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 1)
有一天清晨,翠鸟鸣啼,微凉的清风透过未关严的窗托起白色的纱帘落在我裸露在外的脸上,像极了你深秋时节的手覆在我的肌肤上,冰凉舒爽。
我起身,撩起窗帘推开窗。荒芜了一个冬天的风铃木上冒出了点点绿,远处的一颗桃树上开满粉白相间的花,是春天了。
我知你最喜春天,喜春天的风,喜春天的绿,喜春天的新生万物。
而我,向来喜你所喜。
我赶忙拿起相机跑出去,找了一个最好的角度拍了一张以桃花为主视角的照片。
我把照片制成了明信片,想象你收到时,定会长长的扬起嘴角,满心的欢喜也定会如这一树粉白桃花荡漾开来。
我小心的用手压了压明信片的四个角,确认没有一点皱褶后递到邮递员手上。
邮递员垂眸看了一眼明信片,又看了一眼我,把明信片移回,道:“你没有写地址。”
我忙拍了下脑子,羞赧的说:“呀!我忘了。”
我拿起笔,笔尖落在明信片上,一秒,两秒,三秒......一分钟过去了,笔尖依然定在那个点上。
你的地址?
我......写不出你的地址。
你去了很远的地方,但是没有告诉我地址。
滴答.....滴答....,响起的不是摆钟的针,是什么滴落,晕开了定在笔尖的墨,深深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