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落石出(1 / 2)
听完妇人的讲述,如果曹大郎不是曹李氏杀的, 那么这件事情曹氏宗族查都不查就把罪名安给她, 确实有可能是为了谋夺财产。可是这件事情的关键还是在曹大郎是怎么死的呢?
仔细想了想, 杨之初才开口:“这件事情的经过我也听你说了,你想要我们怎么帮你呢?”
曹李氏听到杨之初话里的转机, 就立马开口道:“小妇人也不是不想报官,可是我无权无势一介孤身, 要是县官听了族里那些人的证词将我处死怎么办?
我死不足惜,可是我的儿子以后就没个好日子过了。我只求公子陪我去告官,希望借你们的身份知县大人能还我一个清白。”
杨之初一听就知道这妇人就是个有成算的,担心本地知县昏庸无能, 就想借点势让知县仔细查明这件事情,好还自己清白。不过杨之初也不介意,就是要确保妇人确实是清白的, 被族人诬陷至此。
杨之初暂时没有答应, 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但是明天会给曹李氏答复。
回去之后杨之初就让杨小转去曹李氏说的杂货铺周围去探听一下曹李氏说的是不是真的, 顺便打听一下常跟曹大郎厮混的人都有谁。
然后再让朱赤去上河村附近村子去打探一下,给些银子,让跟上河村有亲戚关系的去上河村打听一下消息。
如果上河村族里想要给曹李氏定下罪名的话, 知道曹李氏跑了之后这段时间村里应该会防备生人, 所以杨之初只能让朱赤去周围村子里借人打听一下消息。
不到一个时辰, 小转就回了客栈。
杨小转回来就把打听到的事情说了个清楚, “我去到杂货铺周围, 刚好有一家米粮铺子,我就借着曹李氏娘家人的名义打听了一下,曹李氏说的确实是真的,尤其是曹大郎被打瘸腿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曹大郎在周围没个好名声。
据说,常跟曹大郎混的两个人分别叫王三旺和赵多宝。这两个人是附近有名的破落户,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曹大郎来了之后,就整天拐着曹大郎去干坏事,就是为了他手里的那点银子。”
朱赤一直等到傍晚才匆匆赶回来,回到客栈水都来不及喝就开口,“我去到了上河村周围的下河村打听了,他们村子里这件事情已经传遍了。我花了几文钱让一个碎嘴的大嫂去了上河村打听些消息,她半天才回来。不过,也不枉费我跑了这一趟,算是打听到点有用的消息。”
看他气喘吁吁的样子,杨之初给他倒了碗水才让他继续说。
朱赤端着水一饮而尽,调整了一下呼吸才说道:“据说上河村已经传出消息说是曹李氏和奸夫谋害曹大郎,本来要将曹李氏沉塘的,结果曹李氏被奸夫救走了。
曹大郎的田地充作族田,镇上的铺子也要派人收回了。还说曹李氏的儿子是他和奸夫所生,曹氏宗族仁义,将他养在族里,给他一口饭吃。”
杨天一听就拍了桌子,“这不是欺负人吗?曹大郎死了,孤儿寡母的就这么被欺负,真是没有人性。”
杨之初心里也有些怒气,为了一点财产就这么罔顾人命,也不差曹大郎究竟是被谁害死的,就诬陷曹李氏,只顾着瓜分他们家的财产。
这么一来,曹李氏说的就有九分可信了,杨之初和杨天商量好了带着曹李氏去官府申冤。
因为后天就要离开霍州城,所以明天一定要赶回霍州。第二天一早杨之初和杨天就带着曹李氏去县衙告官。
因为有杨之初和杨天两名举人作保,案件立刻被受理。本来想着案件审理之后为了避嫌二人就告辞的,可是当地县令邀请二人观堂,二人只能留在大堂内。
因为有杨之初帮忙写的状纸,看完状纸,听完曹李氏所言之后,知县立刻派衙役去带回曹氏族人和当天晚上跟曹大郎一起喝酒的王三旺和赵多宝二人。
有了县令的介入,这件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见了知县大人,寡妇也不敢编造曹李氏半夜从她家回去杀害曹李氏的谎话,曹李氏杀害曹大郎的嫌疑久被解除了,接下来主要调查曹大郎到底是被人杀害还是自己不小心将自己烧死的。
根据曹李氏的言论,曹李氏准备好下酒菜之后就退出了堂屋,准备在厨房里简单准备点饭菜自己和儿子吃。结果在房门外听到赵多宝给曹大郎出主意,让曹大郎没钱的话把儿子买了换点银两。
曹氏一听也不做饭了,抱着儿子就去了离家最远的寡妇家借住。之后家里就剩下了三人在喝酒。
这样一来,嫌疑最大的就是王三旺和赵多宝二人。
将王三旺和赵多宝分开审问,很快就发现二人证词有不一致的地方。
王三旺声称自己自己因为家离的比较远,所以早早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赵多宝和曹大郎还在继续喝酒,二人还说要通宵喝酒。
赵多宝说自己中途喝醉了,醒来之后王三旺和赵多宝人都不在了,自己就先行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大概在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