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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狼王之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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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有浓重的血腥味,他们身上都受了程度不同的伤,朝勇躺在地上,发出浅浅的□□。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两个饱受战乱之苦的人在相互较量,凝结的空气中,眼神如丝线缠绕纠葛,互不退让。

轩辕风就这么看着孟和,看着这个自十岁便饱受追杀、流离、战乱的人,她的心里生出一丝丝怜悯,很快又被她自己抹杀,谁来怜悯人族?

“我和你做印刻。”孟和说完,像脱力一样坐在地上,他奥尔格勒一脉的尊严、血性被他亲自践踏。

可是,这一路走来,为他无条件付出生命的人不在少数,他孟和的尊严?有他们的命重要吗?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孟和走向轩辕风,他示意轩辕风伸出手掌,然后,他在两人的手心处浅浅的划了一道,合在一起,轩辕风不自觉的闭上眼睛。

她听见孟和嘴里念念有词,很轻很轻,手心处传来一股吸力,又好像有新的血液进入自己的身体。

彼时的轩辕风闭着眼,并没看见两人的周围支起一道浅绿色的光幕,灵气缓缓流出,煞是好看。

半响,孟和有些疲惫,他道:“好了。”

轩辕风睁开眼,并没有什么异样,这便好了?她没有多问,把藏着的药给了孟和。

这药是那个站在笼子前的神秘人给的,治好了她身上的伤,朝勇这般伤势,也是可以治愈的。

至于轩辕风是怎么知道孟和的身份的,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

那时候轩辕风还小,轩辕王城里有一个老侍女,那个侍女没有家人,所以就一直留在了轩辕王城,她有三大爱好,一是喝酒,而是嚼舌根,三是在喝酒的时候嚼舌根。

她与普通人不同,她嚼的舌根都是四荒有头有脸的人事,譬如魔族宠爱一个妃子,妃子死后便极力扶持她一事无成的儿子,又譬如灵族那个皇子其实是当朝首辅的种。

每每喝酒,这些四荒有头面的人的家短都会被她像说书一样倒出来。

轩辕风就爱听故事,所以总是在老侍女喝酒的时候找她,抱着她的胳膊让她说故事。

有一次,老侍女说起兽族,说兽王奥尔格勒氏死得早,两个儿子年幼,一个养在奉天城,一个养在察布草原,老兽王死后,大儿子巴桑被狼王心腹连夜送出城,并在狼族长者的帮助下在遥远的乌兰卡草原建立了狼族的政权。

小儿子就命苦了,兽王一死,被安插在他身边的无数狼族同盟的棋子顺势而动,都要将狼族的血脉抹杀,幸得狼族保护,孟和才得以假意失踪,得一昔安稳。

“后来呢?”彼时轩辕风已经长大,还是对狼王的小儿子孟和的安危感兴趣。

“后来?”侍女很老了,吐字有些不清楚,轩辕风需要梵音一下才能明白她说的什么:“后来,到了妖族呗......”

两年前,狼族在乌兰卡建立的政权稳固,巴桑想把自己的弟弟接回去,孟和启程,走向回狼族的路,在回去的路上遇到妖族袭击,这才辗转来到兽场。

轩辕风是猜的,兽场由奴隶千万,她不确定眼前的人就是孟和,但是周围人对他的尊敬让她隐隐知道他的身份不简单,她在赌,事实证明,她赌赢了。

轩辕王城被屠,那个老侍女怎么样了,轩辕风不敢想,只是眼下,要活着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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