己刚刚和春儿姐姐的谈话……岂不是已经被他听得七七八八了?!
妈呀!她刚刚都说了些什么玩意儿啊?!好像说了什么……“当有钱人家的少奶奶,飞上枝头变凤凰”?!
真是庸俗!林夏夏越回想越生自己的气,简直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洞里去了。
他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觉得她是一个拜金虚荣的女孩子呢?
他等一下会不会直接和江叔叔说他不喜欢像她这样势力肤浅,还别有所图的女孩?!
其实她真的没那么势利眼!
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江楷泽的,从第一眼看到这个高高帅帅的小哥哥就觉得喜欢,就算没有那辆蹭亮蹭亮的小汽车也真的喜欢!
他可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最有气质的人啊。
她今天早上一听到外面有动静,就立刻站在自家院子门口好奇地张望,忽然听到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便看见他从车里钻了出来。
就只需看这么一眼,她就立刻鉴定出他和那群围观的村民绝对不是一种品种了!——别人(这里对不起父老乡亲)都是一群土鸡土鸭,而他是鹤立鸡群。
也是直到今天,她才深刻地意识到,原来自己以前实在是太井底之蛙了!
其实人并不全都是半斤八两的土(再次向父老乡亲道歉),还有一种人,看起来纤尘不染,天生就是让其他人来倾慕、崇拜和自惭形秽的。
然后现在,她居然要去和这个纤尘不染的人说话了!
林夏夏深吸了口气,在心里反复念叨了几句“平常心,平常心,不要表现得那么像小人乍富”后,总算觉得自己似乎没那么紧张和手足无措。
她再次踮起小碎步,朝着自己还没煮熟的鸭子,不对,鹤走了过去。
走近后,林夏夏才发现原来江楷泽耳朵里塞着耳机。
她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你看你在边边上“要命!要命!”了半天,其实人家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一直沉浸在他自己的小世界里,who cares you啊!
她的胆子又重新大了起来,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甜甜喊了一句:“小江哥哥,你在干嘛呀?”
江楷泽回头看见林夏夏,朝她露齿一笑,将耳朵里的蓝牙耳机掏了出来,发出一句不确定的:“嗯?你说什么?”
太好了,他果然什么都没听见呢!
林夏夏终于彻底放下心来。
林夏夏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关切地问:“小江哥哥,你……是想吃枇杷吗?我们这里的枇杷可好吃了!不仅又大又甜,而且汁/水特别浓郁,果肉入口即融,是天下第一枇杷王。”
说完她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在心里又偷偷补了一句现在还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娶了我以后,你每年都可以吃到。
江楷泽本来就比林夏夏高了至少一个头,此时她又害羞地把头一低,江楷泽只能看到她的后脑勺。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声音低哑温柔:“嗯,对,你家门口的枇杷真是又大又黄,我们在城里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新鲜漂亮的枇杷,所以我正想摘下来让我姐姐试一试呢。”
听到江楷泽的肯定,林夏夏心花怒放,觉得美滋滋的,仿佛对方不只是夸了她家的枇杷,还顺道夸了她。
她又忍不住开始想,像江楷泽这样的男孩子,要家世有家世,要相貌有相貌,还温润如玉,平易近人……按道理来讲,这么完美的人,想做他的老婆,起码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过枕眠吧?
可她林夏夏连自己家大门都没迈出去呢,他爸居然就把他给打包好,然后亲自送货上门来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适龄未婚少女,怎么偏偏就让她林夏夏守株待兔,不劳而获了呢!哈哈哈!
江楷泽正弯腰拣地上的枇杷,一抬头刚好看见林夏夏正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