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再见小王子(四合一,第三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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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合适。”
——“我不想你为了我放弃你的理想,你说过,总有一天,你要做出全世界最先进的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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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个夜晚,闫子君睡不着觉,给魏冲发短讯,问:你睡了吗?
魏冲睡得比他还晚,每次都会回:没有。
有一次闫子君很好奇,问:你为什么每天睡得这么晚?
魏冲说:在实验室待着。
闫子君更加好奇了,问:你在实验室做什么实验啊?
他以为魏冲做的是上课的那种实验。
魏冲回复说:保密。
闫子君发过去一个咧嘴的表情,说:神神秘秘。
有一天,闫子君坐在阳台上仰望星空。他一边仰望星空,一边跟魏冲打电话:“今天晚上的星星真的很漂亮。”
魏冲闷声笑了笑,说:“你真的很像一个小王子。”
童话故事里,小王子总是星空下忧郁地叹一口气,思念自己的公主。
小王子也忧郁地叹了一口气,他说:“要是这个时候你在我身边就好了,我一个人好孤单啊。”
魏冲那边忽然没有了声音。
等了很久很久,电话那边才传来魏冲的声音,低低的一声:“嗯。”
又过了片刻,魏冲补充了三个字:“我也是。”
那时,闫子君并没有理解魏冲说“我也是”三个字的意思。他好奇地问起了另一个问题,“魏冲,为什么你要给自己的ID取名孤独者啊?”
魏冲笑着说:“因为我非主流啊。”
非主流是闫子君第一次跟他聊天时怼他的话。
闫子君:“我认真地问你呢。”
于是,魏冲也认真了。
他沉声说:“因为在对世界极限的探索中,你只能孤独地前行,那是从未有人涉足过的无人之境,那是不被人类所发现的云之彼端。”
这段话,闫子君一直记忆深刻。
当时他不知道魏冲的身份,他只是单纯地觉得,魏冲说得这段话很动人。
当时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以后会喜欢上这个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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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也不想离开你,在我最害怕的时候,你就像一颗星星点亮在黑夜里,你擦出了我过去最灰暗的那段时光的火光,让我慢慢拾起自己的勇气。我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要一辈子在一起,不是你不愿意,也不是我不愿意,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需要人去做的。
——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你的未来到底要去到什么方向,曾经我担心那是因为你的未来没有考虑过我,现在我知道了,是因为我,你的未来出现了两条路,你在犹豫、纠结、抉择。但是魏冲,我不希望你犹豫、纠结、抉择。我喜欢的你,是桀骜的你,是暴脾气的你,是果断的你,是意气风发的你,是眼中有山河、心中有天地的你。你的未来是星辰与大海,我去不了,但我不希望你也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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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孩——”
十八岁的那个夜晚,魏冲把闫子君带到了一家酒店,办理入住。魏冲拉着行李走在前面,闫子君跟着,两手空空,反而无所适从。眼前这个男生比他想象中得要冷冽得多、淡漠得多。明明在网上聊天的时候,他没有现在这么冷漠。难道是他长得不好看?闫子君觉得不可能,所有人都说他长得很好看,怎么会有例外呢。他心事重重地跟着魏冲走出电梯,找到房间。
魏冲刷开了门,将房卡插进卡口取电。
房间瞬间亮了起来。
这个时候,魏冲终于回头看向他,说:“你长得这么好看,不怕我是个坏人,把你拐卖吗?”
魏冲的脸色还是有点臭,可闫子君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淡淡的笑意。
这让闫子君心中悄悄松了口气。
闫子君仰起头说:“我已经十八岁了。”
言下之意,他已经是个大人了,怎么会怕拐卖。
魏冲忽然抬起手伸了过来。
闫子君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干嘛,紧张的时候,却见魏冲的手从他肩膀上面伸过去,将门关上。
“咔哒”一声,门关上了。
魏冲背着光,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眼睛。
闫子君从来没有跟别人这么安静地对视过。魏冲的目光一点也不深情,特别干净,干净而温和,像秋天树林里的阳光,金色的,温暖的,一照下来,整个身体都好像放松了一般。闫子君往门板上靠了靠,紧张地缩了缩脖子,到底还是有点怯意。
魏冲开口说:“你十八岁,那我可以把你拐卖到我家了吗?”
说完,从火车站到酒店冷漠了一路的脸忽然翘起嘴角,露出了一个极浅、却如冬日暖阳一般的笑。
笑了一瞬,魏冲似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侧头看向了旁边。
然而他翘起的嘴角却没有放下。
闫子君怔怔地看着魏冲,觉得魏冲长得真的很帅。
那天晚上,魏冲坐在外面等闫子君洗了一个澡,带着他出去去吃夜宵。
闫子君虽然也是P市人,但和魏冲并不是一个城区,坐火车过来都需要一个半小时。
这一边他以前没怎么来过,也不知道魏冲要带他去什么地方。
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带着他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往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明明应该警惕一点,可是闫子君却莫名觉得安心。魏冲拽拽的,眼皮耷拉像没睡醒,为什么会这么有安全感?闫子君后来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魏冲没带他去那种高档餐厅,而是去了一个烧烤摊。烟熏火燎,却十分有烟火气息。老板娘招呼他们坐下。这种地方闫子君以前没有来过,养父养母从不允许他吃这些东西,说不卫生。
坐下后,魏冲问:“吃得惯吧?”
闫子君点头。一丝犹豫都没有。
中间魏冲去隔壁买烤肠,闫子君一个人坐在桌子上吃烤鸡腿。风飕飕地吹过来,其实有点冷。他身上穿的衣服并不多,脖子不自觉地缩了起来。他哆嗦了一下,两条腿也并拢在一起。忽然,一件还带着温热的牛仔外套罩到了他的身上。他惊讶地回头,见魏冲左手拿着一袋烤肠从他身后走过来,坐下。
他把袋子搁到桌上,对他说:“吃。”
冷风吹过来,他身上的白色短袖T恤紧紧地贴在他的皮肤上,后面鼓起一个很大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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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子君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大学认识程青州。
准确地说,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大学认识一个像程青州一样的人。
小时候,周围的人都说他长得特别好看,见到他也喜欢捏捏他的脸颊。被养父养母收养以后,他住在大大的房子里面,被养父母宠爱,上学放学都有车子接送,从来不用考虑零花钱够不够用。在学校,所有人都喜欢他,照顾他,有同学喜欢喊他小王子,见到他就喊王子殿下。
但认识程青州之后,闫子君觉得程青州才是那个小王子。小王子是天真烂漫的,是浪漫的。程青州身上有那一点点天真烂漫,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