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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半生戎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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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的夏天是热情的。

从田地里劳作了一天,韩信抹了一把脸上油腻的汗水,顶着昏黄的日头,扛着锄头往家走去。

路过码头镇的小酒铺时,韩信看着摆在那门口一坛一坛的酒水,舔了舔嘴唇,有点眼馋,摸了摸口袋里仅有的两吊钱,想了想,还是从酒铺门前走了过去。

“哟,这不是大柱吗?”西街卖猪肉的熊屠户热情地招呼他,“来买点肉呗,上午刚宰的猪。”

他点了点头,掏出两吊钱递给熊屠户。

熊屠户为人势力贪财,一向缺斤短两,但韩信从不与他争辩,只管拿着已经剁好的猪肉回家。

走西村的尽头,有他一个家。

茅草屋,一条老狗,两间房。

门口的大树下,天真的孩童正在与老狗打闹,见着他回来了,立刻欢欢喜喜地扑过来:“大叔,你回来了!”

孩童很依赖他,这是他活着唯一的意义。

“小接,今天有没有认真读书?”

“有啊有啊,夫子夸我的。”

“……”他嘴笨,擅长损人却不擅长夸人,只伸手摸了摸孩童的头发,表示鼓励。

解甲归田的生活很平静,他渐渐习惯。不用再漂泊,不用再杀戮。

背上的剑被锄头所替代。

从此,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西归带小孩。

“大叔,今天我在家里找到一支箭。”

他接过小孩手里的箭,抚摸着箭羽上的“追风”二字,神情恍惚。

多年前,他也只是个少年。

心比天高,人比狗穷。

老娘供他吃饭,一直供到死,没骂过他一句没出息。

他跪在她的坟前,只说一句,以后用万亩良田给你作坟地。

他带着那把剑离开故里。

四海漂泊,一事无成。如此,他从未放弃过心中的信念。

他始终相信自己,有朝一日,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

人总是在有了权力以后开始狼子野心。

张良说,或许是为了生存,而一点一点淡忘了最初的本意。

最初的本意……他只是想要出人头地。

以至于,他差点忘了,他不是君。

张良拿走他帅印的那一晚,他躺在床上,背对着相交多年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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