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嗔(1 / 2)
所有人都当江氏的婚礼是为了面子,毕竟娶了一个什么背景都没有的媳妇,只能给婚礼办得足够隆重,好显示江家的底气。
林嗔不以为然:“还指不定那老妖婆给谁看。”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在写毛笔字,不知怎的又哪里不痛快,给毛笔一扔,墨汁溅在银灰色的外褂,看的林雀一阵肉疼。
市面上打着野蚕丝的料子不少,但真正的野蚕哪是市场能供的上的,就连林家这样的家底,也只是在老宅请了几个养蚕的老户,好不容易找的野蚕籽,宝贝的跟什么一样,喂了三年,才出了一匹不足两米的暗纹团云锦,做成林嗔现在穿在身上的外褂,只是这个祖宗,也不管什么难不难得,脾气来了,连金块都能当砖砸的混世魔王,还指望他爱惜东西?
林雀看着衣服上的墨点发愁,想着要得拿洗涤剂和米饭粒一起援揉,然后用纱布一点一点地粘吸,风干后然后在小心的用蒸汽熨平。这样衣服才看不出墨迹,跟新的一样。
当下就劝道:“小林总,外褂染上墨了,我给你处理下。”
好在林嗔发脾气归发脾气,却不随便冲人撒气,扫了眼外褂当下就给脱了递了过去,泄愤一样的给刚写好的字撕了个粉碎。
如果于万洲看到肯定要肉痛的直呼可惜,谁都当林家的小儿子是个混不吝的主,无法无天,可就这么个混不吝的魔王,偏偏是个惊才绝艳的人物,一手毛笔字没有任何师承,写的那叫一个神韵风流。
于万洲曾看过他临摹《兰亭集序》,不像他人一样讲究形似,融合魏碑狂草,一气呵成,可谓是银钩铁画,下笔风雷,颇具传神。
按理说这样的林嗔喜欢的应该是王羲之、怀素,可偏偏他只收藏文徵明。那种温润秀劲的笔触,只能说得上儒雅,并不雄厚,没有气吞万象,只胜在稳重老成。可林嗔却像着了魔一样喜欢,翻来覆去的看,一遍又一遍用指尖描绘,但不临摹。
于万洲曾好奇问过缘由,林嗔说:“我活不了文徵明那样,自然写不出他的风骨,写的话也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林嗔活的在旁人看来疯癫,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从他生下来的时候,家里就请高人算过命,不然他早就应该跟他大哥林镜树一样,按照族谱辈分,叫林镜台。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