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争抢(2 / 2)
这也是为什么,在确定了要录制逃离伊甸园专辑之后,罗杰和安妮推迟了搬家的原因。
嫌麻烦。
虽然马里布海滩到比佛利山庄并不算远,但以洛杉矶的交通状况,若是遇到堵车,鬼知道要在路上花费多少时间。
还不如先在这边住着,等到专辑项目结束,再搬过去。
反正,逃离伊甸园这张专辑完成之后,至少会有一年的时间,乐队不会再踏进录音室一步,到时候再搬过去,也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至于一年以后,等到有了新专辑项目的时候,再考虑是将比佛利山庄那边的录音室好好装修一下,将这边的设备搬过去用,还是依然在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里录歌。
反正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确实是得录完歌再搬。”
胖子赞同地点了点头,又说道:“搬家的时候别忘了开个派对,咱们好久没有好好玩一下了。”
“开派对可以,但是规模别太大。”
罗杰想了想,并没有反对,不过却是劝诫道:“我们现在的身份不是单纯的明星,尽量不要有什么负面新闻流传出去。如果不是比较可靠的人,千万不要邀请。”
喜欢摇滚乐的,大多都是派对狂人。
尽管这几年,罗杰很少参加什么狂欢派对,但实际上还是很喜欢这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的。
只是因为这几年来更专注于事业方面,刻意控制着自己的“”而已。
至于胖子、安妮,那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离了派对就活不下去的那种性格。
罗杰倒是不在意什么派对不派对的,若是有一场派对,让大家好好放松一下,也是件好事。
不过,鉴于最近的风头越来越严,而且信息流传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派对的规模必须要得到相应的控制。
至少,绝对不能让一些公众喜闻乐见的照片和视频什么的被传到网络上去。
这其实也不是太困难的一件事,好好斟酌一下邀请名单就可以了,完全可以交给手下人去操心,自己根本不用花费什么心思。
几人还没说几句,蒂娜林就来通知,火锅已经准备好了。
毕竟这种东西准备起来还是很简单的,除了熬制锅底麻烦一点以外,其它的配菜只需要切好,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
而锅底
乐队几个人都是很爱吃火锅,哪怕是贾森这种不能吃辣的人,也很喜欢清汤或者三鲜之类的锅底,罗杰克里斯蒂安庄园的厨房里自然也会常备一些。
“去花园那边吃吧,这个季节也不热,室外舒服一点。”
罗杰对蒂娜林吩咐了一句,对胖子几人说道:“走吧,去吃火锅。”
来到花园里,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品,一口铜锅正不断冒着白烟。
胖子往桌上瞟了几眼,忽然眼睛一亮:“有我最喜欢的这个东西叫什么来着?猪脑子?”
“那叫脑花,在太平洋对岸,猪脑子是骂人的话。呃,在这边好像也是”
罗杰撇了撇嘴,和安妮在另一边坐下。
乐队里有两个口味截然不同的人,胖子是不能吃辣,但唯独在火锅上,是无辣不欢。贾森则正好相反,可以面不改色地吃下一整颗墨西哥魔鬼辣椒,但却一点都不喜欢辣味。
由于这两人在口味上截然相反,每一次聚餐,只要是吃火锅,必然都是鸳鸯锅。
至于罗杰和安妮倒是不挑食,两种都吃。
以几人的熟悉程度,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客套。
罗杰也没招呼,所有人都很自觉地入座开吃。
胖子最为的重口味,直接将一整只脑花倒进锅里煮着,又夹了许多内脏类的菜品。
至少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北美土著来说,这种饮食喜好,可是绝对不多见的。
“尝尝这个,我的最爱之一。”
罗杰从锅底捞出一大块鱼头,夹进安妮碗里,说道:“这东西在北美不太常见,很少有人吃,不过味道特别棒。”
这是罗杰前世最为喜欢的食物之一。
在前世的时候,罗杰住的地方不远,就有一家味道非常不错的鱼头火锅,用的就是这种叫做“胖头鱼”的鱼头。
虽然不至于说把那里当做是食堂,但每过上一两周,罗杰总会去吃上一顿解解馋。
甚至偶尔出现约不到朋友的情况,一个人去“享受最高境界的孤独”,罗杰也要吃上这么一顿。
反而是来了这个世界之后,因为这种鱼在北美不太容易买到的缘故,很少有机会再吃。
胖头鱼的主要养殖区域就是在太平洋对岸,尤其是北方人最为喜欢吃。
这种鱼头价格上并不贵,但却非常的美味,尤其是对于喜欢吃鱼头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抗拒这种味道。
其实这种鱼在北美也有很多野生的,比如墨西哥一带,就是胖头鱼的主要生长地之一。
但因为这里的人不爱吃这种“全身上下没多少肉”的鱼类,自然也没人愿意去捕捞,极少出现在市场上。
好不容易买到一次,罗杰立刻是迫不及待地吩咐厨房,做上一顿鱼头火锅,让自己好好解解馋。
“确实挺不错的。”
安妮尝了一口,眼睛一亮,说道:“再给我夹几块,这点哪够吃?!”
“不行!”
罗杰脸色一变:“给你一块尝尝味道就行了,剩下的都是我的!”
说着,罗杰就伸出筷子,去夹锅里的鱼头。
“不行,我也要!”
安妮连碗里没吃完的鱼头都顾不上,连忙和罗杰抢了起来。
“??”
胖子和贾森看到这一幕,立刻意识到,锅底里,那些被自己忽视掉的鱼头绝对是好东西。
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胖子忽然说道:“抢!”
下一刻,又有两人加入到争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