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1 / 2)
那男人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家的小可爱身边还有这么两个高颜值的朋友。不过看在那两个男生是一对儿,感情又很好的份上,并没有爆发而已。
这边到底都是些年轻人,聊了几句也就熟悉了。
单良那也不是真的对陈秋见有敌意,大概只是头一回见到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有些不知所措罢了。
陈秋见也是个脾性极好的人,也没有在意单良刚才那一丝敌意。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能理解。哈哈......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才知道陈秋见是来帮朋友顶班的,并不是长期在这里上班的。今天能碰到纯粹就是运气了。
没一会儿就有人来催陈秋见上台唱歌去了。
民谣调子的慵懒,加上少年人清爽透亮的嗓音,再配上吉他和弦声声入耳。
这虽说是来顶班的,可还真有两把刷子啊。
牧神和单良这两个人听得都有些入迷。
单良回想起自己学生时代也是学过吉他的。只不过经济能力有限,买了把烧火棍吉他,在网上找教学视频,然后自学的。幸好他聪明,动手能力也不错,所以基本的弹唱还是学得不错的。
虽然有好些年不碰了,但是现在看到别人弹,自己也有些手痒了。
本来有些跃跃欲试的心情,偏偏牧神这会儿又凑到他耳边来说了句:“哥,会乐器的男孩子真帅啊。”
行!
你厉害,你特么干脆直接把我泡醋坛子里得了。
似笑非笑的问:“噢?能有多帅?”
牧神一听这个语气,马上抱着他,往他脸上啃了一口,“哥,反正无论别人有多帅,都不及你的万分之一。”
说完还想要索吻,被单良避开了。
行吧!先不吃醋了。但是在公共场所亲亲什么的还是很羞耻的。
“咳咳!想听我弹琴吗?”
牧神听到这句话,眼睛都亮了。目光灼灼,一脸崇拜的望着他。“哥,这个你也会吗?你是天才吗?你真的太厉害了。”
这彩虹屁吹得,神清气爽啊。
起身去了舞台,找陈秋见借了吉他。
先试了试手感。嚯!这好的吉他不光音质好,连上手的感觉也很棒。
清了一下嗓子,:“咳,好几年没弹过琴了,弹得不好,请见谅。今天想唱首歌,送给...我男朋友。”
此话一出,底下的朋友们起哄声,口号声此起彼伏。就连角落里那个可能会爆炸的男人都往这边多看了两眼。
要是换做以前,性取向什么的藏得深深的。现在呢,当众出柜什么的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歌声与吉他伴奏一起传入话筒再由音响传出。
青年人独有的声线,温柔又细腻;几乎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我要,你在我身旁。
我要,看着你梳妆。
这夜的风儿吹,吹得心痒痒。
我的情郎。
我在他乡,望着月亮。
......
都怪这夜色,撩人的风光。
都怪这吉他,弹得太凄凉。
......
我要你......
一曲唱罢,起身致谢,再把吉他还给陈秋见。
结果还没来得及下台,牧神就冲上来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抱着他就吻了上去。
台下的掌声,欢呼声连绵不绝,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嗓子“百年好合”。
大家也都跟着起哄,送祝福。甚至中间还夹杂了两句早生贵子。
这场景,莫名想起了婚礼现场,新郎拥吻新娘......
咳,什么鬼?就算是新郎拥吻新娘,那也是牧神是新娘。
虽然能得到这么多人的祝福是很开心的,可是在这么多人面前热吻,还是忍不住红了脸庞。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感动的。
整个人都在发烫,也不知道滚烫的是心脏还是身体。
这个吻持续的时间不长,主要还是单良的脸皮还不够厚。
拉着牧神下台之后,连喝了三大杯酒才把这一腔热血压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