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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磨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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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时期,几千年的传统礼教观念受到了来自西方不可抗拒的冲击,彼时的中国社会风气之开放,已经到了即使今天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一对夫妻要离婚,居然可以加上第三者三个人坐在一桌心平气和地谈判——谈财产、孩子归属;再有,出轨也不叫出轨,那叫“追求感情的忠诚和纯洁”;甚至出现一位与当今某位女作家用“身体写作”相媲美的余姓小姐,出了本书叫《摩登情书》,详记四年间她与三千多名男子的露水情缘。

而除了男女恋爱变得自由外,男子之间的同性之爱自不必提,因为自古以来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女子之间的同性之爱,也成了一股风潮,俗称“闹朋友”,比如著名女作家凌叔华曾有一篇小说《说有这么一回事》,就非常细致入微地描摹了女子之间的情感与欲望。

此种风潮不说愈演愈烈,也大有不用背人可以光明正大秀出来的意思,甚至个别人为此而洋洋自得,认为自己的恋爱行为“不以繁衍子嗣为目的”,从而是一种真正的“纯爱”,比起传统的掺杂了太多目的的男女婚姻,不知高明多少。

这就有点让人奇了怪了。毕竟异性恋们也没有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来,不过都是个自己的取向罢了。

奉九在两性观念上相当开明,觉得只要是两情相悦,且没有伤害到旁人,那么到底是不是男女关系,根本不值得纠结。

奉天地理位置靠北,相对的各种观念也较保守,绝大部分人只是听说过这种事,并没有亲见的机会。但是前一阵子,奉天可是出了一件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不但全奉天都知道,而且全国都传开了,这就是著名的“瑾莹情杀案”。

昨天一早,郑漓打电话给自己,忧心忡忡地说起家族里某人的同性之恋带来的祸患时,奉九惊呆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瑾莹情杀案”的主角,居然就是郑漓的亲戚。

郑漓有个表姐叫王思瑾,在大南关慈恩寺胡同的国立奉天师范学校读法学。她有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李梦莹,两人同一宿舍,而且还是上下铺。

王思瑾从小就是孤儿,由长她十二岁的哥哥抚养长大;她刚一上大学,哥哥就因为肺结核去世了,哥哥尚未娶亲,族里亲戚也是比较有良心,把王家这一支的遗产尽数赠予了她,虽然不多,但好歹也算是财务无忧,支撑到念完大学并风光出嫁是没问题的。

不过才十七岁的女孩,骨肉至亲已经一个不剩,算得上身世凄凉;而李梦莹则是李父二房姨太太所出,母亲性情柔弱,在家说不上话;再加上脾气比较倔强,不会讨好长辈,从小更是因此没少受其他兄弟姊妹的气。这所师范大学招收的女生不多,她们恰巧被分到同一间宿舍,两个苦闷的女孩儿一拍即合,结为莫逆,形迹越发亲密。

王思瑾样貌清秀、身材高挑纤细,性子绵软乖巧;李梦莹个子矮小,一身英气,性子刚烈,时间一长,同宿舍的人首先看出端倪:女孩之间,即使是最好的闺蜜,就算举止亲密,也还是有度;这两人,明明是上下铺,但每天一关灯,其余两人就发现上铺的李梦莹偷偷溜下来,钻进王思瑾的帐子里和她一起睡,尤其到了半夜,还会听到一些暧昧的声音。

后来,这两名女生也尴尬得受不了了,纷纷找借口跟舍监要求调宿舍。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长了,她们的事情,在学校里也就不是秘密了。

但就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她们全不在乎,满心欢喜地沉浸于爱情之中;也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恋人都不可能不闹矛盾一样,随着她们之间感情的越发炽烈,出现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王思瑾看着清纯可人,但实际上却是有点花花心思,时间久了,她对喜欢就要黏在一起的李梦莹生出了一点厌烦之意。正巧这时,在一次与外校共同参加本市大学生冬季长跑的活动中,她结识了另一所工科大学制图系的一个女老师,随即又与之产生了感情;而李梦莹也是个怪人,王思瑾与别人有了新恋情,她倒沉得住气,只不过千方百计搞破坏的手段也是让人哭笑不得:她跑去与那个女老师结识,继而挖墙脚成功,干脆时不时与那个女老师在外同居,再回来在王思瑾面前耀武扬威,顺便讥讽她的新女友不过如此: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王思瑾气愤之下,干脆与她彻底分手,转而与本校另一个系的女生相恋,没想到李梦莹如法炮制,照样成功,于是时间愈长,王思瑾对她的积怨愈深。

她干脆申请调到另外一间宿舍,甚至住到了别的系的女生宿舍里;但李梦莹对她用情至深,无论如何丢不开手,不管她搬到哪里,李梦莹都会顺利找到她,如影相随。

终于有一天,李梦莹又跑到新宿舍纠缠,其他同学都识相地避了出去。王思瑾正在削苹果,待到李梦莹老调重弹地威逼王思瑾复合之后,终于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一个忍不下去,抓起水果刀就刺伤了李梦莹的腹部。

