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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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亮闪闪的红v刺痛了我的眼睛。
啊,耀眼的,象征着靠阅读量,每天可以领到微博小红包的红v。可以混吃等死的红v。
我想起了我长满草的大号,因为太久不更新,都掉到橙v了。
卑中卑。
曾经我也以为那点小钱,连喝奶茶都加不了奶盖。而今天,当我真正成为了贫穷的学生党,过着月初只喝奶盖月末只有奶盖的日子。我才发现,曾经有一笔巨款摆在我眼前,我却没有珍惜……
当然,对比那个鲜血一样的红v,更令我心惊肉跳的,是前面那个名字。
何杨?
怎么会是他?
不过也只会是他的。他可是我将近五年的室友,文学创作的启蒙者以及…
好长一段时间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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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初二学生的时候,我意外加入了这个公司,进入了OXY.这个团队。
本来以为终于可以不再为语数英史地生秃头,却发现经纪人居然——
是语文老师转行的。
也许是队长看起来太冷酷无情,恺哥和粟粟又是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阿斗气质,她把复兴文学的希望寄予了我,一个平平凡凡却也不想读书的十四岁少年身上。
我被要求每周提交一篇周记。
对于一个妄想成为不良的少年而言,写周记是很low的。当然,最low的不是写周记。是要深情并茂的朗诵给微博前这么多观众老爷看!
我在漂亮姐姐心中的好印象全给毁了!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深夜,第二天就要读周记了,我依然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我看向洁白的格子纸,它是多么纯净无暇,像晏子使楚抱的和氏璧。它的背后是多少棵大树的生命,是多少工人的汗水和血泪。我怎么能玷污这么有价值的瑰宝!
我看向外面漆黑的深夜。果不其然,光污染下的天空,根本不黑。
我看向隔壁寝室的恺哥和粟粟,搞来搞去,嘻嘻哈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健康思想建设。
所以我只能看向玩手机的队长。
大约是因为太晚了,我还要长身体,他最后还是大公无私的帮助了我。
并在我的周记里情真意切的写下了“我有一个好队长”的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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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在队长的鞭策下,我还是学会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逐渐有了自己的套路。所以从写文的第一天起,我就居安思危,忧心着自己掉马万人嘲的一天。
互联网上人才辈出,要是哪天谁慧眼识珠,发现了这文风间的熟悉气场,也不是没可能的。
那时候我是想怎么回应来着?
没错,就是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路立西!
毕竟披这么深的皮都能被发现。不愧是我路立西,简直是当代文坛不可或缺的一抹清风。
然而现在,看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怎么有点说不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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