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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争气一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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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要找多点乐趣才行。

明秋带点期望地看向宗凌。宗凌顿了顿,“那就去吧。我陪你去。”

以明秋这种不能喝酒的体质,他根本就放不下心来。

饭后,宗凌还要去公司处理点事。

宋民和宁浩两人有事一起走了。

正好留下明秋和肥仔、汤志三位好友独处一块。

明秋邀请他们今晚到家里吃饭。

肥仔和汤志求之不得。

就不知道宁浩要不要一起过来。

因为他们要跟宁浩借住在一块的。

明秋作主的事,宗凌不敢有任何意见。

他把车留给我明秋,自已搭车回公司。

看着明秋闲熟的开车技巧,汤志和肥仔喷啧赞叹。

汤志笑道:“看来秦老板的钱没白花。领着五千元工资学车,果然学得很好。”

和大布熊玩具坐在一起的肥仔凑上前,

笑道:“明秋啊,我刚才就一直觉得你跟秦老板真的是很登对。

以前,我怎么也想不到两个男的能这么恩爱。”

明秋抿笑不语。

汤志发出一句重重感叹:“看来就属我是孤家寡人了。啥时候也能给我找上一个好对象。

“要男的,还是女的。”肥仔狡黠地问了一句。

孰不知,汤志竟然回答:“男女不限,条件放宽

“行?男的话,咱这里就有宁浩、宋民还有我三个不错的人选。女的话,恐怕较难了点。 肥仔拍着胸口把自已介绍进去了。

汤志恶心地摇摇头,抱臂笑道:“算了吧。还是女人比较貼心温柔。”

他暗暗知道自已有同性的僻好,

却也是个比较单纯的同志,

而出生在农村的他不敢突破世俗观念,当真和一个男人处在一起。

若真要结婚,他的目标还是放在女人身上。

可往往世事难料。

明秋带着他们逛逛繁华地段,

然后,去了市中心的一家超市。

三人东走走西看看。

汤志和肥仔来到这里,有心要买点什么东西回家。

正值初夏,超市推出不少新款服饰。

肥仔一般不看这个。

他的身材不适合赶这潮流。

但汤志和明秋就感兴趣了。

明秋的眼光给宗凌养叼了。

他和汤志一路看下去,肥仔跟在他们俩人后面。

最后,他领着汤志他们进入一家大牌店。

汤志軎欢是軎欢,可末免太贵了。

完全超出他工资的平均水平。

汤志研究着一条真牛皮质皮带。

够大气男人味。打了折,都要八百多元。

肥仔研究了一会,也觉得用料做工不错,“买吧。”

汤志摇摇头,惋愔地放下,“你买,还差不多。我消费不起。”

“可我用不上这么好看的皮带。我一般都是穿松紧裤的多。”肥仔也惋惜的说。

汤志怜倘地瞧他一眼,“你说你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全长成一身肥肉了。”

“那有什么办法。除了穿之外,我可吃什么都有得吃。不好吗?,,肥仔气哼哼地白他一眼

汤志抽了抽嘴角,严肃地道:“除吃之外,人生还有许多乐趣!”

“别在我面前说教。我不是你的学生。”肥仔冷哼。

挑了好几件衣服的明秋走过来,拿起汤志看中的那款皮带,

还拿了一黑一棕两个颜色,交给店员道:“麻烦你分别包起来。”

店员接过两条皮带,还拿走了他的一张银行卡。

汤志不解地问:“明秋,你要两条皮带?”

明秋柔柔地笑道:“一条是给你的。我也挺軎欢的。我们用同样的。”

肥仔坚起大拇指,“行。够哥们!”

明秋纯纯地笑开。

肥仔揽过百种滋味在心头的汤志,

低声道:“你猜猜看这秦大老板是怎样在短短几个月内将明秋培养成了什么样的人了?” 汤志有点沮丧地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争气一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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