幸好听到有人惨叫,女舍监和其他同学及时破门而入,抢下了王思瑾的凶器,迅速把李梦莹送到医院抢救,这才保住了性命。

现在的问题是,王思瑾进了拘留所,等待审判;可李梦莹醒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决定不起诉。本来这事儿到这儿除了热热闹闹攻占了《奉天日报》好几天的版面,乃至上了外地其他大报,轰动全国,闹了好一阵子的新闻外,也就这么结了;没想到,王思瑾居然还有一个从小订婚的未婚夫,两人本来也就是偶尔见面,平平淡淡的一直没处出什么感情,更没有着急完婚的意思。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位未婚夫眼见着自己的未婚妻闹出这么大的丑闻而无动于衷:一直不清楚此事的未婚夫被蒙在鼓里,待到报纸上绘声绘色地对这自古有之今又见之的“磨镜之恋”的一番描述,不禁气得发昏,熟人间谁不知道他们的婚约?未婚夫面子彻底丢光,进而入禀法院告王思瑾侵害名誉。退婚自不必说,而且要加倍退还聘礼。

郑漓愁眉不展地说,王思瑾与族里其他人关系已经极为疏远,但王家这一支就剩这么一个嫡女,虽说其他亲戚经济条件尚可,但说到给她出这么一大笔赔款,却是万万做不到的,再说了对于她如此行径,亲戚们普遍是敬而远之,生怕沾边儿带坏了名声。

而当年王思瑾的哥哥得肺结核时,她已经同意把聘礼尽数变卖,凑足了给哥哥去法国疗养的费用,没想到治疗了一年有余,巨资耗尽,人也没了。

至于郑漓为什么找上奉九,那是因为这位未婚夫恰巧是宁军第三军团的一位营长,叫秦笑山,吉林人。

秦家也颇有势力,东三省地界儿都说得上话,再加上王思瑾这次的确犯了众怒,搁哪儿都是臭不可闻的丑事,而负责此案的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法官正好是王思瑾的校友,据说私下里已表示非常痛恨她败坏母校的名声,只怕王思瑾败诉也是铁板钉钉的事儿。

郑漓说到最后,不好意思地顿了一下,小声说:“奉九,不是我想麻烦你,但我们家认识的人里,能跟秦营长的顶头上司宁少帅说得上话的,也就只有你了。奉九,你能不能帮我问问,秦营长家可否同意只赔聘礼折现的两千块大洋?”

的确是巨资,如果加倍,就是四千块了。这笔钱在差不多的人家里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奉九心里其实对王思瑾还是有一点同情的,这个女人固然是有点不定性,但如果非要交出这么一大笔赔偿金,跟要她命只怕也差不多了。再说,被人死缠烂打追求的滋味,奉九的追随者中虽然没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但是想想就知道,肯定相当难受。

宁铮不算,他那举动就差最后一道胡匪抢亲的戏码了。

还有,对于她能变卖聘礼给兄长治病的举动,奉九还是非常欣赏的。

昨天是休息日,奉九正好在帅府,她随后就给宁铮摇了电话。其实她想找到宁铮,实在是太容易了:宁铮给了她自己在河北宁军第三四军军部的电话,只可惜到目前为止,这部电话响起时还没有一次来自奉九。

电话很快接通,那边宁铮清亮沉稳的嗓音传来,奉九忽然顿住了,没出声儿,宁铮喂了一声后没听到回应,也顿了一下,接着肯定地喊了一声:“奉九——”

猜的还真准。也是,除了老帅和自己,还有谁能在跟他通话时不首先打招呼呢?奉九赶紧应了声,接着连个寒暄都没有地说有事要找你,那头就似有似无地笑了一声,接着听到宁铮说:“我们是不是心有灵犀?我正好要马上回奉,有事儿我们当面说。”宁铮随即驾战机飞到北平南苑飞机场,接着乘专列回的奉天。

…………………………

夫妻俩见了面,奉九自然而然地问:“那你能找秦营长谈谈么?”

宁铮沉思了一下,“这样,我回豫就找秦笑山谈,让他撤诉;聘礼,按原价赔偿就行了。”

奉九看着宁铮云淡风轻的样儿,心里一松,毕竟到目前为止,他这个人还算是言出必行,这么棘手的事情,到了有权势的人的面前,可能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吧?

奉九想着,既然谈完了,那就没有必要再跟他出校门了,羊入虎口的准没好事儿。

奉九这一上学,那可是又找到了做学生的感觉,说句老实话,这要不是今天宁铮出现,她真的快忘记自己是个已经结婚的妇人了。

同学们绝大多数都是未婚的,精神风貌自然与已婚人士不同,一个个自由自在的,这种情绪很快感染了奉九,她在思想上又开始回缩,试图缩回自己熟悉的、少女一般的状态。

这么想着,脸上也带出更多的欢愉之色,宁铮看在眼里,心里也明镜儿似的,不禁在一旁暗暗懊恼:看来真得经常回来提醒提醒这丫头,她是个有丈夫的人;另外,如果装着这事儿很难办,她的感激之情一定会多很多;但,他又想在奉九面前保持自己无所不能的高大形象,真是两难。

“那正好,我今晚功课很多,就不陪你了。我想直接找地方自习了。”

宁铮当然不答应,他特意赶了几个通宵,挤出时间驾驶战机再换专列地赶来奉大,还不就是为了把自己太太拐走,找一个清静之地以慰相思之苦么,怎么能这么轻易放她离开呢。

“走,我带你去个地方。”宁铮不顾奉九反对,硬把她塞进车里,开出校门没多远,就到了一处幽静的院落。从大门外望进去,这是一幢地上二层砖混白色法式建筑,建于民国初年,是宁铮从一位前些日子回原籍的上海大律师手里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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