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里的鬼都出来了完(1 / 2)
雀袅是小粉红网络作家,热爱写悬疑文,他的文章总是取材于生活,让读者一边看了胆战心惊,一边哭哭啼啼欲罢不能。
一个作者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还有人嫌弃钱臭,更何况一篇文章。
有人认为雀袅太过于缺德,拿死人做文章,把雀袅挂到论坛上,取个名,扒一扒那个拿死人做文章的q姓作者。
还列出来了一系列雀袅文中的厉鬼和新闻报纸上沸沸扬扬的z市首富死亡的报道。
雀袅叼着棒棒糖不以为然,随手给关了。
他就是写了,又怎样?
雀袅还打开那篇文自己看一遍,看得津津有味,这篇文写了一个总裁枉死,满身财气加身得不到投胎,于是就化成了厉鬼。
厉鬼附身在财神身上,给好吃懒做没有钱的主角凯数不尽的金钱,只有一个要求:不能剩一分。
主角凯过了一段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左拥右抱,有一天十二点回家,他在口袋里摸到了一个不小心剩下的一元硬币。
从那刻起,凯遭到了“财神”的报复,他的妻子,他的孩子都被抵押给了财神,财神放过他只有一个要求:帮他转世。
“财神”告诉凯去偷自己的骨灰,装在一个漂流瓶制作的风铃里,十五日十二点是晚风吹来,荡漾出的音乐就是招魂曲。
凯找来了一切,在十五号那天一个道士找他,告诉他命不久矣,凯不信,嘲笑道士。
结果他回来就看见自己的孩子鲜血铺满了地,地上是鲜血画的转生符,他的妻子肚皮高高耸起,那鬼已经转她肚子里只剩下一双小腿了。
凯疯了,他把鬼拽出来让鬼入了他的肚子,一把火把鬼和自己烧死了。
他的妻子疯了,守了这间房一辈子,只要有人入住,就囔囔,“有鬼。”
一群年轻人不信,走了进去冒险……
没错,雀袅写的总裁就是报纸上那个总裁,因为那总裁死之前据说他家的风铃一直在动。
样貌,气质,身份都是按照那个总裁写的,果然一写一群网友进来看文就是为了骂他,然后雀袅黑火了。
又增加了一大截订阅,雀袅开心得不得了,听说有自己的外卖,开开心心坐着电梯就下去了。
雀袅住在15楼,到13楼的时候电梯停了,电梯门打开,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皱眉看了里面一眼,没动,“怎么这么多。”
雀袅一听乐呵了,这是遇到恶作剧了,也不看看他雀袅谁啊,想着雀袅虚空搂住旁边的空气,好像抱着一个人一样,“人出去了不少啊,空了好多。”
那青年惊奇地看了一眼雀袅,“原来是同道人啊。”
雀袅扬扬下巴,“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那青年走进来时,又是侧身,又是说麻烦的。
好小子,演上瘾了,雀袅清清嗓子,对旁边的空气说,好像在交流一样,“站我旁边这……挺够味啊。”
青年惊奇地看着雀袅,又看看他旁边,只看见一个红衣黑发的女鬼站在一边,在像黑血一样的头发下摔成稀巴烂,五官像镶嵌在血泥里的石头一样,听见雀袅的赞美,激动得一只眼球跳出来,拉着血丝,被一丝皮肉牵着挂在鼻子上。
“……”这小兄弟审美够异常的。
雀袅感觉自己胜利了,下巴一扬,一边站着的一个男鬼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看着他。
“……”
雀袅拿了外卖后就上楼了,一回家迫不及待打开了外卖,一看,居然是,“哇,鹅颈藤壶!”接着又看见,“鲍鱼!”
雀袅赶紧看看是不是送错了,结果没错,就去问问店家是不是送错了,店家很温柔,“没错,因为你是我店的520客户送的。”
雀袅发了一个么么哒的表情后,顿时心超安地开吃了。
不过,突然,他看见——
“呕——”只见面上有一个像被啃过的鸡爪最长的一个指头骨,雀袅一想到有人啃完鸡爪把骨头丢进来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滚。
雀袅立刻上了那家店,首先给了个大大的差评,“好脏啊,大家千万不要来这家,居然有人啃鸡爪丢进来。”
结果那店家迅速回复了,“做汤时不小心把小拇指掉进汤里了,非常抱歉。”
雀袅觉得这店家也是个人才,想要逃避责任居然想要讲恐怖故事吓他,他是谁?悬疑小说家哎,雀袅敲敲桌子,有了。
“你骗我,这指头味道不同以往的。”
那边没说话了,雀袅哈哈大笑。
当晚,雀袅被jc敲门了,一进门首先拿出证,“雀先生你好,接到报警电话,我们怀疑你和一起案件有关,请协助调查。”
雀袅后来才知道,那死去的大总裁尸体的小拇指不见了,他点的那家外卖把他举报了。
雀袅抓抓头发,什么事嘛,还要等着拿那鸡爪去验dna后才放他走,雀袅不爽了,“要抓也要抓那家店啊,那鸡爪是他家的。”
jc不耐烦地告诉雀袅,“昨天他家的外卖员遇害了,压根没送单呢。”
雀袅不信,“怎么可能,我昨天真的收了外卖的。”
jc看着他,“证据,有谁证明你去拿了外卖。”
雀袅不说话了,不知道上下楼梯的监控算不算证据。
后来验了,那鸡爪就是那总裁的小拇指,不过也不知怎的,有人把那天雀袅在家吃面的监控寄来了j局,雀袅丝毫没有感到轻松地出了j局。
他真的差点吃了人肉。
而且,摔,那监控怎么回事啊!
雀袅请人把家里检查了一遍,没找到监控器,又花了大价钱请了专业人员来检查,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