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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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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如沙漏,时间流逝的同时,向迩的身体也在渐渐好转。就像所有人说的,虽然身心伤重,但他有非常强烈的求生意志,对任何治疗都很配合,脸上时常挂着笑,看上去乐观又积极。

马克照顾他有段时间,起先不大顺利,因这男孩儿刚转院过来那会儿生命体征极弱,每天行为不过是僵尸似的躺在床上,大半天都昏昏沉沉,偶尔转转眼珠,似在做梦。将近一周时间,患者只清醒过三四次,这清醒也仅限于拿眼睛僵僵望着天花板,他明明睁着眼睛,却不是盯着某样东西,而像陷在虚空里,忘记自己还攒着一口气,无论谁喊他,同他说些近日趣事,他都听不进耳,睁眼不如昏迷。那时从没有人夸他勇敢。就是马克自己,见他第一面,就猜这男孩儿恐怕活不过三天——他面色灰白,周身死气沉沉,大概就要死在梦里。

那些日子,病房里来去的除了医生和护工,还有一位生面孔。马克头次见他,以为是其他走错病房的患者家属,看他堵在门口,既不要进,也不退出,便问他究竟是谁。正巧有位女护工和他同行,见此忙将他拉远,到拐口才停步,带着手势解释说:你病人的家属。

马克惊疑,在之前他总不见有人来探望,就当男孩儿实际是孤儿,或是伤重没有通知家里,谁想他其实是有人惦记的。但那人既是家属,知道小孩伤重住院,为什麽到现在才来,如果推辞借口是工作太忙或有别事耽搁,未免太不负责任。

女护工笑他想得简单,说这家属其实一直都在,就是常不出现,听说是只要他一露脸,患者就算没有肢体反应,也会出现些不适症状,几次下来,家属知道自己不被欢迎,就不再于白天露脸,只晚上才去探望。接着她又说,在马克没被选中前,已有两位同事担过贴身护工这位子,但都因为大大小小的问题被辞退,算来算去,他任职的时间居然是三位中最长的,而且看医生反馈,患者在他照顾下似乎有了好转迹象,这是件好事。

的确,就像女护工说的,马克上任没几天,医生某天循例检查,惊讶发现患者已有清醒迹象,虽说每天时间有限,但毕竟是痊愈前极大的进步。马克为此遭同事好一顿吹捧,眼见病人每日的清醒时间逐渐变长,后来还能睁着眼睛看他在床头捣鼓两只便携音响,一双眼睛圆圆的,忽然张嘴,发出一句细细的叫声。

歪了,他说。

马克在他凝视下几乎要倒,飘着步子走出病房,找来医生,贴墙罚站时还迷糊,看看床头叠成一摞的边上两只兔耳朵形状的音响,像被从天而降的馅饼当头打中,他不敢相信是自己每天傻瓜似的给患者讲故事、放音乐,终于将人唤醒。他不可置信,但现实证明确实如此。

经这好事,之后每天他都要绞尽脑汁给患者搜罗些有意思的书和音乐,也能从患者的反应中窥探来他的偏好,再对症下药,两人果真越发合拍。时间久了,他们都能聊上两句。患者开始说话磕磕绊绊,也很容易走神,经常说着说着就忘记自己前半句,这样后半句再难接上,他就不说了,偏头盯着窗外。很奇怪的,热滚滚的天,却仍处在寒冬时节。

马克发现他常对外界盯得入神,就当他是屋里待久了,期望能到外头透透气,但就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实在不允许,即使他每天按照医嘱积极配合,自由出入的许可令同他也还相差至少个把月的距离。期待分明已经刻在脸上,偏偏他什麽都不说,天黑能乖乖闭眼,该醒时也不装迷糊,马克可怜他病弱又安静,对他越发上心,夜里原本只在几个固定时间查夜,后来自发增加一趟,再两趟,最后,发展成他只要有空就往病房里去。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有机会破开某点秘密,给被所有人认为是救世主的自己泼一捧冰水,掂清自身重量。

原当由于羞耻而不肯现

身的家属常在深夜露面,这事马克早有听说,偶尔撞上了,他还能点头招呼两句。有点奇特,想象中本该凶神恶煞些的家属实际很温和,说话音量不大不小,态度也进退有度,别说对着孩子,就算是素不相识的护工都很客气。自患者转院小一个月,马克和家属碰面也有数十次,怎麽都瞧不出他究竟是哪点儿不招孩子喜欢,导致房里那个每回见他都要出点差错,那反应算不得害怕,紧张欢喜更不是,总之是不想见,见到就不舒服,父子俩关系的僵硬程度可见一斑。

所有人都当他们表面挂着亲人名头,背地是仇人作风,乐得看好戏,想起时同情一番。

马克同样,如果他没有在那天晚上走进病房的话。

“你在自言自语什麽?”

