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准你有其他女人(1 / 2)
逸仙阁酒吧名字不通俗理,生意异常红火。
酒吧老板陆仁先生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品貌端端正正,又成熟又多金,酒吧里冲着他捧场的女士良家不在少数。
而且他纵横情场十几年,贯会风月。
做过调酒师,调酒壶快得如同电影里赌圣手里色盅,十里八村无人能比,风头一时无两。
晚上八点他耍了一把手技,引得掌声雷动,一片狼嚎,他兰花指捻住精致的玻璃杯,对着众女无论老幼,良人妇孺,皆分一类:“girls!”理敬来宾,话说得又谦虚又优雅,漂亮圆满。
大意是各位大驾光临寒舍,是给陆某人面子,小店不胜荣幸,蓬荜生辉,免不得礼尚往来,现在自己亲手调出一杯酒,献给众位。只是酒只有一杯,所以只能给其中一人,好酒当是美人许,请大家自行选出今天这里的一位最漂亮的女士,配以觥筹。
此中深意外行不知,选贤举能,英雄赠马,不外乎一个钱字。
酒吧三教九流。名流巨缓,黄花娼妓,生冷不忌,但消费最高的还是男人,
陆老板话里话外没说男人一句好话,却设得一手好局。
女人多少小气,心无斗大度量,手无几两银钱,夸两句就上天,但胸大有男人争先掏钱,胸小的有本事逼男人掏钱。
女人与女人的争风吃醋永远没有结果,就只能去找男人评选。但不管结果如何,异性里的你来我往争锋献媚,难免有一些过激的身体接触,碍于情理正当,咸猪手成量胸尺,每个色狼都成了正儿八经的审美家。
实实在在过足了男人沾花惹草的瘾。
陆老板魅力如花,招蜂引蝶,又会做人,男女通吃,生意自然红红火火,生猛之极。
王姝常年混迹。可云不时邀约结伴,多少来过这里。
却总不能容身入在其中,点一杯招牌酒,每每独坐。
身边声色犬马,热闹非凡,可云又有厌恶,又贪恋着不敢走开。
酒吧客人无非两类,一类新帆下海,谄媚还生涩,一类乘风破浪,风骚入骨,尽是些浪里白条的巾帼。
陆老板慧眼识人,看出这两个全然不在此列。
王姝陆老板是见过的,此女见多识广,彪悍粗野,吃男人不吐骨头,陆老板曾给她搭线两任男友,悉数败退不矢,畏之如虎。
可云性格也不难推测,家门外端庄贤淑的人家门里一定粘人的如附骨之蛆,榨血吸髓。典雅的谓之贤良,俗称闷骚。
算的上男人最理想的妻子——人前贵妇,床上荡_妇。
陆老板白肉看尽,最懂其中奥妙。
满屋子女人跟争夺金苹果发动战争的三女神一样在男人窝里斗得不可开交,陆老板轻描淡写把那杯酒推到可云面前,也不夸她漂亮,只问:“小姐是第一次来我这里吧?”
言外之意异常明确,这么漂亮的人如果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话很漂亮,就算不是第一次来这,被这番捧杀,怎么会拆他话?
可云不识抬举,当面断喝:“哪有?这吧很好,我已经给老板你捧场几次了,上次还喝了你的……“最嘉冷场女”的酒来着。”
……
相对无言。
陆老板何等高手,立刻岔开话题。
含羞草没见过世面,傥几句高深莫测的关系,保证对你刮目相看。
陆老板把自己傥的风流倜傥,血统高贵,眼睛是路易十三的种,指头是慈禧太后的裔,鹰钩鼻直接雨果亲戚,文治武韬,吐口唾沫能滋润一片野草。
就上次,那个县长亲戚办的宴会,知道吧?特意请我去教他们“探戈”。
可云以手支头,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他口水乱喷,不时还咯咯而笑,上天保证,她可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幽默的节目,起个名字,上春晚都有保证。
陆仁眉飞色舞,面上文质彬彬,肚里心猿意马,白嫩手指绅士地找上可云肥而不腻的屁股,正想绅士地摸一把。
就听可云“呀”一声大叫,陆绅士激动地手一抖,差点把爱迪生的心脏吓出来。
可云慌里慌张装起手机撒腿就走。
王阿姨不明就里,一把拦住:“怎么了可云?”
“啊?那个,我,我狗忘喂了!”
“哎呦,我当什么死爹死妈的大事呢,没事儿啊,晚一点儿回去饿不死。”
可云低头猛冲:“不行,我都一整天没有喂他了,他肯定都饿坏了。”
王阿姨彪悍地一把把她抱住,说:“不准走,才来多久?狗重要还是男人重要?”
