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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是在半夜醒过来的,他睡眠质量虽然一向不怎么样,但劳累之后都会睡得十分沉。
突然就这么醒过来了,他自己也很意外。
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手机,上面有沈莫给他的璟轩所有的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和工作、私人住址、私人邮件地址等等。
阿信想,估计也只有手机号码和私人邮件地址他能用。工作和私人住宅地址……阿信上网稍微搜索一下,觉得这两个地址都不是他能进入的地方。
阿信打开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璟轩发消息。
第一条消息该写什么?
璟轩会看吗?会回复吗?他会愿意出来见我吗?
阿信不安的翻身,是为了我的名誉考虑?不想因为他的身份让我陷入两难的境地吗?
阿信看向窗外,今晚的月色很好,银白的月光透过酒店的窗帘洒在室内,温柔的覆盖在他身上。
阿信举起自己的右手,手心的掌纹在月光下并不清晰。但阿信似乎能看见这只手的骨骼、血液、静脉、肌理。这只手,是快四十岁的自己的手,和二十岁时似乎没什么差别?
可是真的没差别吗?
他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手其实比现在粗糙得多,那个时候天天拿画笔,搬乐器,在调音台上忙东忙西。他还记得自己二十几岁的时候为了存钱去日本连续画了好几个月的海报,食指都磨出水泡。那个时候似乎每天都冲劲满满,想到什么都就会立刻去做。躺在床上纠结要不发一条短信这种傻瓜般的行为,二十岁的自己会做吗?
他曾经在微博上说:“38岁了,还有这么多新奇的事情可以去体验,算是很棒的人生了。”
他不能想象,当璟轩看到这条微博时,是什么心情,
38岁啊,阿信心里翻滚着尖锐的疼痛,他第一次无比恳切希望有一个时光机能回到过去,让他对二十年前的自己说:“你有一个弟弟,你要去找他。”
38岁啊,人生都快过一半了,就算他能活到80岁,又能陪璟轩多久呢,就算用余下所有时光去补偿,又能补偿多少?
38岁,他都老了。
第二天,阿信是顶着个大黑眼圈起床的,整个人看起来浑浑噩噩特别没精神。大家体恤他这段时间受到的冲击过大,尽量不去烦他,也不让工作的事情打扰他。他就一个人站在走廊里看着所有人忙忙碌碌,不知道在想什么。
“走咯,去机场吧”石头推推在门边走神的人,担忧的问“你脸色不太好,还好吗?”
阿信摇摇头,顿了一会儿,似乎下了什么决心,抬头和大家说道:“对不起大家,我……打算再多留几天。我一个人就可以”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似乎对这个决定并不意外。所有人都是一副:早知道你会这么干的表情
“留下一个助理帮你吧,你一个人不行的”怪兽建议。
阿信想了想,摇头拒绝:“还是算了,他们那种工作你也知道保密性那么强,我担心多一个人沈莫会有顾虑。”
“不行的!”怪兽很坚决
阿信无奈的笑了:“放心啦,我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我能好照顾自己。”
“可是你要怎么出门?”怪兽急了“你这张脸满大街有人不认识的?”
阿信心里吐槽,昨天沙百灵就完全就不知道我们是干嘛的。
但他说出来估计怪兽要跳脚,只得安抚对方
“这个你放心”阿信解释道“我可以让上海这边的同事帮忙联系,还有沈莫也可以帮我。”这是五月天这么多年第一次,在外地演出结束后没有一起回台湾。
阿信不再犹豫纠结,拿起手机直接拨了夏璟轩的电话号码。
一阵忙音之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熟悉男音。
“喂,哪位?”
阿信惊讶的瞪大眼睛,呼吸也急促起来。
等了很久没听到回答,电话那头又疑惑的问了一声。
“喂?”
阿信定了定神,终于开口道:“璟轩,是我,阿信”。
电话那边似乎连呼吸声都停止了。
“我们能见一面吗?”开万人演唱会的时候都没像现在这么紧张,阿信觉得自己的手心都冒汗了“我就想见见你,没有别的意思,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