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不息我为大佬7(1 / 2)
“她怎么了?”疲惫的女声。
“累晕了。”男人答道。
林欢欢感觉到, 自己被放在了冰凉的瓷砖上。
“小岚, 你给她检查一下, 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伤口, 我和容哥去四楼搜物资。”粗犷的男声。
“行,你们去吧。”
脚步声远去,模糊的听觉渐渐恢复, 耳鸣声也在减轻。
“浑身都是血,要不要这么拼啊……”女生在嘟囔:“子弹还能打在自己身上?怎么搞的……”
“酒精,消毒棉……药膏,等等。”
“我靠,我哥没带治疗灼伤的药膏!算了……欢欢, 你忍一忍啊, 我只能给你直接包扎了……”
手臂上被缚紧了纱布,血管和神经都被压迫住,疼痛减轻。
运动服外套被脱了下来, 湿布擦拭着身体,又套上了一件别的什么衣服。
叮铃咣啷的声音越来越近, 纸箱砸在地上咣当一下:“检查完了没?能量发生器找到了,咱们该走了。”
“哥你轻点!都是灰,呛死人了。我刚检查完,没有其他皮肤损伤。”
“过来, 搬箱子。”
“我搬箱子, 那你干啥?”
“容哥得抱着小欢走, 就剩我一个大老爷们开路了, 你说我干啥?”
“……”
“快点!别磨磨唧唧的,这趟搬回去还得再过来搬一趟呢。”
是唐家兄妹吧,他们又拌嘴了,林欢欢昏昏沉沉地想。
她感觉自己落入一个怀抱,既不温暖,也不够温存,只是被单纯的抱起来,然后颠簸着移动,她感觉得到对方胸膛的起伏很微弱,周身包裹着秋雨的气息,像冷冽的冰碴。
这种感觉其实很好,林欢欢一直觉得太过火热的拥抱,总带着某种目的不纯的侵略性,现在的平平淡淡反而让她安心。
再次醒来,已经是次日上午,她被饥饿催着睁眼,起身翻找食物的时候,才发现车里一个人都不在,他们三个又出去搜物资了。
伤口被重新包扎过,林欢欢避开伤处洗了个淋浴,然后换了身干净运动服,开始吃泡面。
泡面是被人特意放在床边的,还有半根火腿肠,应该是昨晚奋力拼杀的犒劳。
吃到一半,林欢欢忽然听见车外有撞击声,车皮是碳纤维的不怕撞,但这样密集的声音,她还是心里咯噔一下,把窗帘撩开小缝看了一眼。
外面有好多丧尸,蜂拥着往一个方向奔跑,密密麻麻的,蝗虫过境一般。
林欢欢把窗帘又悄悄遮了回去。
丧尸潮来了。
在林欢欢的设定中,丧尸的迁徙是因为冬天将至,零下二十度的低温会导致丧尸病毒进入休眠状态,零下三十度,丧尸病毒就会死亡。
没有病毒,尸体就只是尸体,不会再活动和咬人了。
不是没有人知道病毒的这个弱点,但就算知道了,也不可能利用这一点大量清除丧尸病毒。
丧尸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除了地面上某些被踩踏致死的倒霉丧尸,就没再留下什么痕迹,两个小时后,外出搜寻物资的三人组终于回来了。
唐家兄妹看上去很狼狈,气喘吁吁,精疲力竭,唯有容知墨淡定自若,一上车就拿了件备用风衣去洗浴间换衣服。
他有几十件备用风衣,一模一样的款式和尺寸,衣服沾了血就扔,在这方面,他好像从未节俭过。
在末世里,有种独一无二的潇洒。
林欢欢从箱子里拿出三桶泡面,撕开泡面包装,又翻出一根火腿肠,切好了放进去。
面已泡好,她给唐岚端过去:“净水箱快没水了,三天之内,我们必须找个地方蓄水。”
“谢啦。”唐岚接过桶面,搅和了几下,语气有些沉重:“先不提净水箱,刚才的丧尸潮,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
唐岚用手抹了一把脸,脸色很差:“我哥打听过了,都说这只是第一波丧尸潮,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丧尸会经过城市,十倍百倍都不止,市区只怕要沦陷。”
是的,这还只是第一波的丧尸潮而已,林欢欢比唐岚更清楚。
全国十几亿人口,目前百分之九十都已经感染病毒了,去掉被人类杀死的丧尸,还有数不尽的丧尸大军即将掠过这些城市,龙卷风一般呼啸着奔向南方。
唐岚继续道:“我想着,不如找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先躲躲,丧尸潮的路线一直是沿着城市、国道和省道走的,如果去乡下的村子里,丧尸潮应该不会再路过了。”
“我们仨都觉得可行,你呢?”
“我都行,哪里安全就去哪里吧。”林欢欢点头。
唐岚低头开始吃面,眉眼间有些担忧的颓丧,林欢欢给她倒了杯水,她又道了句谢,冲林欢欢露齿一笑,牙齿洁白。
唐全斌吃面比女生快很多,风卷残云般吸溜干净,连汤也没剩,他粗声道:“既然小欢醒了,那咱们是不是该分一下激光枪了?”
他从角落里抱出一个箱子,组装的速度非常快,激光枪排成一排摆在床上,唐岚讶然:“就五把枪?我记得昨晚搬回来三大箱子呢。”
“又不全是枪的零件,还有发电设备什么的……我看有用就都带走了。”唐全斌给妹妹一个看傻子的眼神,招呼容知墨过来验收成果。
激光枪的体量很小,但重量不容小觑,足有两千克,所以其实也没什么可分的,一人带一把就是极限了。
容知墨用餐巾纸擦拭嘴唇,直到他觉得擦干净了,才看向激光枪,浓黑的睫毛闪了闪。
他现在心情大好。
林欢欢几乎是秒懂容知墨的意思,相处久了,再面瘫的人她都能读懂,只是读懂容易,攻略却难。
有条不紊地结束午餐,容知墨走过去,拿起一支枪掂了掂分量:“出去试枪。”
他的语气像是发号施令,带着不容违抗的意味,唐家兄妹二话不说,立刻抱着枪,跟上容知墨不疾不徐的脚步。
什么都不用做,就有着绝对的领导力,在这方面,容知墨是林欢欢几十年以来见到的第一人。
试枪的地点选在了一片别墅区内,这里末世前就人烟稀少,现在更是丧尸都找不到一只,僻静且空旷。
唐岚和她哥挑了个独栋别墅去了,林欢欢一直是跟着容知墨,就在他旁边试枪。
激光的射程其实是很远的,但距离变长,威力就会大幅度削弱,如果想击穿颅骨,怎么也要在五米以内进行射击。
林欢欢猜测,这批枪应该是半成品,甚至是残次品。
容知墨看上去也有点失望,不过激光武器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没有弹药限制,只要能量发生器还在,想打几枪都可以,而且还没有射击的噪音。
林欢欢把枪拆开,又组装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拨保险——射击——射击——再射击。
她的动作又快又狠,可惜准头太差。
容知墨没有练这些,他试完了激光枪的威力后就再也没动过,只是双手插兜,风度儒雅地站在一旁,观赏林欢欢练枪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