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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何处最风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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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混沌之初,盘古用巨斧开天辟地,巨斧有斩破开辟空间之力。盘古开天辟地后,世上出现万物生灵。生灵经历的代代演变和进化,一次次灭绝又一次次繁衍出新的物种。伏羲和女娲选择其中一种生灵,教化他们,这种生灵就是之后的人。人开智之后,慢慢形成独特的社会形态,这其中有平和,更有侵略,有爱,亦有恨,有帮助,也有残害……

战国末期,楚国昌平君反秦于郢陈,后作战不利,向淮南败退。两年后,与秦兵在淮南开启殊死一战。一时间硝烟四起,血流成河,浮尸千里。

淮南一役,楚军势渐弱,昌平君不得已开启师父送的至宝《魔轮换世》以求扭转战局,《魔轮换世》一书乃是盘古开天辟地的巨斧碎屑容制而成,可以扭曲空间,转换时空。但昌平君没想到,此书一开虽然打败秦军,却让天塌地崩,海水倒灌,火山爆发,世界呈现出将倾之态。

女娲不忍世人承受灭绝之灾,身体散成四方神兽,用来支撑失衡的世界。女娲也从此神魂具散,只剩一缕微弱的能量散向人间,伏羲盘古千年来用尽各种办法想重聚她的神魂,却也是枉然,昔日伊人就此消散,似乎再也聚不回来。

由于《魔轮换世》引时空碎裂,衍生空间应运而生。这两个空间的时间流速和历史走向从淮南一役后再不相同。

衍生出来的空间,楚国在淮南一役大获全胜,次年项燕称皇。

真正的空间,秦国统一六国,史称秦始皇。

————————————————这是条分隔符——————————————

故事发生在衍生空间,项燕称皇千年之后的新月朝。

元正初年正月,黎城大雪,白茫无尽,道路阻绝,困人于室。黎城之西,李府豪门在大雪的掩盖下却不失其原本的气派。李府在黎城是豪门望族,虽然族中无人在朝廷做官,但一直兴旺不衰。

李府建在城西,五进院,仆人无数。在西院内,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躺在白雪中,他只穿一层丝衣,平静的拿起手中的匕首,割破了自己的左腕。艳红的鲜血慢慢浸润到雪中,在他的左侧画起来点点梅花。天很冷,很快他长长的眼睫毛挂上细小的白霜。他感到自己身体慢慢变凉,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他不想活,很早,他就想死。他经常做梦,梦见一个和他从小长到大的女孩,那个小女孩每天都在开心的笑,他每次在梦里都希望自己能到女孩身边,和她一起笑,他知道那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事情。他想那个女孩一定是个鬼魂,只有在梦里他才能看得到,所以,如果自己变成鬼,就一定会和女孩见面。

很快,他就失去意识,当他再次睁眼时,他看到一个白衣人,坐在床边背对着他。

“我死了吧!”他满怀希望的说。

“不,你没死!”白衣人轻声说。

小男孩很失望,他举起自己左腕,已经被细心包扎好。“我以为,这样的大雪,阿婆不会这么早过来!”

“你想死,为什么?”白衣人问的温柔。

小男孩微皱眉头,“活着没意思,如行尸走肉。”

小男孩心灰意冷的把头转向里侧。从他懂事起,他就被关在这个西院,除父母外,他只见过一个年迈的阿婆、教他武功的师父和读书的先生。他听见哥哥们在院子外面追逐打闹的声音,他想和他们一起玩耍,但父亲不同意。他的每一步都被安排好了,包括每天要穿的衣服,要吃的饮食,要读的书,要学习的武功招式。他不能选择任何事情,唯一自由的时间就是在梦里,梦见那个总也开朗笑的小女孩,他总觉得,那个小女孩就是自己的自由。

“这个事情我会和你父亲说。”白衣人留下淡淡的药香飘然而去。

那晚,小男孩又梦到那个小女孩,只是这次小女孩在哭泣,他看到她一个人抱着双膝,头埋在****哭,肩膀随着抽泣抖动。小男孩突然间觉得心好痛,他从未感受过的痛,以前的他心如死灰,只觉麻木,就算自杀,也并不觉得难过。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哭的那么伤心,他心也跟着抽痛,一个每天笑的那么开心的女孩子为何哭的如此伤心?他想去安慰她,可是自己走不近她,他只能看着她,看她越来越模糊。

