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2 / 2)
老板说你都不瞒我了,几十年前大家都还是同胞。以前没得你们消息,现在打开个电视,还能看你们的报道。
傻七说没有什么好报道,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看多了也就那样,那些上头的事我们不懂,能报道出来的都是过滤过的。
老板说打来打去都是家乡,都会好的。以前我们这里也老打啊,现在也过太平日子了。
打,是过程,过日子,是结果。
傻七没有接话,他点点头,眼前的景象有点晃。老板的皮肤黝黑黝黑,汗渍在这里都反不了光。
那酒又苦又辣,喝多两口还让眼眶都红了。
傻七看向屋外的雨景,看着流水潺潺过。
傻七在这家民宿住了五天,雨就一刻没有停过。
他会睡到中午起来,然后和老板从屋里往外舀水。跟着老板酿酿酒,再吹吹牛逼。到了晚上就开几瓶酒喝一喝,喝到周身皮肤都红起来,再就着雨味沉沉睡。
那大概是傻七心脏最轻的一段日子。
他收不到外面的消息,也不愿意看电视。他走不出民宿去买报纸,也对市中心不感兴趣。他躺在客厅的长椅上,大短裤里便吹进风,吹得他蛋蛋凉凉的,爽爽的。
老板身上也有伤,本以为是同道中人,一问,老板说我哪里得上过战场,我阿爸打的,我阿爸有上战场。听阿爸说,那时候这里到处都是枪炮的声音,在桥上有,在水上有。在树叶之间有,在树梢之上有。
他们在河里捕鱼,便听着枪声在远处响起。他们到林子里打猎,便有飞机从脑袋上过去。
那是一段纷乱的日子,村子没有村子,寨头不是寨头。外人要进来,里头的人不让。那就杠起来,杠得你死我活,水里都掺着流过的血。
不过老板年纪小,他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记得有一天他阿妈突然给了他一个书包,上头还绣着自己的名字。阿妈说去上学了,看书,知道不,一起到房间里认字。
“那时候哪里知道认字,那是寨头阿大的孩子才有机会做的。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只会念不会写,见了课堂还想着玩泥巴。”老板说,喷出一阵一阵的酒气。
那是外面的人来建的学校,也是外面的人修的街道。打仗就像泥石流滚过,滚出一道平坦,太阳一晒,就是一条虚虚的路。
“那你是说仗打得好了?”傻七问,他也试着老板的水烟,一抽,矿泉水瓶底咕噜咕噜响。喷出一口浓烟,嘴里烟味却没得多少。
“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老板说,说了一半,摇摇头。
傻七看着那些伤疤,他知道那不仅仅来自于阿爸。
但他能理解老板不说完的理由,那大概和自己的理由一样。
八爪鱼的面容在他的心里淡去,住在这样一个山坳里,或许真的有助于他恢复精力。赖叔和屁叔是对的,有时候人需要的不是刨根问底,不是硬着头皮走下去,而是学会放下,学会忽视。
更重要的,学会忘记。
八爪鱼和他走不到一路上,他们从最开始就是对立的双方。傻七说不清他们到底谁对谁错,八爪鱼活着有他活着的骨气,傻七坚持也因为傻七有不愿伤害的生命。
他们都在宣泄着过去给他们的仇恨,但也在努力地为同胞开辟一条新路。
可偏偏目标和初衷都是一样的,人却站在了不同的面。
傻七脑子简单,他处理不来那么多信息。他只想好好地再抽一口烟,再不去管那些他想不明白的道理。
而八爪鱼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他饶了自己一命,在能杀了他的时候最终没有下这个狠手。正如傻七举着枪,却最终没有扣下扳机。
傻七只需要记住这一点就足够了。
而老蛇说了什么——傻七不记得。他不想深究,也没有深究的权力。
到了周五的晚上,老板说今晚不在家里头喝了,跟我去村头,村头有集会,周末大家都过去。
傻七见着难得晴天,干脆也去凑个热闹。
这里的集会和狼国的很不一样,狼国是一大广场,自带音响背景音乐,戴着面具的人在舞池里群魔乱舞,背后便是黑色的山和一圈的民房。
而这里的集会却是盘山而上,舞池就在民房之间。一路走过去,便能一路听到震天的鼓声。傻七一时间还以为又打雷了,刚想说这天气就没放晴的时候,就见得一簇火苗冲天而上。
那鼓声更繁密地从远处传来,再往村头走,便能见到拉出来的酒坛子一字排开。
傻七眯眼远眺,村头高高的架台上有一个裹着一块没有裁剪的布料的女人。她嚎一声,便闷下一口酒,冲着火把一喷,将火往天上烧。
鼓声在她身边愈发急促地敲起,鼓声在群山间回荡。火把于夜幕下跃动,竹条便被斩下,于地面奏出伴响。篝火沿着民居一个接一个传递,连空气都弥漫着酒的味道。
正对女人的是一个兽笼,笼子里有光着膀子的男人。他们踩在烧红的碳上,相互挑衅,意欲争斗。围观的人也有面具,面具下挂着动物的骸骨,系在腰间,系在脖子上。
傻七跟着老板继续靠近,老板喊了一声,便有一个老妇舀了一碗酒。
傻七一饮而尽,那苦味和辣味便从喉咙口烧到脚后跟。
老板说,多喝点,喝了就有热量,就有胆量。
于是傻七再喝,喝了两三碗,再靠近牢笼。
挑衅过后便是真正的打斗,他们的拳头抡出嘴边的血沫,火光则嵌在黝黑的肌肤纹理中。他们的头撞上栏杆,震出一记一记剧烈的声响。脚底则碳火噼啪,脚板染上漆漆黑色,然后摔倒,然后爬起,于是皮肤更黑,于是碳火更旺。
音乐有一种沸腾热血的力量,让傻七一瞬间明白为什么一路往上,屁叔和赖叔最终留在了狼国,明白屁叔为什么嗜酒,而赖叔为什么留恋拳场。
酒在血管里烧,苦味再从胃里翻出来。
女人在台上一跺脚,火光便将苍穹照得更加热烈。
雨腥从始至终没有消散,而火味渐浓,汗味渐浓,酒味渐浓,还有血腥味,浓得塞满鼻腔,让人难以呼吸。
笼子里的人把对方的血涂在脸上,踩在最终被他击败的对手的胸膛。他从女人手里接过草帽,接过蓑衣,他踩上看台,裸露的大腿闪着荧荧的汗光。
他拔出弯刀喊一声,底下就应和一声。他再喊一声,底下则将手中的火把高举。
他喊第三声,一刀挥下。将弯刀砍在圆木里,后面便上来另外两个即将钻进笼子的人。
傻七扯着嗓子问老板,这是什么,这也签下生死状了吗?
老板说,什么状?签什么状?
傻七又喊,生死状,去哪里下注,我怎么押选手。
老板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说不是啊,这不是你们那边那种角斗,这是自愿的,你要不要进去,你要不要也试一试。
傻七忙摆手,说不不不我这都是肥肉,打不得打不得。
于是他不上,老板上。
老板混在人群中跳舞,跟着人们一起喘一起叫,然后从擂台旁边跑上去,抓过女人手中的酒,狠狠地喝了一口。
他把上衣脱掉,露出那些有着伤疤的肉。他跳入牢笼之中,他将火炭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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