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但此时乔佛里还很难像一个正常的12岁少年那样心猿意马,他更多是觉得有趣。珊莎知道自己美丽并释放魅力,就如玫瑰发现自己是战斗的武器。
布兰和艾莉亚蹦蹦跳跳地和他们黑发灰眸的私生子哥哥走在一起,样貌憨厚的大个儿马僮肩上扛着小瑞肯。只会讲“阿多”一个词的马僮步履沉重地踩过积雪,小公子口里呼喝有声催促他快走,一旁的鲁温师傅责备瑞肯太没礼貌,但语气并不严厉。
“……他看起来像个女孩子。”他依稀听到琼恩评价,于是艾莉亚和布兰吃吃地笑了。
“珊莎看起来很喜欢他呢。”艾莉亚说。
“得了,她只是看到个帅的走不动路而已。”席恩·葛雷乔伊说着摸了下自己英俊光滑的脸,“上回见到那个威玛·罗伊斯她也是这样。”
“罗伊斯。”布兰惋惜,“听说他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失踪了。”
“也许被异鬼抓走了。”席恩漫不经心地微笑。
琼恩·雪诺深深看他一眼:“葛雷乔伊,这可不是能拿来玩笑的事。”
“乔佛里!”前方传来瑟曦的呼唤,“你怎么不过来?”
“我来了!”乔佛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肮脏的积雪,经过那些临冬城的小儿女时,他特意朝琼恩看了一眼:他确实是书里的模样,身材纤瘦优雅,肤色偏暗。他曾看过一篇分析文章,东方人一贯认为的西方所谓金发碧眼的主流审美其实是个错误,在西方,自浪漫主义运动以后,深色皮肤 (不是黑色)的男人被认为最有魅力,而到了19世纪中期,深肤色的女性在西欧也被认为是美女。在西方小说里,肤色黝黑的男人最让女人无力抗拒,如苔丝内心摆脱不了亚历山大的魅力,再如《飘》,白瑞德也是一个深色肤色的魅力男性,骄傲如斯佳丽终也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这种“拜伦风格的男人” 最是迷人,亦是作者钦定的主角人选。与之相反的是,在西方文学里面,弱男人一般都是金发,肤色偏淡,如 《飘》里的阿希礼, 《苔丝》里的安吉尔。这类外表的人通常也充当“反派”,像哈利·波特的死对头马尔福,当然,和乔佛里相比,马尔福简直称得上是个老实忠厚的男孩。
在他看来,琼恩·雪诺身上同时糅合了亚瑟王和“拜伦式男人”两种最典型的西方传奇人物特色。
这个夜晚,临冬城的大厅热气蒸腾,四溢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的香味。大厅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绯红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
壁炉内火焰熊熊燃烧,高悬于人们头顶的青铜烛台也尽数点燃,大厅亮如白昼,八张长桌高朋满座,人们痛饮麦酒、黑啤酒和多恩的夏日红,而来自青亭岛的金色佳酿则被送上王族与公爵一家的席位,那是维斯特洛最好的葡萄酒。
可怜的私生子琼恩被赶去了低阶的位置,宴会的中心人物则在欢呼与音乐声中轮番登场,奈德护送宝冠华服的王后走在最前面,凯特琳挽着胖国王的手臂。然后是小瑞肯,摇摇摆摆走在母亲与国王身后,尽力表现出他这个年纪的小孩所能做到的全部庄严姿态,但他终究只有三岁,经过琼恩时停下打了个招呼:“晚上好,琼恩。“
“你也好,但是快走。“琼恩催促他。
乔佛里的大脑自动播放着《拉德茨基进行曲》,珊莎挽住他的手臂满脸自豪,但两人到现在统共也没说过几句话。他们后面的艾莉亚则陪着胖嘟嘟的托曼,罗柏陪着弥赛菈公主,而娜娜·史塔克左手搭在詹姆·兰尼斯特的小臂上,她不得不努力跟上这个高个男人的步伐,她的身高几乎只到他腹部。詹姆不时笑眯眯地低头审视她,似乎觉得挺有趣。
布兰不自在地走在提利昂·兰尼斯特身边。
“我说小家伙。“提利昂笑嘻嘻地说,“如果你想挽着我的手臂我肯定没意见。“
布兰尴尬地摇头谢绝。
席恩·葛雷乔伊和守夜人部队的班扬·史塔克也已就座,东道主艾德·史塔克举起盛满金色佳酿的酒杯,唱诵北境的祝酒贺词:“愿汝之凛冬短暂,盛夏长驻。”
乔佛里喝了口闻名遐迩的青亭岛葡萄酒,怎么也尝不出它究竟美妙在何处。桌上有蜂蜜、肉桂等香料,这是为布兰、艾莉亚等孩子准备的,今天他们获得许可能饮一点点酒。乔佛里往自己的酒杯里加了许多蜂蜜,再喝时便觉得甘甜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