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5(1 / 2)
3.说起那花魁胭脂,当真是未施粉黛便如出水芙蓉,空谷幽兰。
以至于和胭脂相差五岁的江止在十岁时决定改字,玫瑰。
胭脂即是玫瑰色,正可谓子名乃我之名意。
胭脂姑娘,你感受到我对你的满腔爱意了吗?小不点江止特意从江秋瑾的院里摘了看起来最金贵的花,连蹦带跳地跑向沉欢阁去,告诉了胭脂这个重大的决定。
胭脂姑娘脸都羞红了。
是憋笑憋得。
江止在青春期过后才顿时醒悟,真正是羞愧难当,红了脸。
为此,那时候江秋瑾狠狠地揪着江止破口大骂。
“你听听玫瑰像是个男儿家的字嘛?以后人见了你江玫瑰江玫瑰地喊,那可真是有个性?!倍儿有面是吧?”
那是自然,毕竟‘玫瑰’二字蕴含着我对胭脂的深情厚谊。
小江止想,不过见姑姑这么生气,还是不要说的为好。
最后,在听了江止其他想法,比如牡丹,芙蓉等等后,铁公鸡江秋瑾忍无可忍,请了常客秦先生帮忙,最后定为渊之。
看在谐音的份儿上,真·小公举江止勉为其难应下了。
3.江止生于余杭,那会儿正值水患。
江姓名止,是个不错的寓意。
他的父母走得早,都是为了爱情冲昏头脑。
一个插足他人婚姻,疯癫嫌人眼,一个风流放浪,强抢民女的戏码层出不穷,闹出人命也是常有的事情。
色字当头,整个家族被夫妻俩折腾得一团糟。
百年的家业便这么挥霍干净,到头来惹了权贵,族里的人拼死护着,最终入牢的入牢,自缢的自缢,发配的发配,倒是当事人怙恶不改。
他们怎么死的
在他们准备卖了江止的那天,江秋瑾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