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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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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做神仙的不似凡人那般注重男女大防吧,但我显然也是太过火了。越是细想便越觉得愧疚,回过神来再望一眼佚书予,果然他的脸色愈发生硬,冷笑道,“哼,你知道怎么回事就好,以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喝酒。”,又警告性的瞪了我一眼,冷冷的眼风带着万分的严酷,“否则,我不介意把昨晚上你占我的便宜都占回来!”

我全然没仔细他后半句话的深意,只是不停点头哈腰狗腿子似的陪笑道,“是是是,您说的是,我以后再也不碰酒了再也不碰…”,眼底竟硬生生挤出一丝湿润,我在心里狠淬了自己一口唾沫,酒这个东西以后我决计打死也不喝,不然还不知道惹出什么天大的乱子。

我这个怂包一样的反应,似乎才正对了佚书予的胃口,他脸色一瞬间便缓和了下来,微勾了勾唇角,才施然背过我继续往前走。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些微的纳闷,怎么觉得此情此景,我两个的身份地位好像是倒过来了似的?

哎,谁叫我是做错了事的人呢,总归还是应该有个好的认错态度。长这么大五千多年来别的没怎么学会,做小伏低这项本事如今重温起来仍然游刃有余。

离开南天门,佚书予在天边招来了两朵云彩,拉着我蹦了上去。在九重天上虚度了几日光阴,如今是终于要回我的老家了。

海风蜷着风沙飘飘洒洒,入目尽是一望无际的狼藉与荒芜。一别经日,当我再次踩在蓬莱的土地上,竟生出一种千万年都过去了的苍夷之感。

从前,从前这里不是这样的,不久前这里还坐落着一座喧闹的小城,酒楼瓦肆鳞次栉比,大街小巷生气勃勃,满城满城的梧桐树,一到花令时节,便撑出一顶又一顶延绵到天边的绿绒大伞。

可那些热闹的,熟悉的,亲切的,壮观的景象,如今也仅仅只能回忆回忆罢了。

再也没有栖梧城,再也没有凤梧宫,没有凶狠的阿爹,没有刻薄的阿姐,也没有和善温柔的阿娘,每日每日站在院子门口浅笑着张着双臂等待着我归来。

入眼皆是一望无际的苍茫,我驻足于昔日栖梧城的废墟之中,感觉自己的一双腿轻飘飘又软绵绵,正如昨夜宿醉后初醒时一般,整个人都十分的力不从心。

曾经的我,以为只要将这番景象细细记在脑海里,时间久了,记忆淡了,便能招架些许,可到底是我想的简单了,有些事情,真的并非时间所能真正消磨。

失去了梧桐树庇佑,岛上的风势着实大,一阵又一阵的吹在眼睛里,令我觉得视野所及之处的景象都开始变得模糊,我抬袖将眼睛揉了揉,却不晓得为何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更加朦胧。

触景生情这个东西,真是无比的要命。它开起了这个头,使得我心里的难过和伤情像疯了一般的滋长,不过短短片刻,便脱离了我所能控制的范围。

此时此刻,我真真正正的再也不顾上其他,顾不上身旁还有一个佚书予,更顾不上向来喜欢挖苦我的他是否会借机将我一番打趣,因为这些都变得不重要了。

我开始无声的哭泣起来,是一种疲惫到极致,不想发出任何声音的哭泣,我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有记忆开始第一次被同龄的孩童抢了阿娘辛苦为我做的糖果,看到她们把糖果掷在地上,然后嫌弃的用脚践踏,那是一种失去了一切,再也无法追回的无力感。

视线里,佚书予站在我跟前只余一抹火红的残影,他很识相,并没有多哪怕是一句嘴,就那么站在那里一直静静的将我看着。

好久好久以后,我才听得他似从远方飘渺而来的沉静声音,带着些许的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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