马克正回忆入迷,忽叫同事打断,抬眼一看,周边所有人都冲他投来视线,他擦擦脸,以为是话掉出了嘴巴,半天才想起答声:“没有的事。”

女同事正困,打个哈欠,想起问他:“你之前要和我说的事是有关谁的?如果和他们说的‘某某医生一周没洗澡’这些东西差不多,我建议你还是别说。”

马克:“……差不多。”

女同事:“……给老娘滚吧。”

他们瞎扯半天,到点各回各屋时,有人贴着窗喊道:“那是什麽?”

“那是什麽?”

向迩坐着轮椅,被裹在厚重的毛毯里,好奇地伸长脖子去看,只见不远处草地上缀着星星点点的亮光,每隔一小点距离就有一簇。光虽然微弱,但要在深夜被发觉,亮度已经足够。就因为它的微弱,叫它簇簇挤在一块儿,看来就像四处散落的星星,是天被戳穿了,于是星星掉下来,呼啦啦散在满地,刚巧跑进他眼里。

“那是什麽?”向迩又问,这次还仰起头来,眼角上扬,笑得很得意,“是你做的?”

向境之没有否认,松手上前,坐在轮椅边的长椅上,高度正和他一致,偏头去看,恰好是他笑弯的眼睛,里头藏的光比任何一簇星都明亮。

向迩说:“是你做的吧。”

向境之始终扭头盯他,像是痴了,甚至忘记要听他的声音。

许久不听回答,向迩也转过头,目睹他表情痴滞,不由得愣一愣,头一回在这眼神里感悟出两分旖旎:“爸爸。”

听他叫喊,向境之想起点头:“啊,是。”

向迩看着他,又问:“怎麽做的?”

向境之:“拿很多手指灯,隔一点距离就放一个,再推亮了,就是这幅样子。”

大致数一数,就能清楚分辨的少说也有几十只,向迩不知道他哪儿来那麽多灯。向境之没有多解释,只说是医院有位患者废弃的道具,他见这灯还能亮,就买来了,趁天黑时洒落,没有抱希望他能出来看一眼,就当照明也好。

他解释得随便,向迩却想到另一件事:“因为我和马克说,这条路没有灯,如果有人走过,可能会摔跤,更别提像我这样夜盲的人,万一哪天跑出去,连自己绊到什麽都不知道……所以你装了灯。你偷听我们说话。”

向境之陡然语塞,叫光照亮的半边脸浮现小片红斑:“不是偷听。”

“但你就是听了。”

“你不高兴了?爸爸下次不听了,也不问,只听你的。”

向迩严肃面具一朝陷落,他乐不可支的,迎着夜风笑高了下巴:“我没有生气,还觉得很开心。但是爸爸,你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儿了,你要是想对我好,要让我知道,我不喜欢你偷偷为我做事。再或者,哪天早上醒来,你突然觉得又多爱我了一点,那也要告诉我。我只信你说的。”

对这

样的情形,最佳的反应是笑,无论信与不信,咧开嘴笑就好,笑得太过,变成傻笑也罢,没人会反来嘲笑。于是向境之就笑了,但仅保持一秒又僵住,他感到自己脸颊的每寸血肉都被夜风吹碎,露出底下一张血淋淋撑着嘴的模样。他担心向迩看了要害怕,于是垂下头来,低低地应着:“知道了。”

谁想向迩根本没有注意他面上的千疮百孔,反而歪着头跟着笑,紧追着问:“那你今天爱我吗?”

