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狱(1 / 2)
我从装满人的地铁车厢里挤出来,戴一顶最丑陋笨拙的大檐帽,裹一张平平无奇的外套,以夜色为掩护快步朝兰瑟斯顿城郊走去,手中报纸头版上昨日十五贵族被处决的大字标题格外清晰。
我从位于千里之外的定居国来到兰瑟斯顿市中心的公寓短期居住,又从我的住处坐三小时地铁赶到这里,来拜访我的挚友科尔文·德里夫特先生,塞布维尔帝国判决他在这里住十年。
我抬起头,目的地已经达到,尽管有厚实的衣服和臃肿的帽子遮掩,寒意还是从空气里直往我的骨缝里钻。我不必用过多的语言描述这栋残破的、阴森的、令人恐惧的住着几千人的“大宅”多么令人望而生畏,只需说一句当我靠近它时,一阵狂风猛地吹来,铁皮门立刻因被重击而大声嘶吼起来,好像一个仍有意识却被埋入墓穴的人正被食尸鬼吞噬身体。
我走进大门。远处一点油灯光向我靠近。等到它离我只有五六步远时,我才看清楚提着它的是一个套破烂制服的老头,而不是失去肉\体的亡灵。
这位先生显然就是这里的看门人了。他约莫五六十岁,一张坑坑洼洼的干皮生硬地套在一个头骨上,大块鲜红的疤痕扒着那短小的脖颈,其佝偻丑陋直让人宁愿相信他年轻时也是个俊美可爱的少年。
他高举起油灯,眯起眼睛盯了我几分钟,才皱着眉毛发出声音:“您找谁?”
“我是季宸,典狱长保罗·莫普尔先生的朋友,我来探视513号肯尼斯·普莱什斯先生。”我放下报纸吐出这句话,又补上一句,“我一星期前已经和莫普尔先生协商好,请您不必担心。”
看门人厌恶地把眼睛和眼皮缝在一起,慢吞吞地说道:“哦——请稍等。”话音未落,他就马上转过身去,喊声与铁皮门发出的响声好像在唱二重唱,“特德!特德!”
如把褪色制服当裹尸布的僵尸的男人一步步挪过来,带几分轻蔑地扫了我一眼:“您真的要探视肯尼斯·普莱什斯?”
“没错。”我感到一丝厌烦,“请您不要再怀疑,莫普尔先生只同意给我一小时时间,我迫切需要见到我的这位朋友。”
他没说话,只是径自朝监狱里面大跨步过去,一边走一边挥舞着那根粗壮的警棍,我赶忙跟上他,好像他才是这里的主人,我只是一个不速之客罢了。
他没有进电梯,我便跟着他穿梭在昏暗、腐臭、发霉、吵闹的走廊里,踏着一级一级的烂木头往上。到五层时他停住脚,转过头来没好气地开口:“我们到了,五楼是关押性变态犯的地方。”
我感到一阵恶心,用本能支撑着自己正常地跟他往前,而不是直接抄起警棍照着他的后脑勺把他打成一堆白骨。
我们经过十二间死寂的牢房,在门口潦草刻着K.P.的牢房前停下,他头也不抬地把钥匙插进锁孔拧动几次,门应声而开之后就直接正对着我张口:“一小时,一分钟不多一分钟不少。”
我连一句礼节性的道谢都不想对他说,仅微微点了点头就向牢房里走去,身后紧接着传来了锁门声。
十三号牢房如它的编号一样漆黑,这里几乎密不透风,除一扇小窗外没有任何东西透光,在这么多间牢房里可能唯有它几乎空无一物,只有一个二十五立方米的正方体软禁着一个高贵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