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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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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停留那一会儿直接导致向迩约会迟到,他堪称玩命地赶在五分钟内完成穿过斑马线、跳跃障碍物及冲进工作室的一系列动作,急喘着拍下电子表,一看,迟到两分十六秒。

极限冲刺叫人喉头呕血,向迩左右找不见人,这地儿也熟,直接端杯子咕嘟灌两口,再往旁边休闲椅里一倒,忙着解外套散热的同时惦记着那封信。说来奇怪,他心有恶感,总想这东西来得莫名其妙,他们父子俩在这儿住有三四年,向境之虽然平和好说话,但实际来往的朋友非常少,甚至还不及向迩酒肉朋友的零头多,向迩也没听说爸爸在原来住地和哪位邻居或同事分外投缘,投缘得能在十年后才想起联络感情,这不像老友重逢,说是穷亲戚行到难处抓阄赖上冤大头更合理。

他拨着下嘴唇发呆,里头主人听见响动出门来,倚在墙边笑:“难得,你还会迟到。”

向迩回过神:“路上出了点意外。”

主人是他学院同学,中国姑娘,盘靓条顺,毛衣短得露肚脐,叫她手撑桌面时敞着一截细腰:“我以为你这趟休学回国,至少得在那儿待整一年,起码也得过了春节再回来,没想到你居然回得那麽快,那我之前给你写的清单不是白费了。之前不是说还想体验体验国内的春节氛围麽,可惜了。”

向迩避而不答,反问:“你呢,为什麽要走?”

“我签证快到期,加上我也有大半年没回去过,这不刚好春节麽,我家里人催我回去。我本来还想再多留几天,结果他们一天三个电话,烦都烦死了,早回去早舒心。不过这样,我本来和学校申请的画展也没法再办,不然还能让你帮忙出出主意。”

“上次你也帮过我。”意思是不用客气。

同学从置物架取来一叠资料,大致数两张后递给他:“我想想啊,应该就这些,没缺了。说起来我倒想问你,你以前找模特不都是经过千挑万选的,太普通或者不合眼缘的一律不要,眼光都放在头顶上呢,怎麽这次想到要我帮你,难不成是看中哪位了,还刚好和我认识?”

“换些新面孔,可能有新感受。”

“奇奇怪怪的。”同学眯眼狐疑,忽地听门响,外边探来男友面孔,甜笑着喊哈罗,要她“出来说说话”,她意外男友造访,按着他脑袋把人朝外推,接着回头要向迩自便,她先处理些家务事。向迩是无所谓,埋头看资料,一张张人脸划过眼珠子,溜到耳边,依稀有另外两道声音交错着起落,夹着女孩儿吃吃的笑。声音倒是很像艾米,他心想,那些说关系亲密的朋友会逐渐变得越发相像的话果真不假。

他今天来这儿找女同学,有想认识几位模特的原因,另一个理由是他想借此了解一些艾米的情况。他曾和里欧一道去找过她,结果都是被轰出门,停在楼下听见女孩儿崩溃的尖叫,她母亲解释是因为她至今没法走出低谷期,事业理想的崩塌轻易压垮将她脆弱的理智,起先还能依靠睡眠和发呆缓解压力,现在她失眠成瘾,甚至恋上酗酒,终日蓬头垢面凄凄惶惶,要摆脱困境大概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里欧于心不忍,正想起身告辞,却听他问是否已有肇事司机的线索,艾米母亲怔了一怔,慢慢摇头,说只知道肇事车是辆黑色本田,其余线索就连警l察都一筹莫展。路上里欧好奇问他原因,向迩沉默许久才说:贝拉出车祸,肇事司机开的也是一辆黑色本田。

看过四张就没了兴趣,向迩思维焦点从爸爸跳跃至艾米,又从艾米跳回爸爸,他眼睛发直,手指揉着纸张角,之后又改做敲手机,思索来思索去,还是没忍住发去视频邀请,想着无论那封信重不重要,当事人总有知情的权利,到时怎麽处理这玩意儿,还是由爸爸自己说了算。

可视频没接通,再一个也是。

向迩第一反应是向境之手机没带在身边,或是调在静音,而压根儿没想过可能是爸爸也学他赌气,憋着不肯出声。由此可见,向迩确实是恃宠生娇,气还是要生的,担心害怕也还是有的,可潜意识里又觉得爸爸总该多爱自己一些,他跑归跑,哪天想起回头张望,路蜿蜒也好,拐口多也罢,那出发地必然得站着人,那人除了向境之,是谁都不好。他也许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最爱耍赖,永远是那个小时候含了糖还哭闹着喊爸爸不爱我的小冤家。