这下不再是脸,他的脖颈、胸膛、腿脚都跟着碎开。他认为可恨,想把眼前这个以天真装饰狡黠的小狐狸咬进嘴里。他怎麽会不知道啊,自己恨不得把心都掏给他看,他居然问今天爱不爱他,自己哪天不爱他呢。

然而,任凭他心尖涌动无数念头,最终吐出来的话也不过一句:爱的,永远都爱的,明天永远比昨天更爱。

向迩终于把手从毛毯底下拔出来,捧住他面孔,将嘴撅圆了,照着平日爸爸常亲的额角,啪嗒的一声响,直击得向境之耳鸣不止。

“我也爱你。”他说。

之后是怎麽回的病房,向境之记不大清楚了,等他从混沌中清醒过来,是向迩嫌他抱得太紧,挣着肩膀要退开一些。他腿不宜动,就扭着上半身,开始动不了,拿额头抵着爸爸胸膛往后退。结果向境之同时松手,他肩背眼看就要挨上桌角,向境之飞快拿手一挡,眉头都不皱一下,立刻将人重新揽回怀里,问他碰着伤口没有。

向迩说:“没有。”

他松口气:“待会儿不要再动了,爸爸给你擦擦手,擦完就睡吧,你都打哈欠了。”

向迩语气古怪:“你疼吗?”

“疼?”

“你的手,疼不疼。”

向境之把手攥成拳头又松开,展给他看:“不疼。”

向迩撇嘴:“真的?”

他点头,接着起身给他找湿巾:“真的,不骗你。”

等向境之替他将每根手指细细擦拭干净,向迩半闭着要睡着。他亲亲孩子手背,再小心放进被窝,又把掉在胸口的被子往上提一提,准备如往常那样,坐在床边陪他入梦。

但下一秒,原该安心睡着的男孩儿猛地睁开眼,表情严肃,双眼皮被挤成多眼皮,模样正经却可爱。孩子看他一会儿,接着一声不吭地往左边挪半个身体,想一想,再挪半个,然后把被子往右边拉过些,做完了继续抬头看他。

向境之在他眼神下没处逃遁,只好听话上床,侧躺着把他半抱在怀里,右手放在孩子后背轻轻地拍:“睡吧,我不走。”

向迩闭眼没两秒,手摸索着攥住他,把右手伸到眼前,趁着光,往那一块微微发肿的青紫上看了看:“就知道你是说谎。待会儿马克过来,你跟他去涂点药吧,都破皮了,还肿了。”

“……不用了。”

“虽然是小伤,但也不能不当回事,这是你告诉我的。还是说你怕疼?别担心啊,马克动作很轻的,不会疼。”

向境之表情微妙:“你很喜欢他?”

向迩疑问:“谁,马克?”

向境之说:“你们相处得很好。”

向迩不以为意:“是挺好的。他人很好说话,开始我还以为他挺不解风情的,毕竟没有哪个护工会在患者床边读些寓言故事吧,而且那故事绘本还是儿童版本。还有他放的音乐,我原来当他应该会更喜欢摇滚一点,但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喜欢童谣。很有意思啊,是不是?”

向境之看他双眼明亮,一时不知道该怎麽接话,只好拿手捂住他嘴巴,哄道:“快睡吧。”

向迩犹不放心:“处理伤口。”

“知道了,睡吧。”

常年累积的习惯,使向迩在有节奏的抚拍下睡得很快。他睡觉呼吸很轻,有时向境之需要将手指放在他鼻下感受一阵,才敢确定他的存在。

他很久没有和这个孩子靠得这麽近,近到他可以闻见他身上的味道,香的,甜的,大概都是,无论哪个位置,他凑近了,贴住皮肤来嗅,都是向迩的气味,而再没有当初那股腐臭。

事到如今,向境之强迫自己不必再回忆那天,但事实上,他根本用不着多加思索,只是一将记忆过滤,就能轻易地重回那个场景:谁都不知道,举枪对准那女孩儿眉心的刹那,他的手指已经扣上扳机。

杀心已起,向境之不得不面对这份恶。他是了解自己的,知道在向迩来之前,自己从不是善人,否则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样一个四面楚歌的地步。甚至现在也不是,如果是,他不会起杀意,不会对孩子起歪念,更不用以他名义广做善事。佛说因果报应,向境之原来不信,可当他遇上向迩,他就信了。因为恶,他才积德。然而,对他来说,他并不需要世间善意,他唯一需要的不过是那些善意能尽数落到向迩头上,他自私地希望所有人都能以宽容与爱对待这个孩子,但最爱他的永远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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