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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老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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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医院病房特别舒服,不热也不会特别凉,这就使得我挂完水了好久都不想走。

躺了一会儿有人进来换床单,我不得已起床,坐到一边的椅子上继续蹭空调。

兰序坐在床上清醒得很,他不玩手机,我的手机滴滴了两声也终于自动关机,头顶的电视固定在新闻频道,这一天下来同一条新闻我从无意听到有意,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

我伸开腿仰头抵在椅子靠背上望天,气氛尴尬到了头。

但是为了空调我可以忍。

“喂,兰序。”但我还是忍无可忍,叫了他一声。

他闻声抬起头来看我,两个眼睛像漾着水的池塘,深邃又纯净。

“你刚刚说你那个兔子,你干啥了?”这是我在之前长时间的沉默里好不容易抠出来的话题,总不能因为想要吹空调就让人把我看成个寒酸又无赖的傻子。

“没什么,他很可爱,我很喜欢他。”

我觉得他一定是成心不想和我说话才这样答非所问,心里稍稍升起了点怒气。

但事实表明他似乎也在刚刚的低气压中寻找一个突破口,而这个口子则是被我先撕开了。

“……那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犹豫了下,接着说。

我逮到机会,任由心中的不满流露出来:“不能。”

“那好吧……”他的眼神霎时暗了下去。

“如果你回答了我刚刚问你的问题,你就可以问了。”

我本并不关心那个问题的答案,但是看到他这副样子却突然恶从心起,既然是不愿意正面回答的问题,那我就想要为难一下他。

我仰着头隙起眼睛,等他做出选择。

果然又是无止境的沉默,头顶上的新闻再一次开始滚动播报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焦躁的爆发,管你妈的做了什么,我这是在傻了吧唧地做什么啊?

“啧,不想说算了呗,大不了你把他弄死了,但是干我屁事!”我伸腿抖了一脚兰序的病床,起身,退了吹空调的兴致,心里面烦得不行,我想走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同龄人,自我主义又太爱答非所问,那种有意无意流露出来的优越感让我感到非常恶心。

这时他“嗯”了一声。

我顿时不明白他这到底是在回应“大不了你把他弄死了”,还是那句“干我屁事”,于是在原地愣了片刻,又忍不住转过头去看他。

这时他指了指我的书包,神情失落又期待,我隐隐有了股不好的预感,身体好似本能地在抗拒去打开它。我就这样站在他的床前,低头瞪着手上这个严重褪色的帆布书包,明明东西不多却仿佛有千斤重,而一股悚然则顺着我攥紧背带的拳头如附骨之疽逐渐侵蚀透我的全身。

他看着我,脸上藏不住的烂漫喜悦,就像个在渴望褒奖的儿童。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跟自己说,“包之前自己已经打开过了,没有看到奇怪的东西。”

于是我自认为淡然地把包放到床上,开始在里面翻看起来。最后我找到那截被兔子啃走的鞋带,还有一瓶芒果味的酸奶——应该是兰序昨晚给我之后我顺手丢进去的。

“我把鞋带还给你,虽然用不了了,但我们觉得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他见我神色缓和,又接着说,“很久以前我就想养兔子了,威廉很乖,我不会弄死他的。你不用害怕。”

“只是小小的惩罚,他以后不会这样了。”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敏感又愚蠢的人,居然会去幻想包里横空出现一具兔子的尸体。但与此同时我也愤怒起来——这是我讨厌同龄人的第二个原因,总是肆意揣测他人的内心,戳穿那层卑微的窘迫后或是幸灾乐祸,又或者当是无事发生,无论哪一个都让我觉得无耻至极。

我齿间忍不住发出了轻蔑的声音,把那半截鞋带揣进兜里,收拾起包准备离开。

“谢谢。我并没有在怕你。”临走前我白了他一眼。

别自大了,我怎么可能怕你?