可云略一思索,毅然决然突破重围:“狗重要!”
陆仁发迹是好几年前的事儿,本来不值一闻,乞丐也不知道他这号人物,粗陋的跟小痞子一个级别。
后来结识广交,身涉政界,又花钱弄了个大学文凭,摇身一跃,成了大文化人,表面上不知深浅,其实就是一些喜欢学舞蹈的高官夫人的老师,糊弄了一场舞会,竟然有许多高位驾临,从此关系网拉得通天,跟谁都能招呼个“又见面了老领导,还记得我吗?”
“哦——你就是那个……”
唬得黑白两道群雄束手,生意一帆风顺,在这一片呼风唤雨,面子极大。
今天竟然被一条狗比下去了?
陆老板心中冒火,恨不得掐住可云脖子问她,“你TM就为了条狗?啊?就为了条狗?”脸上依然宝相庄严,念一声阿弥陀佛,就能供起来当佛主。
陆老板跟王阿姨打听:“王姝小姐,那可小姐说的狗……能和我说说吗?”
晚上回家,可云提了两袋子吃食,关东煮还很烫手,可云走上声控灯的楼道,声控灯年纪大了,不跺脚听不见,可云怕扰民,一直没敢下脚。
楼道里昏昏暗暗,可云一脚踏空,熟练地以头抵墙,还是崴了只脚。
有一袋子食物洒了,可云又气又心疼,一路都在责怪自己不小心。
门上的钥匙还在,这是个小机关,钥匙在门外只拧一圈,但不拔掉,锁着门,从屋子里都打不开。
可云叹着气一边抱怨一边开了灯:“啊,累死啦累死啦,本来今天就一上午的课来着,结果又要开会又要替课的,还有一个捣蛋学生……”
可云莫名其妙“嗤”一声笑:“一天没有吃饭快饿坏了吧?不好意思啊,不过我给买了关东煮,我们一块吃好不好,先垫垫,一会儿我再做些饭,本来我买的东西够吃的,不过在上楼梯的时候洒了一袋。”
可云跳着脚去敲了敲君子兰的屋门:“子兰?”
门没有锁,“吱吱呀呀”地打开了,里面一片黑暗,没有君子兰的人影。
可云慌了,单着脚跳着找,高跟鞋特有的踏地生急促而不停地敲遍了整个屋子。
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人有两种,一种是骗子,一种是孩子,骗人没良心,坏事做尽,谎话说绝,到死不讲信用,你挖了他家祖坟不一定能找到他棺材。孩子最是单纯,做好事不觉得好,做坏事不觉得坏,光明正大骗人,理所当然谋害。
就像君子兰,千般宠爱万般不舍,住腻了,说走就走,全然不顾别人生死。
隔壁那个男人杀人未遂,把墙壁擂得山响,跳脚大吼:“搞什么搞什么?想死是不是?”
可云“噗”一声坐在地上,双目无神,形容呆滞。
手机在口袋里闪了闪,有电话进来。
铃声唱——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可云怔了怔,“哇”一声哭出来。
君子兰走过堆着垃圾的巷子,巷子幽深复杂,脚下不知道踩着什么。
天空乌云乱翻,在这座矗立在山里的城市中,小雨开始淅淅沥沥。
巷子口有一个箱子,里面的小奶猫软萌可爱,雨水打湿它的毛发,又淹没它的腿,小家伙儿前腿扒起来够不到自己脑袋顶,如何跳不出去。
君子兰打开伞,就看见它。
就算下雨,城市里的灯火都灭不了一盏。雨水在城市里变成五颜六色。
君子兰缩了缩衣领,把伞放在箱子上面,又在箱子底捅开一个洞,让雨水都流出来。
小奶猫不跳了,眨巴着眼看他。
君子兰放一跟手指进去,小奶猫像看见自己的妈妈,用头依偎上去,身子不稳“啪”的摔倒,君子兰正待要扶,小奶猫“喵”一声拱起来,对着君子兰的手指又蹭又舔。
“你很喜欢我吗?”
“喵。”
“呵呵。”君子兰抚摸它的头。
“可怜的小家伙,主人不要你了吗?想让我带你走是吗?”
小奶猫一个劲往君子兰手里拱。
“可是啊……”君子兰抽了抽鼻子,“我不能养你,因为我,也是被别人养着的啊。”
君子兰收回手,可是小奶猫抱紧了被拎起来。
君子兰把它扯下来,爪子抱得有点紧,抓得君子兰挺疼的。
君子兰嘴角抽着笑了笑,转身走开。
小奶猫在身后突然凄厉地叫。
“喵,喵。”
“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