再说算算时间,国内正是上午呢,多好的时候,这下被冷落,向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那信封捧在掌心翻来覆去,表面没什麽特别,两行寄信人信息写得明白:戴维斯。怪陌生的,向迩想破脑袋也没找出丁点熟悉感,却在左上角一点窄窄的位置找见两行字,指腹按着还有些微微的凸起,那内容翻译过来是“十年之约”。

向迩眉头皱得更深,他不再犹豫,拆开信封取出纸张,只一份,正文内容极少,他前后默读两遍,倏地起身挎包,夺门而出,叫门外你侬我侬的情人们惊着,趴到护栏朝下望,匆匆一眼,人已经失去踪迹。

率先发现国内有关向境之的新闻的人,是里欧。他不确定内容真假,就看一些评论也知道这事恐怕没那麽简单,更不确定向迩知道没有,如果没有,自己该不该提上一嘴。他正抓耳挠腮,突然收到一封邮件,对方自称是向境之的助理,之所以联络他,是因为向迩邮件不回,向境之担心他会冲动行事,接着又表示网络消息都是空穴来风,恳请他能尽量稳住向迩。里欧立刻回复,可他连发三封邮件,对方都像消失在浩瀚大海,再无回复。至于向迩,里欧在收到那邮件后就开始试图拨打他电话,可往后的十多个小时,他一次也没打通。

向迩赴英是突然之举,他联系了那位戴维斯医生,对方诊所的工作人员告知他预约已排至三天后,期间也许会有变动,请他提前做好准备。向迩这会儿哪有心思记挂三天后究竟是多少个小时,又是多少分钟,他收拾完行李,从床上捞起手机,没发觉黑屏是因为手机电量耗尽而自动关机,走前确保将必用的东西都带上了,然后砰地一声关上家门。

航班是临时定的,他被簇拥在一整个机舱的陌生人当中,局促和茫然是他目前唯二可知的状态。敲敲手机,没有反应,才意识到是关了机,这倒也合了他心意,他刚好需要一个机会来捋清脑袋里混乱的记忆。

向迩十岁那年,向境之消失了。

但说那是“消失”又不很准确,毕竟在小说里,像这样有预谋想丢弃孩子的情节数不胜数,可没有哪个人物会像向境之那样,消失后还在每月中旬定时打来电话,又在固定的三分钟后挂断,任凭孩子在那边哀求他再一会儿,再多一会儿,最后结局仍是冷冰冰的一串嘟声,双方如同探监会话。除了通话,每月还有两封信,里头可能是一张纸,可能两张,偏偏问候的话少之又少,每回向迩想从其中窥见绊住爸爸脚步的秘密,到头来都是一无所获。

向迩九岁了,脑袋算不上太愚笨,也称不上多伶俐,他意识到自己被抛弃,却不想承认,于是终日攀着家里阁楼的小窗,盯着远处那张庞大得可以包住整片阴天的十字架,想到小时候有人对他说:你爸爸蹲大牢去啦,你要是再哭,就真的没有人会要你啦,没人喜欢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再这样子连你叔叔都不要你的了。

那时候,孩子哪懂什麽是谎言,什麽是威吓,他小小的脑袋里只记着“爸爸不见了”和“叔叔也不会要我”,便不敢再哭,胸口进气多出气少,慢慢地,他更不敢喘气,可胸膛仍像塞了只被拉扯不停的风箱,呼啦呼啦,就快破了。保姆看他不哭不闹,就睁着一双大而圆的眼睛盯着自己,高兴地揪他脸颊和头发,嘴里“喔喔”叫着真乖,塞进他嘴里的牛奶偏烫得要命。孩子挣扎,又要哭,叫她如法炮制地再次恐吓,这次还加上撕扯头发,他疼得一直发抖,梗着喉咙拼命喝牛奶,嘬一口抖一记,后来张开嘴,口腔起泡,舌头又l红又l肿,第二天连整张脸都浮肿得不成人样。如若不是陈冬青来得及时,孩子的一条命大概就能断在这个年轻保姆的手上。

那时被掰开嘴唇的疼痛,向迩早记不得了,他甚至已经忘记那保姆的长相,却还牢牢记着她的那段话:你爸爸蹲大牢去啦,你要是再哭,就真的没有人会要你啦,没人喜欢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再这样子连你叔叔都不要你的了,听话一点,不许再哭了。我让你别哭了,别哭了!我让你别哭了!

