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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为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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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同在国内的时候就通过温哥华的租房网租了一个靠近研究所的房间。

她本以为找个公寓租住会比较省钱,然而情况和她想得正相反。这边的别墅经常有房间出租,租一间不带内卫的卧室,800-1200加币;而租独立的一套公寓,即便总面积只有二十多平,也要1600-2200加币一个月,折合人民币一万左右。她的经费本来就很有限,根本担负不起这样的房租,所以租了个相对便宜的别墅的单间。

一想到要搬进别墅去住,她隐隐地还有些期待。

飞机落地以后,梁德生便喊了个出租车,直接将她送到了房东给的地址那里。据说,研究所这块儿是早些时候的富人区,所以满眼望去都是带花园和车库的别墅。但眼前的这栋楼和李月同对别墅的想象有些出入。可能是有些年月了,这栋二层别墅显得有些破败,未经打理的花园也杂草丛生。不过对李月同来说,住着安静就好,房子漂亮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李月同敲敲门,来开门的是一个肤色较深的外国女性,看起来像印度人,可又比印度人多一些北欧的五官特色。

“Hello, I’m Yuetong Li. You can call me Evelyn. Nice to meet you.”

“Good to see you ,too! I remember you. You are the Chinese girl who booked a room online, right I am the landlord of this house. Welcome!”

原来这就是房东。她招呼俩人进去,并询问了梁德生是否也要住下。李月同回答,他只是来帮忙搬行李。房东带李月同看了下房间,十多平米,一张书桌,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装潢简单,但还算干净。李月同看了看没什么大问题,便按房东的要求签订了租住合同。水电网三包,一个月900加币。

房东要求首次先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外加半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李月同有了解过,温哥华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只能收半个月的房租做押金,现在房东的做法摆明了是变相多收取一个月做押金。她想和对方商量,房东却表示这是惯例,她不管去哪个房东那里都是这样,不接受就不租了。

李月同对这边人生地不熟,思忖着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新的住处。想着这里虽然条件一般,但离研究所挺近,便只好答应。

签了合同,付了钱,拿了钥匙。她和梁德生一起将行李推进了屋里。

“刚刚为什么要拦着我?这房东明摆了是欺负你,哪有写半个月押金,实际收一个半月的道理?你怎么也不和她理论理论。”梁德生认为这样的霸王条约极为不合理。这会儿关上了门他才好说。

“出门在外,吃点小亏很正常。我出来前,外事办的老师就提醒我了,最近中加关系紧张,在外面尽量不要惹麻烦。其实只要一直住到底就没事了,而且现在不是租房旺季,能找到房子就很不容易了。”李月同打开行李箱,开始摆东西。

“要不你别租房子了,住我那里。你不是经费不够吗?我分文不收。”

李月同笑了笑,说:“住你那里?你不也是要向别人租的,怎么分文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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