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1 / 2)
新室友到了!她俩的相识再次证明了缘分存在的合理性。
还没来美国之前,新月联系到这边一位大学时的学姐刘可儿。可儿老公的大学同事正好要到这所学校做访问学者,教大学生中文课,也在找房子。
今天终于见到了一直未曾某面的室友,漂亮的大学女教师方岚。
没聊多久,新月发现尽管她们来自不同的省市,但曾经少女时代的她们竟毕业于同一所重点高中,而且曾经一起打过排球比赛。
岁月不是杀猪刀而是整容手术刀。原本两个短发的假小子姑娘都变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也难怪一开始没认出对方。
方岚放好行李,俩人都还饿着肚子,于是到小镇上找食物。
无意中竟看到一个橱窗上写着tatoo(听起来像’塔兔’),她俩不约而同地开玩笑:这店莫非卖兔肉?没想到一向热爱小动物的美国人民也吃兔肉?这个脑洞有点大,随即意识到这家店是做纹身的。
俩人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每天傍晚,若是一个早到家,必定先打开客厅灯,然后在厨房里忙和俩人的晚饭。另一个下了校车会远远望见那橘色的灯光,心理也是暖暖的。
买菜一起,做饭一起,狂吃薯片一起,减肥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卧谈会也一起……
在异国他乡的俩人成了患难与共的好友。
其实刚到美国,新月最熟悉最亲近的人是学姐两口子。从一下飞机,他们去接自己,到每次开车带她买生活用品,无论大事小情都离不开他们对自己的照顾。
学姐可儿是当年的系花,姐夫邓元在大学国际项目部任职。俩人在国内的生活美满安逸,让人羡慕。
后来姐夫升职不顺,到这边做了访问学者,可儿就辞职跟了过来。
依靠邓元一人的工资,小两口过的很简单,再也不能像从前在国内那样随意买买买。
后来有了孩子,日子过的紧巴巴,需要把国内的房子卖了支援这里的生活。
接新月的时候,可儿穿着发旧的棉T恤和仔裤,带着点土的白球鞋,身材微微发福,头发有点儿乱。一眼望去,可儿已不再是从前那个时而青春可人时而俊秀飘逸的女子。
姐夫也终于摆脱了从前让系里女生过目不忘的儒雅形象,从玉树临风的书生变成了一略显沧桑,腰间挂着一轮胎的大叔。
重逢是紧紧的拥抱,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可儿家租了一室一厅,家具旧旧的,屋里乱乱的,门前的小院里种着少量的蔬菜。
放下行李,聊起三口人现在的生活,可儿感慨万千。
在美国生活了5年,虽然没有了在国内光鲜亮丽的生活,有时候为钱发愁,但更多的是平静,没有世故与纷争。
“你记得在国内那会儿吗?我还曾经担心过咱们学校的漂亮女生会喜欢上你姐夫,唉,现在完全不用放在心上,呵呵。”可儿撇了一眼邓元的肚子,笑的很舒心很坦然。
两口子偶尔也吵架。
“你不知道,我学车的时候,我俩吵得有多凶!在国内我都是坐车的,在这儿出门不会开车就跟没腿一样,超市啊商场啊,都特别远!必须学会开车。你姐夫觉得我脑子不灵光,反应不过来,教我学车的时候总训我,说我没长脑子,更严重的时候,说我这样开车是在找死,气得我离婚想了八百回,不就是没开好车,至于骂人吗?” 说起这一段,可儿很激动,顺便又瞪了一眼邓元。
“这不现在你俩还是挺好哒,姐夫是很爱你的,你知道当年我们有多羡慕你啊,姐夫那是要把你宠上天了。” 新月笑呵呵地望着小两口。
“婚没离成,教会的大哥大姐们总劝导我们,这起了很大的作用。” 可儿温柔地看了一眼邓元。
两口子已经受洗成为了基督徒。
后来的日子里,可儿经常邀请新月和方岚来家里吃饭,或是去教会和基督徒们聚会,一起读经。
在新月的印象里,基督徒都非常善良,物与类聚,人以群分,她愿意和善良的人聚在一起。
日子久了,新月发现教会在美国的力量非常强大,而教会里的人其实鱼目混杂。
有的人是真的虔诚,信基督,做善事。有个别人是利用善良的人为自己做事。
通常教会每周末都会邀请初来乍到美国的留学生或者各国朋友来聚餐吃饭。
如果谁有什么困难,比如找不到住的地方,需要用车,都会第一时间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