手臂和脸颊上的掐弄应该是很疼的,所以他就算听懂了保姆的警告也还是再哭,哭着喊爸爸,起先还惦记一堆叔叔阿姨,最后只要爸爸,拉着保姆衣角说去找,好像没有爸爸他就要死掉。可她推开他,看他一头撞在木杆子上,又扑上前,拎着他耳朵歇斯底里地大吼:你爸是变态!他不要你了,他蹲大牢去了,一辈子都不会出来!他死了,死在牢里了!死了!

他不懂什麽叫“蹲大牢”,“死了”又是什麽意思,但他能够明白这一定是和自己的愿望相背的,所以原来亲切可人的阿姨才忽然变得那麽可怕,可他只是想要爸爸呀,没有爸爸他会睡不着,他想爸爸能来抱抱他,为什麽连这麽简单的要求都行不通呢。他很害怕,也很困,但是怎麽都睡不着,后来叔叔来了,他抱着他哄,说爸爸很快就能回来,又搓着他的手指说别害怕。可向迩太疼了,脑袋像被人扯着,要掉下半块来,他本来想着乖一些,阿姨和叔叔就能把爸爸带回来,可是太疼了,实在太疼了,他不想哭,是因为真的太疼了。

那时向迩约莫三四岁,话都讲不利索,更别提记着那些细枝末节,但日夜没法安睡,和父亲就将抛弃自己的恐惧却像刀疤似的烙在脑海里,他战战兢兢地数着日子,一直到十岁那年,自己终于被再次抛下。

用些戏剧化的手段讲,向境之走之前,应该先给孩子买上些平日总向往不得的东西,好弥补愧疚,这样走也走得心安理得。但向迩能缺什麽,他从小被捧着长大,要月亮星星,向境之都能立刻搬来梯子,爬上天去摘给他,有任何想做的,向境之都由着他去,是以到了分别那天,向迩根本没有觉察出任何异常。爸爸例行为他准备早餐,送他上校车,硬要找出些不同,是他那天清晨印在孩子额头的吻极其漫长而郑重,久到向迩都不耐烦,推开了,反捧住爸爸脸颊,在他额头啵啵啵地亲,哄他要乖,上班要专心,自己很快就会回来。结果却是他放学后推开家门,父亲不知所踪。他以为爸爸不过是有事出差,人行动匆忙难免会忘事,这也正常,所以他一直等,不停等,可之后的大半年,他再没有见过爸爸一眼。

向迩在一阵强烈的失重感中醒来,异国空气中陌生的气味更是叫他迷茫,的士师傅问他目的地去哪儿,他回想好一会儿才想起十多年前的住址,只是那间房早已易主,的士停在附近酒店,他抬头张望,隐约能穿过阴云找见当初那面蓝色花窗。

安顿完住址,向迩先短暂眯了一觉,然而身体负荷过重,醒来发现这觉自己只睡了短短半个钟头。洗过澡,对着镜子擦头发,他蓦地发现自己原先那头板寸已然长长不少,直楞楞的,难看说不上,却有些滑稽。他摸摸头顶,不由得笑了笑,毛巾拭到耳后,耳钻光芒一闪而过,仿佛将镜子生生劈成两半。

生日礼物是颗耳钻这事,向迩没有想到,往年他的生日派对都在上午邀请同学,一等夜色降临就是父子俩的天地,那晚向境之打开丝绒盒,取出耳钻,说了一堆祝福的老话,向迩都能倒背如流。他对那祝福不感兴趣,反倒是爸爸掌心的新耳钉更吸引他。他听话地伏低身子,趴在爸爸膝头,一只耳朵贴着腿面,露出另一只,感受耳垂被轻轻捏着,针状物穿透那颗窄窄的孔,触感痒而麻,仿佛后背心叫数万只爬虫占据,他禁不住身体一抖,放在身侧的双手揪住爸爸衣角,脸红也不自知,咕哝着问好了没有。

好了。爸爸扶起他面庞,将他稍稍遮住耳朵的头发往后捋,看他眉眼,又看微微泛红的耳尖,半晌笑起来,吻落在他额角,夸他好漂亮。

孩子哪懂他的意思,被夸奖当然是高兴更多,又忍不住抬手要摸,兴奋地问爸爸是什麽时候知道自己打了耳洞,原本还想着自己去买一颗,谁想这下连零花钱都用不着花了。

你晚上耳朵还发炎,我给你涂了药,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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