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呐,顾晗光,今日不喝你的酒,喝我的。”
我心情好,酒也舍得往外拿了。
招摇接过酒坛,往碗里倒酒,端起闻了闻,“不是桃花醉?”
我笑眯眯道:“枇杷果酒,喝不醉的。”
这是青丘的小辈神仙孝敬的,有一年枇杷收成好,花样百出的卖枇杷,还孝敬了我一些,被我存在芥子袋里。
墨青摸了摸我的长发,都知道我在酒上的吝啬,“心情很好?”
“嗯,我有一件事弄明白了。”心头大石落地,我当然开心。
路十七今天是一个人过来的,没有像个小跟班似的跟着琴千弦。她哭丧着脸:“门主,有没有可以喝醉的酒,我好伤心。”
我小声问墨青:“十七在为何事伤心?”
路十七最喜欢的路招摇在这,她在伤心什么?看来有些事情我不知道呀。
墨青拿了块切好的哈密瓜给我,同我解释:“琴千弦回千尘阁了。”
“所以她就伤心了?”
墨青点头应是,我难得想关心下旁人:“路十七,你很喜欢琴千弦?”
路十七用力点点头:“是啊,长老,我喜欢大美人儿的。他救了我家门主,帮了我好大的忙,我当然喜欢他,可他走了他也不告诉我。”
看来路十七现在还没意识到她的喜欢是什么喜欢,不过她心思纯净,在情爱之事上不是坏事。
琴千弦日后若是飞升成功,能补偿这份情意的也只能是下凡历劫,还她一世情缘。一世过后,一个喝了孟婆汤,忘记前尘,重新走入凡间。一个继续做云端上的神仙。
我何其幸运,我遇见的是墨青。现在回想最初的想法,仅陪墨青凡间一世,对他而言,何其不公。这种想法何尝不是别样的一种残忍。
和男女情爱之事一贯缺根筋的人说复杂了,她也不明白。
“愿你能永保初心,最喜欢招摇。”
在夜色中,我和墨青又不使术法用两只脚走下山。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不想经常使术法,仿佛这样时间就会过得慢一点。
“浅浅,你今日为何会忽然关心十七的事情。”
她以前从不在意的,路十七受伤她都不会多过问一句。
我停下脚步,抬头看墨青:“因为她对琴千弦的喜欢让我想到你啊,”倏地想抱抱他,也的确这么做了,声音闷闷的:“你说你怎么这么有勇气看上我呢,万一我脑子里情爱这根筋一直不长,你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唇角轻勾出一个温柔的弧度,伸手搂住她。
他想,应该是继续默默看着你吧,在你仍在凡间的时候,对你好,不让你操心任何事情,让你肆意在这个凡间呆着。等你日后回四海八荒了,也许我的名字可以在你心里占一个角落。你记得凡间有过一个人对你很好,就足够了。
浅浅,也许在你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你对我的态度就与旁人有不同。即使那点不同在你看来微不足道,于我而言,却是一眼惊鸿,念念不忘。
封魔山下城镇的那次初遇,你就在心间生根发芽,不知不觉中,长成参天大树,满心都是你,而我甘之如饴。
无恶殿内,高层齐聚。
万路门两任门主,现门主厉尘澜,前门主路招摇,西山主司马容,南山主顾晗光皆在。都是为了一件事。
茶盏在桌上磕出清脆的响声,厉尘澜声音低沉:“我想将地方定在桃树那儿,言明心意,直截了当。而后再令漫天飞花,将场面弄漂亮些。”
招摇一脸好奇:“为什么一定要将地方定在那儿?万路门那么大。”虽然那里景色是很美没错,但可以选择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