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出租车开得很快,五分钟以后邱三桥和寻逸就来到法大校门口,他们走进校园,并肩走在宪法大道上。邱三桥忍不住问:“小寻,我想问一句,如果找到了凶手,你打算怎么做?你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凶手并非真的想谋害你父亲,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迫不得已。”
寻逸推了推眼镜,不假思索地回答:“老师,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个人认为如果事情的真相真的如你所说,或许在情理上我们可以对那些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理解,但是在法律上,故意杀人的行为是永远不可以被宽宥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其他人生存的权利。就算是迫不得已,也不能以坏的手段来达成好的结果。”寻逸言辞铿锵,一点儿让步的意思都没有。
邱三桥心上一紧,只觉得男生的一番话直接给他判了死刑,而且一点儿情面都不留。但此时此刻,他也不好表态,只能保持沉默。
“我爸爸的案子在中国还没有先例,我也曾经矛盾过,如果那些仍我爸爸下船的人是迫于生存的威胁,他们到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前几天在法哲学课上,姜老师提到了英国很早以前发生的‘木犀草号’公海吃人案,姜老师说如果不对被告人进行严惩的话,就代表法院授权所有的船长,在食物供给不足的时候吃掉他们的船员或者服务生,我十分赞同她的观点。”寻逸说话的声音很低很低,但很有力,一下一下地划在邱三桥的耳膜上。
邱三桥在法大教了近十年的比较刑法学,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外面兼职律师,什么样的案子没见过,说服一个刚入学的研究生根本不成问题。如果说到中国刑法,他可以讲讲自己这么多年处理案子的经验,也能结合国内几大法学泰斗的观点谈谈自己的想法;如果谈到英美刑法,他完全可以站在杰里米·边沁的角度上用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反驳,更可以引用维尔弗雷多·帕累托的帕累托最优原则高谈阔论一番。但是就在寻逸刚刚讲那一番话的时候,他突然发觉当书中的案例活生生在自己身上上演的时候,任何辩护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站不住脚。
邱三桥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只得转了话题,问了句:“对了,小寻,下周二是戴老师的生日,他要请客,就在食堂的点餐区,往年咱们刑司院的老师都带新招的学生过去,你有空来吗?”
寻逸习惯性地想去拒绝,但转念一想如果到时候别的老师带着学生来了,邱三桥一个人去的话,面子上估计会挂不住,于是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走到岔路口的时候,寻逸少见地主动开口说了句:“老师,今天我有些累了,就不去学院了。”
“嗯,注意身体。”邱三桥竟莫名地感到轻松。
寻逸透过金丝边眼镜打量着自己的老师,有些突兀地评价:“其实,蓝色很适合你。”
邱三桥怔了怔,当他努力思索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对方已经转身离开了。下一秒,男人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一边儿往学院走,一边儿按下“接听”键,唤了声:“妈。”
电话那头儿的老人一听到自己儿子的声音,立刻笑了,问道:“小桥,最近工作忙不忙?”
“不忙。妈,你身体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都已经是老胳膊老腿了,就不指望能好了,别再严重就行。”老人故作轻松的话语中透着几分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