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乞儿(2 / 2)
就算如此,父母还是怕戚和不爱与人交往。
戚程面无表情,一个劲在戚和小荷包里塞钱,戚和温吞好欺,如果再又出手拮据,极有可能会被同窗们疏远笑话。
戚夫人总记挂着做些精致的糕点,专门叫戚和带去与同学分食,也是愿他多交些朋友,多出去玩一玩,见见世面。
一个大男孩,也是快及冠的人了,每天守在家里,围着弟弟和娘亲转,实在不是个办法。
家里人的意思,戚和都懂。他前生孤苦,今世对善意十分敏感,被戚家人这样温柔地裹在手心里,如沐温汤,想起来就觉得轻飘飘,甜丝丝。
但是不善交流这件事,戚和没有办法,站在人前的卑怯仿佛刻到了骨子里,他努力勉强自己,却实在收效甚微。
当朝读书怎么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但凡到书院学习,都是有一些家世的孩子,知书达理,待人良善。
这样一来,不会同戚和前世一般,整个中学时期面对的都是“混子”,好好的学校却乌烟瘴气,不怎么有人学习。
从前,戚和这样老实弱气,向来是被欺负和捉弄的存在。
他在学校没有什么朋友,久而久之,只学会保全自己,在排挤的夹缝里苟且偷安。
仿佛否极泰来。
这一世,他身边都是些气质文雅的好孩子。
戚和有心与他们好好相处,但前世的阴影一直都在,他不敢与人深交,只对谁都和言软语,平易温淳。
同窗聚会游玩,他其实……不怎么去。大多时候都同家人撒了谎。
他实在惧怕那样的场合,也厌弃自己不会说话。
在读生们聚成一群,白衣似雪,榕树下意气风发,挥斥方遒。
戚和就像小时候坐在门槛上看着孩子们玩耍一样,站在窗下,安安静静望着他们。
有人心好,问到他的时候,他就红着脸说几句话。当没人问他时,他便在人群边笑,从来不主动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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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同窗又说要去秋菊会,他们早就看出来戚和不喜欢人多吵闹的场合,便没有去邀请他。
戚和与他们告别,背着书箱来到街上,去自己喜欢的文房店里看了看,买了一只新的笔洗,抱在怀里往家走。
他一边走一边出神想着要不要帮戚秸带一包糖块,或者给娘亲买些皂花。
按理说戚家如今家世,给公子们买两三小童,养着当使唤小厮,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戚和没有小厮,也没有书童。
戚程从前说要买给他,他摇头不要——都是穷苦人家过来的孩子,哪里讲究这个。穿衣吃饭他自己什么不会,如何用得着旁人照顾。
再者,他不愿意使唤比自己矮的小朋友,叫人家背书抱笔,总觉得心里别扭,欺负人似的。
更何况,他也独来独往惯了,一个人更舒服。
戚和抱着笔洗,从大街钻进小巷子里,他习惯这样抄近路回家。
突然,戚和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戚和本来就在想事,脚底下没魂儿,一个趔趄扑了出去,新买的青瓷笔洗咔嚓碎成了三瓣,他自己也险些伏在地上。
戚和本来胆子就小,吓了一跳,心脏砰砰砰巨响,没赶上心疼新买的笔洗,连忙朝身后脚下看过去,生怕自己绊倒了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心嗖得悬了起来。竟踩到个人!
一只脚。穿着破烂烂的草鞋,再往上看,是破烂烂的裤子、打着补丁的衣服、鸡窝头,和一张脏兮兮的脸。
是个,年轻的乞丐?
“这位……可有事?”戚和天生柔软怕事,不敢过去扶,只能唯唯诺诺弯腰问他。
结果他这一弯腰不要紧,那乞儿动作快得很,胳膊往前一伸,猛地攥住戚和的手腕,将人扯得又是一个趔趄。
戚和若是个姑娘,此时已经要尖叫起来了。
可他好歹不是,把喉咙边的叫喊声生生咽了下去,脸色发白。
“对不住对不住对不住……”他叠声道歉。
乞丐抬头看他:“你抖什么?”
“我没没没没抖……”戚和见他这架势如同猛虎扑食一般,吓得心尖抖颤。
他小心翼翼迎上乞丐的眼光,却一下子愣住了。
乞丐脸上乌七八糟,碳土混杂,看不清楚模样。可他的双眼睛却分外明亮,明若轮月,灿若点星,眼中是三春晖,眼底是桃花水,尤其在他脏兮兮的花面皮衬托下,无比好看。
戚和目光跌跌撞撞跌到他眼睛里,胸口一热,心尖抖得更厉害了。
——方才忘记说,他前世受人侮辱排挤,除了他孤僻愚钝,懦弱好欺以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
他是个同性恋,天生的那种……当朝话还说的好听一些,叫断袖分桃的雅癖,反倒是以“开放文明”的后世更为不堪,只一句“死变态”便定死了性,叫他和他隐忍不发的爱情,成了人人可辱的笑柄。
再活一世,他这个毛病竟然还没有改。
前世有人说,gay都是天生的外貌协会,戚和大抵也是如此。他看到那双眼睛的刹那,便不记得怕了,却因为另一层原因,心里更添十分扭捏。
戚和不敢再看那双眼睛,目光躲闪到一边去,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重复到:“我方才可能踩到你了,实在,实在对不住……你可有事?疼不疼?”
那乞丐歪着头看了他一会儿,似是觉得这个小书生躲躲闪闪胆小如鼠,看起来古古怪怪得有趣,他扯着他手腕开口道:“我想吃鸡。”
“啊……?”戚和没反应过来。
“我想吃鸡。”
“吃……吃……”
“吃鸡。”那乞丐睁着一双好看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戚和。
他声音也很好听。
戚和不知道自己怎么魔怔了:“那我……我带你去吃,可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