自从白衣人走后,父亲让他和叔叔李儒去游学。他叔叔姓李名儒,字梦乡,是新月国家喻户晓的风流才子,上到皇室宗亲,下到花街柳巷,和他有香艳史的女子数不胜数。他以前并不字梦乡,这个字是他离家后给自己起的,他最为出名的一句诗就是,“今生何处最风流,石榴红裙藏梦乡!”他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逍遥,多年不曾回家,其实早在他第一次偷偷离家去玩时,就被赶出家门。

他特别喜欢忤逆刚正的哥哥,最喜欢看哥哥生气时的模样。他听说哥哥生了三公子,一直把这个公子看的和笼子里的金丝鸟一样,所以往家寄一封信,说让他带李凌天游学。从李凌天四岁开始,他每月一封信从未断过,一想到他哥哥每次都会忍不住看信,看完都会气的脸色发青的模样就好笑。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元正初年正月寄出去的那封信,哥哥居然回了,哥哥回信很简洁“儒,汝信已收,为兄即派人将珩儿送至汝处,望替为兄多家照拂,勤勤督导,教以刚正。”

教以刚正,教以刚正,他反复念着最后四个字,兄长,你把珩儿送过来,你觉得我能教以刚正吗?对于李凌天的到来,他有些期待,这么多年,他在外游荡,虽然女人无数,但是却没有一人可以与之厮守,一个人,再怎么放荡不羁也有孤单寂寥之时,来个小子陪他玩更好,他一定把自己所有的经验(对女人的)所有才华所有的武艺都教给这个小金丝鸟,至于是不是刚正,哈哈,他就不保证了!他捻着兄长的信,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白衣人走的第二天,李父对李凌天说,要让他去和叔叔游学,在外面多历练历练。李凌天点头,他以为这也是父亲一步一步的安排,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

他叔叔李儒暂居天都,在收到兄长信那天,他就开始安排各项事务迎接侄子到来。那天,午饭刚过他就倚在大门上等他的侄子。一驾马车缓缓驶来,停在门口。一个面庞清俊的男孩撩起车帘,李凌天里面穿的是月牙白的衣衫,外面披了件领口为浅灰色的狐皮大衣,撩帘起身下马车的这个简短的动作就把李儒看的出神,他啧啧的摇着头,没想到啊,没想到,哥哥那么刚直迂腐的人,居然有样飘逸俊秀的儿子,经过他几年培养,足以青出于蓝超过自己!

李凌天下马车,躬身作揖,“侄子,珩儿……”他还没说完被李儒一把搂着脖子,“你这臭小子,五天的路程走了八天,真是等死我了,你在家那套繁文缛节在我这里就不要用了!走叔叔带你喝酒去!”

自李凌天记事起,还没有人这么不尊礼数,他有些慌忙,“叔叔,父亲叮嘱过我,让我在外不能饮酒!”

“管他呢!你既然都出来了,还听他的话做什么!”李儒松开李凌天,又把他从上到下好好打量一番,“好苗子,好苗子!走吧,叔叔给你在梦回楼订了最好的酒席,找了最好的姑娘给咱们弹琴。”

“梦回楼?梦回楼是什么地方?”

“到了你就知道了!”李儒不由分说拉着李凌天就走。

这个梦回楼对李凌天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装饰奢华艳丽与家里朴素淡雅的风格完全不同,而且这里的女子衣服极其轻薄袒露,与家里婢女仅露脸和手的衣服完全不同。李儒看他痴迷的样子,想起自己第一次出来时也是这样,笑着拍拍李凌天的头,“好看的还在后面呢!”

李儒把他领到二楼的一个雅间中,他们进去时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李凌天看着满桌的菜,闻着阵阵钻入鼻子的香气,咽了口口水。在家,他每顿只能吃两道青菜,而且饭菜做得无滋无味,他有一次问阿婆为何菜如此寡淡,阿婆说是老爷吩咐的。

“你在家是不是饭菜没滋没味?”李儒问他。

李凌天点点头。李儒叹了口气,“兄长以饭菜清淡可以控制一个人的欲望这种谬论让李府的饭菜做得无滋无味,真不是人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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