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不息我为大佬12(1 / 2)
月光如水, 夜色如醉。
林欢欢看起来成熟了不少, 一颦一笑都带着陌生的、被催熟的风情。
虽然她也没怎么笑, 脸颊凹进去两个浅浅的酒窝, 很快就消散了,保持着最合适最疏离的距离。
这种感觉很微妙,难以言喻, 容知墨抿唇,视线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林欢欢越是表现得不计前嫌,他越是不舒服。
林欢欢感慨万千道:“我也没想到能活下来,运气这么好, 亿分之一的概率也能被我撞上。”
她语气平平, 像是在说什么别人的生活经历。
但看她在身手上惊人的变化,容知墨很容易就能想象出来,这一年来她过的是什么日子, 没有残酷的压力,林欢欢不可能进步这么快。
“唐岚他们, 怎么没跟你一起外出?”林欢欢把斜挎包扔到沙发上,语气像是唠家常。
“你走之后,他们也走了。”容知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 他不在乎那些人。
林欢欢想起唐岚说过的话, 因为她, 唐家兄妹才会选择追随容知墨, 所以她离开后,丧尸潮接近了尾声,唐岚他们没理由再跟着容知墨了。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合格的领导者,容知墨太独了。
林欢欢一副毫不吃惊的样子。
她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小夜灯,借着蒙蒙亮的微光去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有清澈的自来水流出来。还好,这片小区的供水恢复了。
把屋子里的窗帘都拉上,林欢欢表情自然地问他:“我要去冲个凉,你呢?”
她现在面对容知墨,完全没了以前的紧张和紧绷,林欢欢说话很放松,她知道自己的实力已经不逊于它。
容知墨的枪法是精妙,但如果刨去男女体力的差距,她的身手绝对在容知墨之上。
容知墨在生死之间习惯掏枪,而她,更习惯掏刀。
容知墨摇摇头,只是脱了风衣,入定似的坐在多人沙发里。
无论是林欢欢的突然出现,还是刚才美救英雄的戏码,都带给了他不少冲击,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洗澡,而是好好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心情。
林欢欢给他这个整理心情的时间。
洗澡水是冷的,林欢欢出来的时候直发抖,她翻了套运动装穿上,不紧不慢地擦头发,把头发擦到半干不干的状态。
她回到了客厅,端庄地卧进一旁懒人沙发里。
容知墨还是那个姿势,抬眼看她,目光飘忽着经过她湿漉漉的乌发,他能感觉到林欢欢身上沧海桑田的气质,以前是知性的温柔,现在变得有些冷艳了。
高岭之花。
也不知怎的,容知墨就想到了这个词。
林欢欢从挎包里掏出个东西:“你的枪,子弹之前防身用了,只能把枪还给你了。”
容知墨默然接过手.枪。
他想问一句“你为什么没回去”,又找不到开口的立场。
林欢欢道:“丧尸应该还在附近,我今晚不打算走了,就睡在这里,你呢?你要是想回车里,我可以帮你挡一挡丧尸。”
容知墨不想回房车。
他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之前被他刻意遗忘的记忆潮水般涌入脑海,林欢欢说“我们已经结束了”的决绝模样,又浮现在眼前。
他们是真的结束了,现在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容知墨眉间微微蹙起,给枪里上满子弹,又重新递给林欢欢。
林欢欢没接:“说来惭愧,我离开的这一年什么都有进步,就是这枪法,反而退步了。”
“你这枪借我用,挺不值的。”她不假思索地婉拒了。
“不是借,是给。”容知墨声音低沉而磁性。
林欢欢拢了拢湿发,向后一仰,精致的锁骨就从衣服里露了出来,因为拉链没拉到最上面,白嫩高挺的胸脯也若隐若现。
笑眼朦胧,有种微醺的妩媚。
这是她以前最爱用的手段,色气而不自知的傻白甜式诱惑,但现在,林欢欢立刻把拉链拉好,又坐正身子,才开口。
她盯着容知墨紧闭的双唇,微笑:“那就更不值了,我枪法很差的。”
“我教你。”
林欢欢“啧”了一声,总算把枪接过去了,容知墨松了一口气。
不管是用了什么借口,至少把她留住了。
容知墨搞不懂自己的想法,说是有多喜欢林欢欢,也不见得,但一想到她杀丧尸的狠辣快意,还有视一切如无物的淡然,他就有些心痒痒。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和初遇时完全是反着来的了,林欢欢自己玩自己的,不怎么说话,倒是容知墨,有时候会忍不住凑近她,看看她都在做什么。
99问:“任务者,你到底做什么了,能让客户对你如此……魂牵梦萦?”
“魂牵梦萦谈不上吧,也就是想着念着的程度。”
林欢欢笑了笑:“有句话,叫做‘智慧是一种是新的性感’,对于容知墨来说,力量也是一种性感,我比以前变强了许多,不是吗?容知墨喜欢强者。”
容知墨本身就是个强者,而且是那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强悍,他的心肠足够冷硬,像一座冰山,任何情绪都不能动摇他绝对理智的判断,哪怕是爱情都不行,这一点,林欢欢已经验证过了。
一直以来,容知墨都没有弱点。
如果抛开爱情不爱情,攻略不攻略的,林欢欢其实也挺喜欢容知墨的。
自从来到了末世,她就愈发憧憬绝对的强大,除了太冷血无情,容知墨的其他都很完美,他是个完美的同伴。
所以有时候林欢欢会疑惑,容知墨这样的人,怎么会跑来体验爱情呢?吃饱了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