九月的岐中,火伞高张,室外气温超过了四十度。地铁站虽然也很凉爽,但空气里一直弥漫着人和他们从医院里带出来的味道,我待了一阵觉得胸口发闷,最终还是被这气味逼了出来。

我依然不愿意回家,我单方面认为那次的事情和昨晚的出走就是撕破脸皮的表证——我就是在外面饿死,热死,都不会回去了。

我讨厌谭葳蕤,现在顺带也有点讨厌梁契了。

所以就算他们来找我我也不回去,当然强制性地逮我回去可以另当别论。

我无所事事,便开始顶着烈日朝着老城的方向走,从新城到老城需要经过长长的跨江大桥。岐中就是这样一个城市,富丽堂皇与败井颓垣只一水相隔,昔日老城还因为岐大的伫立而熠熠生辉,但随着发展重心的转移,人们涌入新城追求更好的生活,几年前岐大最后一个学院也搬迁完毕,老城的繁华一夜间分崩离析,留下的基本都是念旧的老人在对岸守着那些岌岌危楼经营余生。

我曾经去过一次老城,在母亲入狱那天被梁爷带着去的,监狱建在老城郊区的一块平地上,方圆几公里都没有掩蔽,我的母亲走进了那个旷野上突兀地被电网一圈圈围住的桎梏里,再也没有出来。

新城没有郊区,因为江的这一边寸土寸金。

新城这一边的桥头上有个美术生模样的人在努力拦截路人练速写,但是好像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我为了避免麻烦远远地绕了过去。

桥上除了我之外不再有行人,偶尔路过的公交也开得不耐烦,载着寥寥无几的乘客轻飘飘地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老城那一边的桥头上有座抽象派铝合金雕塑,尽管年生久远却依旧光泽如故,我正对着欣赏它,也正对着夕阳,其上的纹路把我的身影拉扯成变形的虚像,我的头发染了有些时日,已经褪成了惨淡的黄色,和新长出来的黑发在头上呈现一种泾渭分明的难看。

酒吧里的服务生总是奉承我说我的皮肤是最正宗的古铜色,而在我看来它就是普通的黑而已。

我从雕塑的倒影里看我,就像在看一个约人打架又半途而废的不良,张牙舞爪中带着一脸落寞和侥幸。我一瞬间想到谭葳蕤,这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篇一律,而丑陋的姿态却总是匠心独具。

随后我下到桥下的沙滩上去,时值涨潮,江中小洲已被完全淹没,只露得几根漂摇的苇草在水面上,太阳隐到西山后去了,整个岐中被蒙上一层薄薄天光,将盲未盲。

我该去哪里呢?这个问题我该向谁去问?我到底,该往哪里去。

我掏出手机来想看看时间,关了那么久,应该蓄起了一点电。

刚开机,电话就挤了进来。

“你在哪?”是梁爷。

“外面。”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

“你一个人吗?”他的声音听起来罕见地有点焦急。

“对啊。”我是不会回去的。

“你什么时候离开医院的?”他很着急。

“不知道。”我不回去。

“你捡的那个小子从医院跑了,你是不是知道他家在哪?”

“……”我……

我知道,但手机又一次没电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他们果然是有关系的,回想医院里两人的见面和面对我的提问时兰序不自然的反应,我更加笃定了这个事实。然而此时我已经平息了怒火,心中只剩下了嘲讽,这个样子的我没有资格嘲讽任何人,所以我嘲讽我自己。

把手机扔回裤兜里的时候我突然想笑——因为我听到了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那是兰序家的钥匙。

本想就把这串累赘丢到江里去,但当我感觉到后悔时人已经站在了新城林苑的大门口。

我正犹豫时身后传来电瓶车喇叭的催促声,于是只得不明不白地又进到了这个陌生的小区里来。

十五栋701,白天的时候去过一次,兰序的意思是叫我把他弄回这个家里,但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里扛着一个和自己身高相近的男人爬上七楼,我是一个懒惰的人,不想浪费体力,于是自作主张叫来了救护车。

旧式的住宅区因为只修成了多层建筑的原因,就算面积很小也有浪费资源的嫌疑,楼房和楼房之间见缝插针地栽满了绿植让这块弹丸之地看起来更加复杂和拥挤,我不大一会儿就绕得晕头转向,脑袋里竟浮现出兰序蹲在他家门口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时不远处的灌木丛边露一个不分明的背影,“总算见着人了”,我这么抱怨着,想去招呼他问问十五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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